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大常委工作报告-15篇(第17/40页)
二、服务中心,增强监督实效助航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自觉为民用权、为民履职,探索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和功效。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政府债务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的报告,修订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审查批准决算、政府债务限额。开展地方金融工作和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双"一号工程"专项视察,现代种业发展、台资企业发展情况调研,以及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对市教体局部门预算、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及科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查监督,拓展提升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听取审议2022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作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抚州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围绕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接续开展"环保抚河行"活动。加强对社会民生事业的监督。听取审议群众体育、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揭榜挂帅"工作进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情况调研和《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对残疾儿童保障、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组织开展"物业社区行""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围绕"守住耕地红线"主题,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抚州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提升工程活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调研和《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审理。
三、顺应民心,提升立法质量护航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的前中后各环节,坚持让群众声音走进立法,推动立法不断由"高大上"变为"接地气"。坚持问题导向,在广泛征集社情民意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更有针对性。健全法规起草工作专班制度,立法项目专人跟踪,提高立法工作质效。突出地方特色,继续完成《抚州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草案)》修改审议,做好《抚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大力推进《抚州市地下管网管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完善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工作机制,抓好电梯安全、市容环境卫生、停车管理方面的前期立法调研督导工作。聚焦地方性法规实施,出台《关于加强抚州市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推动形成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机制。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出台满一年的法规,常委会将听取审议相关执法部门贯彻实施情况报告。2023年将听取审议《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四、突出重心,发挥代表作用守航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六带头六表率"主题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分批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抓好"双联"办法落实,巩固提升"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创建成果,健全完善以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主导、以村居人大代表联络室为辅助的网格化阵地体系。推进江西数字人大抚州分厅建设及特色运用,通过信息化赋能,推动代表联络站工作迭代升级。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开展代表重点建议专项督办工作,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代表进行视察,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解决代表和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在县乡层面全面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让民生项目更加契合民意,更好擦亮群众"幸福底色"。
五、坚守初心,提升履职能力续航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对标对表"四个机关"建设要求,通过全面提升能力水平,以全方位履职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制度建设,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依法履职更具实效。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推进"模范党支部"创建,提高各党支部战斗力。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打造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用好人大宣传平台,全方位展示人大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健全上下级人大联系机制,深入推进县区人大"创特色、树品牌"工作,纳入县区人大综合考核重要评价指标,推动县区人大创建"有特色、能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品牌。
各位代表,同志们,潮平岸阔催人进,风起扬帆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同心同德,担当作为,为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抚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22年12月28日)
李为国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新一届州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州之大事,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州各族人民,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顺利完成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坝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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