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道真自治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9年3月29日至4月4日,县安委会办组织4个督查考核组,对全县14个乡(镇)人民政府和27个安全专业办2019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专业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严格按照2月1日、3月7日全县第一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与3月7日全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要求,积极履行政府属地、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了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着力管控住了低温凝冻、春节、元宵、各级"两会"、清明节等重要时段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第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共性问题
1.属地党政领导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属地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未严格按照《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和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重安排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专业办"一把手"履职不到位,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次数达不到要求,未认真统筹安排部署辖区及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致使辖区及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仍然严峻。
2."三个必须"履行不到位。一是乡镇层面普遍存在安全生产就分管领导一人在开会,在带队检查,在督查整改,其余领导对分管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检查督促指导和隐患排查治理上严重缺位,乡镇除镇长和分管领导的履职记录详细外,其他班子成员均履职不到位;二是行业监管部门层面存在行业监管职责不清,在安全履职尽责上相互推诿现象仍然突出;未严格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导致本县督查和上级督查检查时隐患问题较多,所监管的企业事故风险系数居高不下。
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是企业安全责任制度建立不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管理混,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未落实到位;二是部分企业已从形式上落实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但不具体,不具操作性,流于形式,未形成机制体制;三是企业自查自改隐患不力,安全隐患依然排查不及时,隐患依然整改不到位,事故风险较高。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员工违规违章作业仍较突出,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4.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不力。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部分专业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特别是春节、元宵、各级"两会"期间主要领导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第一季度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滞后,统筹安排不到位,措施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导致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突出。
5.村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牢,对安全生产的职责不清,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不健全,隐患台账、履职资料不规范,对安全隐患底数不清,导致安全管理混乱;对组级安全联络员指导培训不力,导致组级安全联络员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宣传缺位。
(二)个性问题
1.乡(镇)
玉溪镇:"六级六覆盖"组级联络员未严格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东街社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不详实。
上坝乡: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大排查大整治无书面总结;"六级六覆盖"组级联络员未严格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八一社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不到位。
三江镇:"六级六覆盖"组级联络员未严格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大排查大整治无书面总结。
隆兴镇:镇安监站查无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履职记录;无第一季度农机安全检查记录;无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棕坪乡:春节期间未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无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第一季度信息报送不足。
旧城镇:无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督查记录;第一季度无宣传培训教育开展情况。
桃源乡:2月份烟花爆竹网点检查记录仅2次;桃源社区未见乡挂帮领导安全生产督查指导检查记录,未对乡2月11号安全会议精神作具体部署。
忠信镇:"六级六覆盖"组级联络员未严格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部分小场所灭火器配备不足。
洛龙镇:今冬明春应急管理大排查大整治无书面总结;部分小场所灭火器配备不足。
河口镇:镇安监站收集的党政班子成员3月安全生产履职记录只有4人次;梅江村3月以来对重点部位消防检查未达到全覆盖。
阳溪镇:镇安监站收集的党政班子成员3月安全生产履职记录只有2人次;阳溪社区2月份未见重点行业检查巡查记录。
大磏镇:无汛期安全检查方案;第一季度信息报送未达到每周1条的要求。
三桥镇:第一季度无宣传培训教育开展情况;无汛期安全检查方案。
平模镇:镇应急值班记录不全,存在无交接班时间,值班领导未签字情况;镇无汛期防洪工作预案。
2.安全办
道路交通安全办:部分班子成员未按分工要求带队对分管区域)开展安全检查;
道路运输安全办:未按要求对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在建工程无检查记录);
水上交通安全办:未传达3月7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
消防安全办:未传达2月1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民爆物品安全办:未按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建筑安全办:单位班子成员未带队对分管区域(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煤矿安全办:浣溪煤矿井底水仓空仓容量不足50%。
非煤矿山安全办:第一季度未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办:部分加油站未按"双控"标准开展工作,对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按要求开展检查;
职业健康安全办:未组织开展第一季度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办:对所属监管企业"双控"体系建设未全覆盖开展;
特种设备及经营安全办: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带队分工要求对分管区域(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农机安全办:未传达3月7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
教育系统安全办:部分班子成员未按分工要求带队对分管区域(学校)开展安全检查;
森林防火安全办:第一季度未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防雷安全办:未按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安全办: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带队对分管区域(乡镇)开展安全检查;
非煤国有工业企业及成品油监管安全办:未按要求对监管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市政设施安全办:未按要求对监管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环境安全办:未按要求开展行业隐患排查工作;
电力设施安全办: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带队对分管区域(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水利安全办:对所属监管企业(小水电站)"双控"体系建设未全覆盖开展;瓮溪电站安全相关职责制度未建立完善,安管理混乱;
工业园区安全办:未传达3月7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带队对分管区域(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旅游安全办:未按要求对监管行业全覆盖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办:第一季度未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高交警安全办:未按"五落实"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专业办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发生的事故教训,特别是毕节金沙"1·1"、正安"3·3"火灾,江苏"3·21"化工爆炸事故,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并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强化对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自我防护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全面堵塞思想漏洞、补齐认识短板,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推动全县上下形成事故隐患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事故防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专业办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抓落实,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行政审批管理,强化过程管控,督促各行业和各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综合协调,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专业办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调度,结合第二季度特点,突出抓好"五一"假期、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建设工地、危化与烟花爆竹、农机、民爆、特种设备、森林防火、校园校车等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市县关于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抓好隐患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专业办要对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张小江,联系电话〈传真〉:2578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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