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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6篇(第48/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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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多点散发,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服务保障"产业支撑"。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人、起诉144人,精细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不起诉3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市国资委、工商联等8部门出台《XX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通过规范合规整改、强化犯罪预防,努力让涉案企业"留得住、经营得好"。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活动45次,对79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监检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人,已起诉42人。落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教育谈话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长对8名省管和其他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诉前教育谈话,强化释法说理,促其认罪悔罪。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3件3人。

(二)用心践行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76人,办理具有卫生批号消毒产品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物料、酒类产品无标识标签等公益诉讼案件56件。守护"钱袋子的安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9人,起诉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117人;起诉网络赌博犯罪43人;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15人。办理的宫某等55人诈骗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六大典型案例。守护"个人信息的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除行政机关处罚外还责令违法当事人缴纳民事赔偿金2万元。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推动治理侵占盲道和无障碍设施问题20余个,"有爱无碍"让老年人、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受理的806件群众来信来访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17%。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市两级检察院首次受理"三类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2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常态化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对争议大、有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年听证231件,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98.27%。前锋区检察院探索创新检察听证必要性审查,细化实化检察听证各环节标准,工作机制在全省转发推广。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报告,评议满意率为100%。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90人、起诉176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80人,不起诉44人,附条件不起诉53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多元化帮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68人,帮教79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会同市公安局、教体局对全市3600名新入职教职工开展准入查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场次,武胜县检察院制作的动漫课程《她们的秘密》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奖。持续打造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法润心田",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升级为XX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1个基层集体获评"四川省青年文明号",邻水县检察院获评首批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重点示范单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践被《人民检察》推介。

办好司法利民便民实事。结合司法办案,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发放司法救助金139万余元,同比上升193.55%。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64件,帮助追回欠薪123万余元,1名干警被表彰为"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持续优化驻镇检察联络制度助力"优镇兴乡",驻镇检察联络员工作被省检察院授予检察产品特色品牌。承担全省"律检通"试点工作,提供省内异地阅卷15件次,方便律师就近办案。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1:1.14,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通过办案向相关单位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49件,采纳率100%。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捕222人、不起诉77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8人,减少社会对立面。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全年适用率达86.5%,一审服判率98.64%,从源头上减少刑事上诉、申诉案件。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2件。全市检察机关会同同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件、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194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撤案131件、不批捕130人、不起诉49人。承担全省降低提捕率试点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出台《不批准逮捕案件办案指引》,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全市提捕率下降至28.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降至14.8%,低于全省8.7个百分点。联合公安机关对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件,办理的唐某某等9人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二审抗诉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全市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完善财产刑执行监督举措,办理刑事执行环节监督案件208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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