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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经验材料-74篇(第16/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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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建设:始终放在党建工作首位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要求,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

市委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从2013年起,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政治意识明显增强,党性修养显著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战斗堡垒更加坚固。分类抓、统筹管,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在城市,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各领域党建互联互动;在企业,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以园区为龙头,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强化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持续整顿。先锋模范作用突显。在改革发展主战场、脱贫攻坚第一线、抗击疫情最前沿,到处活跃着广大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实干担当的身影,涌现出宋丽敏、耿士雄、马忠华等一批先锋模范,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作出了表率。

如今,全市1800多个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63000多名党员在各条战线上展作为、作贡献,汇聚起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的磅礴力量。

二、强基固本:激发基层组织生机活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我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化"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战斗堡垒,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自社区'两委'换届后,我们社区以综合量化考核为抓手,全面明确了'两委'干部责任分工,基础工作自己干、难点工作一起干,真正把村里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清风店镇西三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席立娜说,我们对标对表先进,学长处、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以"比、学、赶、超"的工作态度,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用好考核"指挥棒"激发干事"内动力"。近年来,我市创新村"两委"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制度,以分定档、以档定奖惩,通过综合运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集中考核等办法,强化对村"两委"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树立"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优在平时"的鲜明导向,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整顿使用"三挂钩",充分激发出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新突破。坚持把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作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共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457个,覆盖企业828家,党组织覆盖率89.8%;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37个,覆盖社会组织161家,党组织覆盖率89.44%。

以"三个引领"为抓手,引导"两新"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更好地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仅今年4月以来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市"两新"组织组建党员防控服务队176个,参加一线防控党员1044人,捐款捐物140万元,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

三、选人用人:公信度满意度持续攀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战斗力的根源,基层党员干部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

我市把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来抓,深入实施"三代三公三优化"工程,通过选出一个好支书、建立一个好支部、建设一支好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今年34岁的杨宁是杨家庄乡石板村人,2006年大学毕业后,她选择回到家乡自主创业,在村里做起了电信代理。她年轻有为,爱家乡、懂经营、善管理,很快便融入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大潮中。作为大学生返乡自主创业人才,她被乡党委及村党支部培养为村级后备干部。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杨宁成功当选石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回望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我市早谋划、早行动,做好优化干部结构谋划,细化换届实施方案,把选任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党组织带头人作为关键环节,紧盯"两委"干部年龄、学历、性别等要求,提升标准,通过"挖、请、引、荐"等多种方式,广纳贤士、广招人才,大力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把干部选好、把班子配优。

如今,我市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下降7岁,50岁以下(含50岁)村党组织书记占比提升25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党组织书记占比提升10.5个百分点,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等人员占比提升42个百分点,"两委"干部高中及以上学历全覆盖,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一名女性成员全覆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大幅优化提升,换届换出了新动能、新风貌和新气象。

石板村投资8万余元新修一条1200平方米的道路和一座小广场,扎实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改善村容村貌;清风店镇吴村社区新班子上任后,筹措资金对社区内家具街、农信路等5条道路进行硬化改造,谋划实施粮食烘干储存基地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路面整洁了,街道干净了,村子变美了,这样一心为民的干部俺们打心眼里信服。"一桩桩、一件件,广大党员干部把实事好事办到了老百姓心坎上,用实干实绩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奋楫扬帆行致远勇立潮头著华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宾区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机声隆隆争时光,一线处处建设忙。走进兴宾项目施工现场,只见起重机长臂挥舞,运输车来回穿梭,工人师傅顶烈日忙施工,全力以赴抢时间、赶进度,保障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兴宾区干群上下一心,只争朝夕,按下高质量发展"加速键"。

经济增速稳中向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动能转化迸发、人民收入逐年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宾区坚定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扩优势、补短板,抓重点、破瓶颈,求创新、培动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向前,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行。

去年,兴宾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13.09亿元,同比增长11.6%,较201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4.15亿元,增长62.5%;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4.1%,均排全市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54%,增速排广西第三、全市第一;区属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2%;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2%、9.7%。今年上半年,兴宾区区属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5.5%,排全市第一;新增规上企业28家,排全市第一。

一、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宾区以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以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持持续健康发展。

工业升级步伐加快。去年,新增"四上"企业68家,排全市第一;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产值超亿元工业企业达17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家,排全市第一;规上木材加工企业达37家,规上木材加工业产值达27亿元,同比增长62.9%,获自治区领导肯定性批示;绿色碳酸钙企业达45家,汇宾钙业入选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名单。今年上半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3家,排全市第一;获评自治区工业投资先进县奖励资金1000万元;规上木材企业达48家,木材加工业产值达46亿元,增长31%;绿色碳酸钙产值达4.3亿元,增长29%。

