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关于全县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关于全县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安委办发〔20XX〕X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X月X日起,县安委办抽调应急、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关镇等单位人员成立2个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县消防重点单位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施工工地、危化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为主,重点对高层商业综合体、民用住宅楼、加油站、临时建筑、大型商场、超市、宾馆、KTV娱乐场所开展检查。全县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5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105条。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检查组都能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检查要求,深入开展检查。大部分企业都能较好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责任单位
1.县幼儿园: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工作;水力警铃不能正常工作;教室设置在四楼不符合规范要求,东侧疏散楼梯间设置厨房。(整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朵朵幼儿园:LED未实行专人专管;教室应急通道不足;教室设置在四楼不符合规范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3.滨江新城幼儿园:教室安全出口不足(按要求应设两个安全出口);一楼东侧疏散楼梯间设置储物间。(整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4.城关中学:校内建筑工地与教学楼之间有楼道未隔离,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5.城关一小:厨房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柴油)。(整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6.城关二小:教学及附属用房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未见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未见责任人公示牌;施工现场材料、机械摆放杂乱未按建筑行业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整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7.石泉县医院:消防控制室未达到双人持证上岗要求;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二号住院楼地下一层部分防火门损坏;一号、二号住院楼南侧通往楼顶安全出口锁闭;一号楼南侧疏散通道堆有大量杂物且住人;家属楼未配备灭火器;施工现场未配备消防设备。(整改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8.石泉县中医院:火警自动报警系统有故障点;火灾报警控制器打印机不能正常工作。(整改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9.万友超市:消防栓柜门损坏用透明胶贴死、无法正常打开;灭火器下侧电线裸露。(整改责任单位:万友超市;县消防救援大队督办)
10.鼎尚购物中心:常闭防火门未能保持常闭;防火卷帘下对方杂物;电井未进行防火分隔封堵。(整改责任单位:迎江物业有限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督办)
11.中国电信石泉分公司:自动报警系统有故障点、部分室内消火栓水带损坏;一、二、三楼西侧安全出口封闭,西侧疏散通道一楼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封闭;未开展防火检查、未对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整改责任单位:中国电信石泉分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督办)
12.石泉县创投中心:消防安全巡查不到位;消防演练开展不到位;防火门常开状态;水泵房2号泵损坏,水泵房照明全部损坏。(整改责任单位:安康美尔佳物业有限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督办)
13.石泉家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二层喷淋系统设置不规范;手动报警被遮挡;疏散楼梯间指示标志设置不规范;一层家用电器销售房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堆有杂物;通向二层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整改责任单位:石泉县家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督办)
14.珍珠泉大酒店:灭火演练不熟悉;一楼消防水带漏水;少数客房消防设施存在故障;防火门常开状态。(整改责任单位:石泉泉江商贸有限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督办)
15.人民大厦:A座东烟感器损坏未更换,地下车库南边烟感故障;12楼应急灯、疏散标志、闭门器损坏。(整改责任单位:迎江物业有限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16.石泉县医药大厦:应急灯损坏,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整改责任单位:蓝云物业有限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17.滨江明珠大厦:烟感报警器罩子没有摘掉;消防管道井未封闭;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整改责任单位:众帮物业有限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18.石泉县旅游大厦:各楼层应急指示灯、出口指示牌均未安装到位;消防箱内未配备消防水带和灭火器。(整改责任单位:石泉县仟佰众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县住建局督办)
19.滨江新城小区:灭火器配备不足;未开展防火检查(每月);未见消防相关预案、未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未制订消防管理制度。(整改责任单位: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牵头,北街社区配合)
20.万景国际小区:楼顶顶层住户锁闭;负一层防排烟电源故障;3月份接手物业,消防演练未开展。(整改责任单位:迎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21.金江龙庭小区:19楼应急照明灯损坏;防火门常开状态。(整改责任单位:石泉金江物业有限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22.石泉县阳光丽城小区:消防控制室未达到双人值班、消防控制室记录不全、消防控制室存在故障、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足;楼梯口不能停放摩托车。(整改责任单位:陕西佳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23.珍珠河畔小区:消防演练开展不到位;防火门常开状态;一楼堆放杂物。(整改责任单位:滨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24.铭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内无消防设施;小区内经营商消防意识淡薄均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数量不足。(整改责任单位: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牵头,七里社区配合)
25.县联社小区:院内存在私搭乱建情况;住宅楼内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整改责任单位:县农商银行牵头,向阳社区配合)
26.红花小区:无物业管理公司;四号楼二单元避雷针连接地线遭破坏(缺失);小区内普遍存在私接电线充电瓶车问题;小区内无灭火器;消防栓损坏、水枪水带丢失;二号楼楼道堆放杂物,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整改责任单位: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北街社区配合)
27.桃园市场综合楼: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住宅区设有门禁系统;地下车库存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地下车库与楼梯未进行防火分隔;一楼存放有电动车、摩托车;部分手动报警器损坏、部分声光报警器损坏。(整改责任单位:桃园物业责任有限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28.石泉县水岸郡城3号、5号楼: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水泵房喷淋泵处于关闭状态,同时处于手动状态,打到自动上,自动泵存在故障。(整改责任单位:众享物业有限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29.石泉县大健公司车辆检测站综合楼:消火栓箱内水带未拆包;一楼泵房水压不足;每层未设置防火门;应急灯损坏、疏散指示标志损坏;12楼消火栓损坏;楼梯设有推拉门,楼顶门封闭。(整改责任单位:大健公司;城关派出所督办)
30.邮局家属院:院内存在占用公共通道搭建房屋存放易燃物品(与金桥市场连接处);住户采用"飞线"形式违规充接电动车;楼道内存放废旧、易燃物品。(整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向阳社区配合)
31.老冰棍厂:住户私自搭建房屋占用安全通道。(整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北街社区配合)
32.老栲胶厂住宅楼:用电线路零乱老化;存在私搭乱建存储杂物情况;楼道口停放摩托车。(整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北街社区配合)
33.税务局家属楼:防火门全部被拆除,防火门处于敞开状态;12楼处应急照明灯处于未充电状态;水泵房电源处于关闭状态;楼顶疏散门锁闭。(整改责任单位:乐亿佳物业有限公司;县税务局、城关派出所督办)
34.民政局家属楼:14楼应急灯损坏,不工作;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疏散通道堵塞。(整改责任单位:众诚物业有限公司;县民政局、城关派出所督办)
35.原工商局限价楼:消防控制设备存在故障点,没有持证上岗人员,工作人员不会操作消防水泵设备;应急照明灯损坏,手动报警按钮处于开启状态;14楼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消防通道被占用,负一楼堆放杂物。(整改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城关派出所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时刻蹦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克服疲惫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长期持续稳定。
(二)抓好隐患整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各组检查的隐患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亲自督促整改,确保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治要求和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整改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县安委办销号。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安委办将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办,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县安委会将下达督办函,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