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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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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环境质量。

今年以来,为提高我县环境质量,重点加强了对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及不定期的方式,依法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通过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行为,至今共出动628人次,检查企业303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96份,立案10宗,行政处罚金额54.835万元。通过加强常规性监督检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从而提高环境质量。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为加强我县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一是落实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并依法依规进行整治;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杜绝污染,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三)因"源"施策,环境治理成效明显。

1、抓环保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6.5"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以及政府户门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深入开展新环保法、水土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宣传。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环保法、水土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认知,使环保知识家喻户晓。

2、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加强环保"三同时"验收。严格按环评分类、分级审批原则和国家法规政策审批,并加强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后,主动介入项目的环境监管,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至目前止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30宗,登记表278宗,环境影响报告书1宗。

3、扎实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根据2018年清远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我局有序开展减排工作,日常工作加强对减排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并按要求正常运行,同时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减排工程台账。

4、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根据2017年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查出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的排查,对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并建立长效管理体系,从而为今后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采取因"源"施策的办法,全民环保素养得到了提高,污染源头得到了控制,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提供参考数据。

大气环境监测:2018年1-10月阳山县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303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天数为292天,其中优为163天,良为129天,优良率96.4%;轻度污染为9天,占3.0%;中度污染为2天,占0.7%;无重度以上污染。我县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根据1-10月份监测,二氧化氮、臭氧日均浓度值与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形势不容乐观。

水环境质量监测:2018年1-10月份,经我县监测站监测的连江河阳山段大海村、盐田村、坪心村断面水环境质量均达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茶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1-10月除了3月份水质为Ⅲ类之外,其余月份水质均达到Ⅱ类,在今年3月份由于茶坑水库为迎接汛期到来,大量并快速地放水,导致底泥翻动并释放出少量的总磷,以致于3月份茶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为Ⅲ类水质;主要湖库黎埠镇六古水库和阳城镇城北水库水质在1-10月份经监测均达到Ⅱ类;12个乡镇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在监测月份的水质状况均能达到Ⅱ类水质的要求。

通过加强常规性的环境监测,能够全面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物排放的变化情况,为环境提供参考数据。

(五)深入推进污染整治,实现"水、气、土壤共治"目标。

1、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情况。

为做好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广东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制定工作,按照我县实际,县印发了《阳山县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阳府办函〔2018〕78号),分解落实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目前已按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2、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1)水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我县列入考核的项目为"茶坑水库、阳山城北水库复绿工程"。经核查,城北水库保护区内无采石场,无需复绿。县国土资源局已制定茶坑水库牛栏山矿山复绿方案,并委托大崀镇政府进行招投标工作,目前施工方已进场,清理废石、修建防护墙及排水沉淀池,对开采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补种。

2)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2018年4月,我局对全县29家加油站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加油站今年10月份全面完成地下油罐改造工作。目前为止,已有17家加油站完成改造。我县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均为国营企业(中石化、中石油),中石化和中石油均已提交油罐改造计划,我县将继续跟进油站改造进度。

3)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茶坑水库规范化建设工作由县水务局负责,并已于8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45%。

4)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量共530.9万吨,运行负荷率平均为97.15%;根据我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第三季度污水处理厂COD、氨氮进出水浓度均符合一级B排放标准。

我县结合PPP模式整县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县、镇、村三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施工方已进场,其中黎埠镇和七拱镇污水处理厂已围闭施工。

今年年初,县环保局联合县住建局对非省定贫困村2017年度第二期申请市验收60个美丽乡村的污水治理设施现场进行了核查;7月,县环境监测站抽取部分污水治理设施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由省农业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详查,目前已完成了全部详查点位的样品采集工作;6月13-15日对全县22家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开展了现场调查。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涉危险废物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依法要求危险废物须交给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处理;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调查和整治,督促企业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减少生活污染。

通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

(六)开展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和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工作,推动我县绿色发展和水源地保护。

1、生态红线划定:自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以来,先后召开四次工作会议,邀请中山大学技术团队对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并答疑解惑。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初步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占阳山县行政面积的比例为26.62%,生态红线是限制开发利用的"高压线",维护生态平衡的"安全线",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清远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9月上旬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家生态环境部,目前正等待审核结果。

2、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在今年6月6日,我县环保局赴连州参加了由清远市环保局组织的"三连一阳"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现场对接工作会议,与中国环境科学院专家讨论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明确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需求,并到水源地实地勘察。根据会议讨论结果,我县已于6月11日再次提出饮用水源区划调整申请,并上报支撑材料。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已于10月20日编制完成《清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划分方案技术报告(报批稿)》,并征求我县意见,我县将积极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做好水源地调规工作。

(七)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及时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