现代农业稳中向好。去年,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实现"双增长";生猪出栏超64.5万头,产量居广西前列;2021/2022榨季进厂料蔗稳定在500万吨左右;生态畜牧、稻渔综合种养等特色产业发展迅猛;成功举办广西农民丰收节暨兴宾区第三届小龙虾美食文化节;"北回桂稻"入围"广西好嘢"品牌名录;凤凰镇获农业农村部认定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今年上半年,兴宾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3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建成"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12个,总面积2737亩;以"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方式,实施工厂化水产养殖模式,水产品累计产量1.44万吨,同比增长4.35%。

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去年,新增入库批零住餐企业22家、服务业企业8家,均排名全市第一;开展"33消费节"等各类促消活动,批、零、住、餐分别同比增长19.8%、10.4%、19.9%、31.6%;加快推进服务业挖存量育增量,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实现3位数增长,排名全市第一;全年接待游客、旅游总消费分别同比增长22.81%、24.77%。今年上半年,运营119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和乡村物流配送点,累计销售农特产品1463万元;全力推进"云上木业"建设,单板企业全部上线,并实现交易;投放"桂惠贷"超31亿元,拉动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长14%,惠及市场主体2300户;共接待游客36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2亿元。

二、高位推动提档增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宾区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机制拉动,压实各方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推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有效开展、提档增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项目建设快速发展。去年,统筹推进市级层面以上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开工项目39个、竣工项目18个;获专项债、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资金等项目共17个;申报2022年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共301个,申请中央资金约59.23亿元;全年投放"桂惠贷"金额约35.59亿元,投放金额排名全市第一,惠及2395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今年上半年,统筹推动市级层面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新开工项目23个、竣工12个,完成投资54亿元,增长13%;鹿钦、贺巴、武忻、来宾西过境等高速公路加快建设;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获批专项债5.42亿元,7个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

招商引资硕果累累。去年,完成到位资金83.6205亿元,完成市级下达兴宾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75亿元的111.49%;组织外出招商17批次,开展对接行企39家,收集梳理重点"行企"28家,对接会员企业12家,组织32家企业到兴宾考察,签约15个项目,总投资171亿元,完成任务的122.14%;新引进亿元项目28个,拟投资总额570.51亿元。今年上半年,深入开展"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先后引进广西神威药肥、山东弗思特等8个项目,新引进亿元项目5个,到位资金超6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68%。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去年,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75.42%实现"一次不用跑",办税缴费服务平均网报率为99.44%,工程项目报建领域审批串联变并联提速61.9%;深化"跨省通办"改革,打造"跨省通办+套餐服务"事项6个,办理"跨省通办"事项143件;深化农村金融领域改革,完成20个乡镇249个"农金村办"金融创建工作;全面启用"一枚印章"、推行全科受理,实现"一窗通办"。今年上半年,加快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

三、保障民生增进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宾区坚持把经济增长建立在就业基础稳定、收入同步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健全民生保障制度,增投入、补短板,兜底线、织密网,使发展成果惠及百姓,增进人民福祉。

基础建设逐步完善。去年,聚力推进新(续)建农村公路和乡乡通二级公路项目建设55条;完成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093.27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工程运维项目10个、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30个;投入600万元资金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6套;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以优秀等次高标准通过自治区核查验收,完成风貌改造3839栋;有序推进卫生院(服务中心)项目9个,医共体覆盖率达100%。今年上半年,稳步推进4条二级公路、2个码头和总长369公里的农村公路等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6个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家医疗卫生机构获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去年,扎实推进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4所,新增城区义教学位2400个,义教巩固率达96.8%;大力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新(改、扩)建学前教育项目35个,学前三年毛人园率达97.7%,获评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级先进单位";创新推进"4+1"校内课后服务做法获《广西教育》刊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今年上半年,重点推进10所新(扩)建城区学校建设,建成后将增加学位1.2万个。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去年,积极申报并成功获列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良好,顺利通过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四个注重"防贫机制获自治区领导肯定性批示;249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实现总收入2707万元,同比增长11%。

今年上半年,开展"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消除监测对象705户2628人;"234"防贫经验获广西乡村振兴局刊登推广;五山镇马则村获评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优秀试点村。

平安建设成效显著。去年,坚决有效推进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等各类专项行动,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第三季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排广西第十五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获全国信访"三无"县(市、区)称号,化解信访积案做法获自治区信访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受理、审执结、人均结案数均排全市第一,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排名广西第一。今年上半年,各类矛盾纠纷调节成功率达99%,打击治理电诈违法犯罪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社会大局总体和谐稳定。

心手相连共育民族团结之花-呼和浩特市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综述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从古至今,时间为证,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作为"模范自治区"的首府,呼和浩特是座有着400多年建城史的"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的精神,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演进中写下了精彩的不朽篇章。

