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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湖北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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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企国资改革,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入实施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区域环境保护一体化机制,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生态保护补偿等关键性制度。深化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统筹部署、督察指导和主体责任落实,及时转化试点成果,带动面上改革。

(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深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探索"走出去"新路径。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探索建设境外产业和经贸合作区。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协同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汉江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构建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大力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抢抓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南水北调对口协作机遇,推动湖北与京津冀及周边省份的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

打造"引进来"新优势。强化法治意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争取更多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设立区域性办事机构,深化与国际友好省州、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加快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高水平打造华创会、中部国际产能合作大会等开放合作平台,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机构和生产基地,努力提升"引进来"的规模和水平。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准确把握中国(湖北)自贸区功能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完成重点试验任务,力争在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监管法治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发挥中国(湖北)自贸区平台作用,提升武汉国际化水平和要素集聚、创新引领、高端服务功能,拓展襄阳、宜昌对外开放度。加强中国(湖北)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带动省内其他区域开放发展。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优化进出口结构,探索外贸发展新模式。

(三)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新高地。把创新摆在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发挥创新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争取建设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成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支持高校与企业建立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利益共同体,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创新能力提升。引导武汉高校创新资源向其他市州扩散,支持县域柔性汇聚创新资源,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激发创新内生动力。坚持人才优先,改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更多高端人才和"湖北工匠"。大力推动招才引智,引进一批与我省产业、企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海外高端人才、拔尖人才和紧缺人才。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和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放宽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加强科技企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税收减免、金融扶持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改革科研评价制度,增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动力,让尊贤重才蔚然成风,让创新资源充分涌流。

促进创新资源优势转化。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收益对接,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构建政产学研多方联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形成覆盖全省的成果转化服务网络。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让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五、全面提高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民主法治是湖北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

(一)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加注重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让民主法治的阳光普照荆楚大地。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法律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落实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切实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创新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好宗教事务,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对口帮扶,促进民族团结。继续做好援疆援藏工作,统筹做好外事、侨务、对台等工作。全面深化群团改革,切实破解群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持续开展双拥工作,支持驻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认真落实村(居)民自治制度,创新村(居)民自治方式,强化村(居)委会自治功能。完善党务、政务、村(居)务、厂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切实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市州立法工作,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经济、社会、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立法与省委重大决策相衔接、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衔接、与增进民生福祉相衔接,努力让各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务实管用。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政府决策法治化水平。

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

(三)依法加强社会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全面加强国家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的预测预警预防,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法防范、制止、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

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网格化管理,实施精准化服务,健全矛盾纠纷省市县乡四级联排化解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提高领导干部学网管网用网的能力,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项目环保协商、风险评估机制,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加快社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其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坚持维稳与维权、解困相结合,保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安全隐患治理,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实现执政使命的根本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抓好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筑牢理想信念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坚定"四个自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用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主阵地作用,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能力。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必修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正修德。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类媒体、社科研究机构、出版物和文艺作品、高校课堂、互联网等阵地管理,敢于和善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和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精心培养、及时发现、合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加大从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培养选拔干部力度,加大干部双向交流力度,努力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坚持好干部标准,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办法,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防"带病提拔"。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坚持"凡提四必",坚决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责问责。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五个要素""五个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计划,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突出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健全城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体系。全面加强机关、学校、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力引领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选优配强、管好用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基层执政骨干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建设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队伍。

(五)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着力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务实重行,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加大庸政懒政怠政问责力度,健全抓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快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

(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治标和治本同时发力,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增强纪律刚性约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同志们,抚今追昔,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荆楚先辈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展望未来,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即将来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美画卷全面展开,荆楚崛起的进军号角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旗帜、牢记嘱托,真抓实干、不辱使命,为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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