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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63/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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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梁建勇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我们迎来建党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

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45项,修改法规41项,批准设区市法规96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20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96项,开展 49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5次满意度测评、5次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4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0 人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人大工作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常委会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以及《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等,发挥福建独特优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溯源研究,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代表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党的领导,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党中央及省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制定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党的建设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强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模范机关建设等方面规定,不断增强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三)强化贯彻落实,彰显人大工作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福建代表团审议和来闽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谋划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足迹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调研,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贯彻落实取得扎实成效。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修改省人大议事规则,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和民意表达平台,强化人民民主载体建设,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及时调整立法、监督计划,加快公共卫生地方立法,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组织代表积极投入抗疫斗争,开展复工复产调研,做好挂钩帮扶,推动把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常委会领导带队援沪抗疫,出色完成任务。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不断提升贯彻落实质效,在大事要事中展现人大"永远在线"的担当作为。

二、务实管用立良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突出经济领域立法,推进改革发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执法条例,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涉及"放管服"改革的法规,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邮政条例,推动数字和物流产业发展,助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种子条例,修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渔业法实施办法、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海上搜寻救助条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修改防震减灾、气象等法规,助力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突出生态领域立法,擦亮绿色名片。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河湖长制、生态公益诉讼等创新实践写入法规。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4 部法规,从"水陆空"立体织密生态环保制度网,助力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制定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法规,修改湿地保护、水土保持、森林、农业生态环保、海域使用管理等法规,筑牢我省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改节约能源条例,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突出民生领域立法,增进人民福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修改失业保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法规,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制定全民健身条例、中医药条例、动物防疫条例,修改食品安全条例,推进实施健康福建战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物业管理、城乡供水等法规,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规,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法规,更好保障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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