进入新时代,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教育基地、实践基地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三顺店社区、大学路小学、伊利集团、国风网络等一大批可复制的典型示范,涌现出武荷香、韩佳彤、李一之等一批先进模范人物,更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铸牢,有利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加快形成,为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高位推动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首府要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坚决承担起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双挂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建了统筹协调、推进实施、跟踪督办、检查考核、宣传教育五个专项组,全力推动创建工作全链条、全方位、全领域深入开展。建立了市、县(旗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联创责任体系,确保创建工作始终从党委高度统筹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强化制度保障,切实发挥民委委员制度强大合力。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民委委员工作规则,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属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内容,贯彻到各领域、各环节,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与此同时,编制了《呼和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到规划中,确立新的发展目标、输入新的发展动能,绘就了时间表、路线图,为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崭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规划支撑。

为不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广度和深度,呼和浩特着力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明确"一进一方案、一进一主题、一进一特色"创建模式,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与此同时,示范引领助提质增效,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扩面,着力打造了以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为代表的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示范带";以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为代表的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文化"示范带";以莫尼山非遗小镇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示范带";以大青山抗日游击革命根据地为代表的红色革命文化"示范带"4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具体工作中。

守正创新推动宣传教育入心入脑

呼和浩特市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工程,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分层精准实施"三大工程",构建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面向干部实施示范工程。研究制定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全覆盖专项行动,统筹安排了学习研讨、辅导讲座、网络教育等专题培训,通过举办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双月读书会,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干部切实当好"两个屏障"建设者、守护人,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担当,践行"两个维护"。截至今年6月,全市组织培训1361期、辅导讲座2921场、专题研讨1972次,培训干部职工27万人次,实现全市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

面向各族群众实施强基工程。将民族团结宣传内容纳入全市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公益广告和重要时段、栏目的宣传内容范畴,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青城石榴籽"专栏,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文章150余篇,录制广播电视节目近50期。推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益宣传片和《石榴花开同心战疫》微视频,全网点击量超160万次。在新浪内蒙古微博客户端开设青城石榴籽话题,发布全市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奋发图强、团结友爱等内容,截至目前,阅读量已达5000万次。

面向青少年实施筑基工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出台了《在全市青少年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充分发挥"一个博物院就是一所大学校"的教育功能,专门针对青少年群体,建成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分基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和实践基地,努力形成一批理论成果、政策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首府之治""青城经验"。

手足相亲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文化是各族人民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呼和浩特坚持把弘扬中华文化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根"和"魂",先后建成了武川县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展馆等16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贾力更烈士纪念馆等3家自治区级教育基地,昭君博物院等3家国家级教育基地。创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清泉街社区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地区),托克托县、新城区等38个自治区级示范单位(地区),蒙草生态等507个市级示范单位(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基地、示范单位沿着历史发展的脉络,讲述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建和谐城市的发展历程,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在每一个人心中生根发芽。

与此同时,呼和浩特以社区为基础单元,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互嵌式社区环境。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选树120户首府民族团结"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全国双语学习实践基地赛罕区兴康社区,开辟了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阅立方、老年大学综合活动室等活动阵地,促进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上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新城区昭君新村等社区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活动、社区百家宴、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堂"宣传品牌等,积极引导各族群众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邻居。玉泉区清泉街社区持续推行"乐民"工程,打造了"红石榴驿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活动平台,成立了书法、绘画、舞蹈、健身等社团组织,组建了夕阳红老年人舞蹈队、同心圆乒乓队、民族合唱团等一系列文艺活动队伍,定期举办各类娱乐活动和演出,促进了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呼和浩特通过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打造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促进各民族在共同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进一步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如今,呼和浩特市的各族儿女已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芯片"一样嵌入了心中、融入了血液、铸入了灵魂。一张张手足相亲的笑脸、一个个守望相助的故事,昭示着"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喜人局面,这团结的力量正在持续激励着首府各族干部群众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只争朝夕、不负时代,一起向未来!

以"四个最严"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事业发展综述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从一首首动人的古诗词中,能够品味到国人对"食"这一民生大事始终怀有最深切的关注与敬意。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百姓餐桌日渐丰盛,饮食观念也与时代俱进。从追求温饱到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映射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发展变迁。

高度重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放到民生问题和政治问题高度,不断提出食品安全工作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

以"四个最严"为指引,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5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成为我国首份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两份重要文件的陆续发布,再次彰显了党中央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决心。

当前,面对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重要的位置,持续出台食品安全相关文件,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保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各地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顶层设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制度顶层设计,逐步形成由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共同组成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为食品安全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顾我国食品安全发展历程,经历了从以"食品卫生"管理向"食品安全"管理的转变。1953年,"食品卫生"的概念出现,并在此后一直沿用了几十年。1965年,《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管理从空白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目标迈出了第一步。197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昭示着我国不断加强食品卫生法制化管理的决心与力度。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我国第一部食品卫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颁布,"食品安全"的概念开始为社会公众所广泛知晓。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当年6月1日正式实施。2015年4月24日,该法被重新修订。这标志着我国从"食品卫生"管理向"食品安全"监管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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