一是成立阳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落实办公场所及办公室设备;二是印发《阳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与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加强联系,推进各类污染源清查工作进度。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工作已顺利完成,目前处于入户调查阶段末期,下一阶段将对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包括到现场抽查、复核。

(八)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切实了解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协助县政府编写《阳山县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要求及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需提供的资料等内容。目前完成2018年前第三季度环境空气、水环境及污染源监测数据的上报工作。

(九)切实做好省环境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及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环境安全。

1、做好省环境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工作。在"回头看"期间我县共收到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转来案件16宗,省环保第三批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案件共9宗。为全力做好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案件交办第一时间要求各案件的包案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当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核查,如投诉人反映的违法事实属实,要立即采取措施,从严查处,该停产整治的立即停产整治,验收合格后才给予复产,该搬迁关闭的,限期关闭,对拒不停产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交办有关案件均已按相关整改方案办结。

2、多渠道开展信访维稳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环境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通过采取"12345"、"阳山门户网站"等形式以及开通投诉电话等渠道,受理投诉信访案件,把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至目前止,我局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共51宗(其中一宗是政协提案),现已处理办结48宗(包含政协提案),结案率达94%。由于处理得当,至今未出现向上级信访部门集体上访的个案。

(十)积极开展禁毒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维护社会安宁。

1、开展禁毒工作情况。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三年"全民禁毒工程"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全民禁毒工程工作方案。同时大力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和媒体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期间组织人员分别到七拱镇塘坪村委会、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七拱镇禾平小学、温塝山矿山等地进行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通过利用拉挂宣传条幅和现场禁毒知识讲解,与禁毒志愿者一起向村民、学生、企业宣传毒品危害,使人民群众认清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了解如何识别毒品、拒绝毒品等方面知识。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我局从9月底起加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成为"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的黑恶势力"的牵头单位。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山县环境保护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独立办公室。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阳山县环境保护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从而为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氛围。我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开拓新兴媒介的传播平台,通过阳山县环境保护局微信和公众号公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等内容以及在电子荧屏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和拉挂横幅加强宣传,从而达到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结合环保、禁毒、创文等,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使扫黑除恶进企业、进社区、上街道。三是建立台帐。按照县扫黑除恶办《关于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报告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排查工作,完善案件线索台账,并严格管理。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共上报1宗扫黑除恶线索至县扫黑除恶办。

(十一)扎实抓好自身建设,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一是坚持正常的学习制度。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正风"行动、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等活动,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三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四是实行"阳光作业"。将我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程序、须提交的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政策依据在政府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五是遵守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开展各项工作,使全体干部的自身建设的得到加强,从而打造了一支"懂政策、会管理、善服务"的高素质环保队伍,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

二、存在问题

1、在开展阳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过程中,仍有个别乡镇重视程度不够,报送资料不及时,严重影响工作进度。

2、随着人民的环保意识的加强,各类环境纠纷、投诉不断,环境信访工作技术人员偏少,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3、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生态问题方面,因涉及范围较广,而我县暂未形成多部门联合机制,涉及多部门的,未明确职责,从而造成处理难度大,费时长。仅凭借环保部门的力量,无法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导致有群众重复投诉的情况。

4、工作经费投入较为薄弱。环保涉及环境全方面的整治、减排工作,同时要完成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考核、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考核等考核任务,这些工作都需要有一定的资金经费作为保障,而目前我县资金经费投入仍较为薄弱。

5、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还存在差距。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信息、宣教能力建设仍需加强。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1、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加强对工、矿企业的"双随机"检查,按时完成每季度"双随机"检查,针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违法排污的矿山企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庇或纵容违法行为、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

2、抓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源。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规范精简环保审批环节。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对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3、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切断各类污染源,有效遏制水、大气、土壤污染扩大趋势,并按工作要求,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4、继续开展阳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数据质量控制要求。按照国家部署,2019年1月底前应完成质量核查,5月底前完成汇总建库。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认真研究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大现场检查、抽查评估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第三方机构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普查档案管理和保密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普查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应整理归档并移交至档案局。

5、做好省考断面盐田村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前期选址工作。根据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组织开展清远市省考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前期选址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将对我县省考断面盐田村开展前期现场勘查、比对监测等工作,届时由县监测站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积极做好我县省考断面盐田村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前期选址工作。

6、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测信息在环境执法监督中的基础作用,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督管理服务,按时按质完成环境质量监测性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监测任务,及时跟踪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变化情况,满足我县环境保护局所有的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管理需要。

7、积极配合省做好机构改革以及环境保护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8、继续开展禁毒和"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工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不定期发布宣传各种信息。二是结合日常执法巡查,推动禁毒和"扫黑除恶"宣传进企业。三是通过创建"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活动,促进禁毒和"扫黑除恶"宣传进学校、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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