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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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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县委"3425"总体部署,围绕围绕"生态争样板、发展争上游、工作争一流"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城市建设、产行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凝心聚力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制定印发了《县住建局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组织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专题交流研讨2次;5月17日圆满完成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选举成立工作;召开2018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完成了2019年度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做好党建结合文章。坚持党建与项目建设相融合,以党建引领项目建设,24个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坚持党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融合。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党建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建筑市场强揽工程、招投标领域恶意竞标、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资质资格审批、农村危房改造五个专项整治及工程施工环境专项治理、"砂霸"专项整治行动等,共摸排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件,移送县扫黑办问题线索5件,整治行业乱象3件。坚持党建与志愿服务相融合,自觉在脱贫攻坚、"双创"、防汛抗旱等中心工作中展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半年,干部下基层集中扶贫帮扶6次;组织开展每周三"联点共建进小区"志愿服务活动12次,参与党员120余人次;完成53名党员到社区报到任务。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了《县住建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共查摆整改突出问题7个;开展新任用提拔干部廉政谈话1人;派驻住建委纪检组对我局分别开展了机关财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局党组逐项进行问题整改,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二、着力聚焦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完善城市道路系统。会山路延伸工程已进场施工人行便道;中王路延伸工程完善了道路线形规划;河滨南路工程完成桥梁基础建设;徽山大道边坡治理工程完成详细规划初稿编制;鄣山路东延下穿工程加快推进;扬之南路火车站至曹渡桥段改建整治,中正坊背街后巷整治完成前期工作。二是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徽山大道至郎家溪段污水管网建设、乳溪河污水截流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审;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中望徽路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良安路(县医院至博物馆段)启动建设。三是改善人居环境。来苏公园建设有序推进;灵山公园、东山公园扩园工程建设方案已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扬之河沿线景观带、翚溪河景观工程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上半年共建设停车位110个及慢充、快速充电桩9个;木街新村公厕、来苏公园公厕、孔灵货运停车场公厕已完工;西区菜市场和城北公园公厕完成选址和方案初步设计。四是加强公用服务。半年来,共维修更换破损井盖166个,清理水沟下水道约2000m,修补各式路面约450㎡、人行道约1500㎡、路牙约500m、树围30个,人工掏雨水井、检查井800余个,新安装背街小巷路灯157盏,维修更换路灯200余次。1-6月份,县自来水厂完成总产值568.47万元,其中水费收入378万元,安装收入188万元。完成了灵山公园公厕自来水安装工作,各类漏水抢修达130余次,共处理冻表、换表、拆表销户等事项共120人次,新装用户水表首次检定1160只。

三、奋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棚户区改造。我县2019年棚改项目为"绩溪县木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改造户数17户,其中5套为货币化安置,12套为实物安置。截止6月底,已开工17套,占全年任务的100%,完成货币化安置5套,签订实物安置协议3套。二是强化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今年对四个老旧小区计划实行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工作,总计608户、面积14.10万平方米。至6月底已全完成小区项目改造任务的35%。三是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上半年共办理房屋交易业务1023宗,其中新建商品房交易654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17宗,共计1053套,总建筑面积14.87万㎡。交存预售监管资金75笔,共计13235万元。网签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654份,新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共799户,金额419.70万元。1-6月份新建销售商品房9.06万㎡,同比减少39%;新建商品房销售均价6299/㎡,同比上升22%;截止到6月底,全县库存商品房面积34.43万㎡,同比上升116%。四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面。多渠道加大合同签订力度,发放《催办通知》216份,邮寄《律师函》29份,截止6月底,继签合同402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户。签订直管公房合同57份,租金收缴62.6万余元。启动司法程序,对欠租情况恶劣的三户启动了法律诉讼程序。配合危旧房屋整治项目,东大街4号、77号两处房屋已停租腾退。代管公房方面,县直经营用房合同签订39份,租金收缴52.7万余元。交通局空置的8号门面房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两次招拍租,目前尚未成交,电商一条街18间店面移交城开公司管理。

四、大力推进民生社会事业

一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目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住房危险等级C、D级危房共计141户,其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100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4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5户,边缘户6户),根据要求纳入县级住房质量提升项目。截至6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92户,竣工65户。已验收合格34户打卡发放补助资金28.8万元;住房质量提升开工36户,竣工30户,已验收合格29户,补助资金156080元正在申报中。二是推进创卫创建工作。对水泥厂宿舍开展联点共建,组织清运了该小区大量垃圾40余车,整治了大片占地种菜140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23处,面积达343平方米,新建了停车场,助推小区达创建标准。协助联点共建单位做好小区基础设施整治,完成栖霞小区、新城菜市场垃圾中转站拆除及非机动停车场,中医院门口人行道铺装、铁路新村人行便桥,徽苑新村小区硬化美化工程,吴家山绿化种植、十亩园安置区后侧环境整治等建设;实施徽苑新村与半山公馆中间停车场及通道建设。

