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汇编(18篇)农业农村局、人社局、乡镇、建设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厅、环保局、司法局、档案馆、机关事务管理局、水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局(第12/38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农村工作会及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经济工作会等精神,紧扣职责、接续奋斗,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见实效。一是聚焦巩固成果守底线,健全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确保兜底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聚焦乡村发展促增收,协力抓好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力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联合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拓宽就业增收渠道,确保就业规模稳定。三是聚焦乡村建设稳推进,协同稳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加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力度。四是聚焦乡村治理提效能,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会同深化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做好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嫁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工作。五是聚焦机关建设强保障,深入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深化机关党建"三化"建设成效,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激励并重,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
一、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总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统筹抓好"保发展、护资源、优空间、惠民生"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发展。
(一)要素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建立健全与发展改革部门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在全省大中型项目中筛选578个作为单独选址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探索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支政策,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报批审查提速增效。全年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3.46万亩、审批建设用地23.19万亩、供应土地41.44万亩。全省土地出让19.91万亩、总价款1886.27亿元,矿业权出让20宗,总价款25.04亿元。
(二)国土空间规划取得积极进展。圆满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划定成果获国家批准启用,实现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稳定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更加集约高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11个市级、赣江新区规划完成社会公示,正在陆续开展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形成初步成果,正在陆续开展社会公示。省级和南昌市(国批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成验收,其余10个设区市、赣江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通过省级初评。
(三)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深入推进。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实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组织开展耕地卫片监督、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率在全国排名前列。完成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摸清了补充耕地潜力状况。深化"节地增效"行动,省级以上开发区按"标准地"出让宗数占省级以上开发区供应宗数的93%;修订印发《XX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总体建成全省土地二级市场网上交易系统。完成全省2021年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差异化下达存量土地消化处置任务,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XX改革动态》以《XX建立健全"增存挂钩"工作体系助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题刊发我省节约集约用地做法。
(四)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XX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XX省地质勘查规划(2021-2025年)》印发实施。投入1.2亿元部署实施33个地质勘查项目。武宁县青岭矿区钨矿普查提交一处大型规模钨矿,黎川县十里天然矿泉水勘查探获出水量2526.05立方米/天。全年完成探矿权审批登记143个、采矿权审批登记90个,将185宗过期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
(五)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推进。出台全国首部矿山生态修复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XX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完成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摸底核查,建立省市县统一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数据库。积极开展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提请省政府印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12个市场化生态修复试点县吸引社会资金约3.3亿元。成功申报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完成全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新一轮全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全力推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审计、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探索多种矿山"生态修复+"融合模式,编印《XX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六)资源惠民利民成效日益显现。争取自然资源部连续第11年出台政策,支持定点帮扶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1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项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测绘资质审批工作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测绘作业证审批实现"跨省通办",矿业权审批登记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深入推广"XX调查云"助力乡村用地选址。持续开展全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及时启用地下水监测井和应急水源地用于防旱抗旱,解决了约2250人的生活用水、1000亩农田果园灌溉用水问题。全省全面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420.1万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71.5万本,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77.2万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累计发证760余万本。修订出台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征收土地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XX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加强用地报批征地补偿标准和社会保障费用预存等被征地农民利益落实情况审查,严格执行征地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地方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完整公开征地信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治理地灾隐患点1412处,保护受威胁群众1.71万人、保护财产10.05亿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5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15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全省自然资源信访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