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督查通报(报告)汇编(第42/128页)
3.针对"'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腐败多发"的问题。一是综合运用班子运转调研、"一报告两评议"、年度考核评价、信访举报受理等方式,不断建立健全对各级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坚持查处一个,警示一片。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74件,给予党政纪政务处分77人。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土地管理、工程建设、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腐败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等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严厉查处工程建设中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失职渎职案件。2018年,全市共查处住建、教育、财政、交通水利、卫生、公安等重点领域案件586件。
4.针对"纪律教育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纳入市县巡察、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拟在全市开展"学纪学法讲规矩真懂真用守底线"主题教育活动。二是在《遵义日报》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宣传解读,并统筹市内期刊、网站、微信等主流媒体同步推送。同时,在道德讲堂、云上讲习所等平台融入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内容,营造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良好氛围。三是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例,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七)脱贫攻坚战方面
1.针对"领导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统筹调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统筹推进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大数据与大扶贫、大生态与大扶贫、保障兜底扶贫与特殊困难群体脱贫、东西部协作与社会力量扶贫、扶贫与扶志扶智"六个融合"发展机制,高质量打好"四场硬仗",确保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同时,修改完善了《遵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明确每季度召开2次以上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和调度,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推进有力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市级领导挂帮深度贫困地区和联系点的通知》,明确34名市领导挂帮包保34个深度贫困村,从市直部门遴选25名县级干部,到贫困乡镇挂任党政副职,确保责任落地、工作落实。三是强化驻县蹲点督导。建立完善"指挥调度、问题倒逼、联动督导、沟通反馈、督办落实"工作机制,从市级脱贫攻坚"四场硬仗"牵头部门抽调82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督导组,分别由市扶贫办领导带队,入驻务川、道真、正安3个贫困县及其他各县(市、区)从严督查督导,督促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军令状兑现。目前已督查47个乡镇165个村,走访贫困户3755户、非贫困户1787户,查找反馈整改问题24类446个。各县(市、区)同步成立县级督导组,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派驻乡镇和村开展蹲点督导。
2."产业发展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农村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建立了遵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遵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实施方案》,举办了全市农村改革业务培训会,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对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督导组,加强对全市面上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改革工作实行日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截止目前,我市完成确权承包农户合同签订户数比例为97.65%、填证(颁证)户数比例为95.41%,完成集体林地确权比例为95.98%;全市农村"三变"改革已实现238个乡镇全覆盖,试点村达到601个,集体耕地入股8.37万亩,其中折价入股3.38万亩,入股折价4718万元;整合各级财政资金用于试点村"三变"改革合计达9.16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12.65亿元;承接经营主体1049个,其中企业3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59个,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155个,共实现18.38万户、76.23万农民变股东(其中贫困人口5.04万户、20.39万人),农民股东参与"三变"改革增加收益1.6亿元,户均收益892.83元;全市农业园区覆盖带动40.8万户农户,吸纳农民就业人数超过114万人,全市已实现100%深度贫困村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100%的贫困户参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100%的贫困群众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
(2)针对"产业发展投入有逐年减少趋势"的问题。一是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支持农业产业发展12870万元(2016年7282万元、2017年15000万元),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县财政要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状况,在年度预算中合理安排一定规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要求,加大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及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二是加快推进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落地。2017年全市获批扶贫产业子基金(现已更名为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项目127个,银行实际投资项目68个,投资基金35.77亿元,截至目前企业已使用25.66亿元,使用率71.7%。已对银行实际投资的68个项目进行了排查,对62个项目资金按建设进度正常使用的项目持续跟进,对6个滞后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并多次召开协调调度会,督促金融机构对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抓紧审批,确保项目尽快实施。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投入,目前8个贫困县(市)获得新增贷款175亿元,同比增长17.3%,已开发"特惠贷""惠农贷"等金融扶贫产品。大力推动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现承保金额1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