五、强力推动建筑行业发展

一是维护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审批,2019年上半年共发放施工许可证19项,总造价4.32亿元;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上半年新增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3家,新增劳务分包企业1家,企业增项3家;落实统计制度,一季度"一套表"系统入库企业13家,建筑业增加值1.4764亿元,增速达到13.22%,全市排名第二。纳入统计的建筑业总产值2.11亿元,同比增长9.83%。增值税2486.56万元,同比增长15.13%,全市排名第二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县建筑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银行代发工资863.25余万元,发放民工工资人数1023余人。联合人社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执法检查2次,共检查25个在建项目,涉及农民工603余人。二是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监督。上半年,通过开展各类建设监督执法检查,下发质量整改通知14份、安全隐患整改35份、扬尘污染整改21份;质量监督管理在建项目29个,总建筑面积64.48万平方米;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共办理民用建筑施工许可项目15个,总建筑面积14.76万平方米,均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六、全力落实人防工作职责

2019年机构改革,2月份人防办并入我局,合并后的住建局(人防办)审批服务窗口已依法审批企业和个人人防事项73件,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近155万元,及时办结率100%,无投诉事件。上半年,我县在建防空地下室工程共3处。启动县融媒体中心技术业务用房易地建设人防地下室。升级改造成即能满足普通会议需要,又能实现省、市人防办视频会议要求的新一代人防视频会议室。

201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不懈,强化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牢固、作风不实、担当不足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每年召开研究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党员告诫制和党员量化积分和"红黄榜"制度、党员固定活动日、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推进党员干部联户全覆盖、入户大走访。完成2019年2名发展党员计划,切实保障发展党员质量。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规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保护伞",切实以作风转变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效。

二、持之以恒,推进重点项目

一是坚持一线工作法,问题发现在一线,协调在一线,调度在一线,及时纠偏纠正。严格实行每周一调度制度,强化工作执行力,杜绝庸、懒、散、慢和拖拉萎靡的精神状态。二是认真分析已开工项目的难点、节点问题,及时排除困难和矛盾,大力推进老城区白改黑项目、徽山大道至郎家溪段污水管网建设、乳溪河污水截流工程、家规文化绿道项目、一级消防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项目等,争取早竣工。完成良安路、文峰路等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及乳溪河污水截流工程。三是加快规划设计、立项、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争取会山路延伸、东山公园灵山公园扩园、徽山大道边坡治理等项目早开工建设。四是加强与部门的配合、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三、依法监督,规范建筑市场

一是加强对合同签订及变更的监督管理,建设、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签订后,不得签订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建筑业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到第三季度新增1-2家已经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并会同县统计局帮助新增企业及时上报,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入库工作;二是巩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成果,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建筑起重机械开展重点检查。对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大巡查检查频次,积极引导新建工程项目申报市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三是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时刻做到施工现场"六到位",对文明施工与扬尘防治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四是完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加强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大拖欠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

四、立足实际,推动住房保障

一是加快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上级目标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力度。对不及时续签合同的承租户采取合法合理措施分类处理,提升退出管理效率;积极了解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进展,早日实现我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按要求完成房屋租金收取,加强房屋的巡查及时修缮,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落实危旧房屋整治项目还未腾空退租的两处房屋,必要时采取法律诉讼程序。三是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制定出台《绩溪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开发企业规范管理,开展商品房在销售场所对相关材料的公示的督查工作;加强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联系软件工程师,做好新建商品房网签系统的维护工作;加强物业小区规范性管理,联系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对物业小区开展物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接统计局,做好2019年房地产经济运行指标数据统计的填报工作;对接华阳镇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配合华阳镇、社区、做好小区技防全覆盖工作。

五、关注民生,压实村镇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一户一档"资料整理要求,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根据施工进程及时更新系统内信息,按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年度改造任务。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严格执行"周督查,月考核"的监管机制,每月的保洁经费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拨付。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通过试点乡镇的示范带动,在全县其他乡镇的中心村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要求在全县75个中心村完成四分类垃圾投放点设施的建设,完成5座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站及10座垃圾分类服务站的选址建设。镇村一级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农民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三是加快推进传统村落和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组织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认真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验收。积极组织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和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快6个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批进度,完成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工作。

六、明确职责,做好人防工作

一是行政审批工作。组织窗口新进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人防各项法律法规,继续做好防空地下室结建审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工作,提高审批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建必建"。二是工程建设管理。对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积极联系建设单位,认真协调市办验收组,及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在建的人防工程,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继续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对即将报建项目认真做好前期的对接工作,帮助建设单位及时、高效完成项目报建。三是指挥通信工作。继续推进防空警报器管理维护工作,确保"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圆满成功。做好每月与市办的联调联试工作,做到联调联试100%成功。协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早安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暨人防专项规划上县规委会讨论,确保年底前通过该项规划方案并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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