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督查通报(报告)汇编(第94/128页)
2.已签订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合同,签订了排污口论证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定稿已经完成,并于6月6日完成了初步评审,正按照专家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排污口论证已经启动。
3.强化监管和审批管理,已按照要求暂停审批涉水项目。
(八)高排放公交车淘汰进度慢。(完成整改)
我州97台高排放公交车已全部下线停运,并进行报废处置。投资6000余万元,新购97台纯电动公交车投入生产运营。
(九)花垣兄弟河与花垣河交汇处的一处城市下水管堵塞,污水通过顶盖漫溢多年,无人问津。(完成整改)
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对该段管道进行紧急疏通,20xx年7月9日已整改完成,可正常通水。同时,对城区管网共175个污水管道监测井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立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监管,规范管理维护。
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全面完成,省级环保督察立行立改力度不够,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龙山县三元水泥厂内非法养猪场的问题,督察组于6月28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养猪场退出取缔不到位,仍在非法养殖。(完成整改)
20xx年7月7日,龙山县石羔街道会同畜牧水产局督促业主李民凤将养殖场生猪837头全部清运出场;7月9日至10日,县城管局对李民凤养殖场违法建筑及养殖栏舍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961平方米,拆除养殖栏舍面积4018平方米,并及时清除了建筑垃圾,栏舍和粪便已全部拆除并清理干净;7月11日至25日,县畜牧水产局组织专业队伍,对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937.84立方米,整改情况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十一)龙山王家棚煤矿污染问题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对湘西多次交办的信访件。(完成整改)
已建成日处理1500吨矿井涌水处理站一座、生态修复5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000米。同时,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达标运行。州纪委监委已依法对整改不力等行为进行了问责处理。
(十二)火车站货场污染问题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对湘西交办的51个信访件之一,虽然经过整改,但存在污染反弹问题,周边群众反复投诉。(完成整改)
吉首市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多部门联合对火车站货场旁李兴现非法打砂场及货场内5家违规建设的小型加工作坊进行了拆除,现已拆除到位。已安装4套车辆冲洗平台,配备了4套自动喷淋设施,市城管执法局实行24小时蹲点驻守制,对进出车辆冲洗情况进行检查。市环保局对湖南吉龙铁路石料有限公司打砂场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产,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禁止擅自恢复生产。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处、市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火车站货场实行规范化管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六个问题之一的"湘西部分尾矿库排水重金属严重超标"问题。(完成整改)
1.对9个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的尾矿库"一库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强力推进整改,整治工作完成后,州环境监测站已采样复核,监测报告显示相关重金属数据达标。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湘西部分尾矿库排水重金属严重超标问题"已整改完成。
2.加强对渗漏液处理设施的长效监管,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防污染反弹。严格落实日常监测和监管,加强对尾矿库周边排水的长效监管,确保周边地表水水质达标。
(十四)督察组发现家庭作坊式黏土制砖制瓦厂11座,其中吉首市马颈坳镇有7家,有5家正在生产;花垣县接溪村仍有4家未取缔关闭到位。(完成整改)
1.20xx年8月4日,吉首市政府对马颈坳镇境内7家非法粘土砖瓦窑生产用工棚、烧制窑拆除完毕,并实现"两断三清";20xx年9月4日,花垣县政府组织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花垣镇政府、龙潭镇政府等部门对接溪村4家砖瓦窑厂实施集中行动,依法整治,关闭取缔,并实现"两断三清"。
2.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州黏土砖企业再次进行排查整治,对非法制砖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同时,强化宣传报道,将问题整改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之一的太丰公司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量大,处置任务重,存在环境隐患与风险。(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快转移处置进度,按要求完成转移处置任务,同时落实好运输过程中的"三防"措施,杜绝二次污染。截止7月15日,花垣县太丰公司酸浸渣总库存量320000吨,实际转移处理量239651.73吨,月底任务数255000吨。
2.加强对全州所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吉首吉庄公司、花垣三立集团酸浸渣转移处置进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环评审批。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10大制度2项要求27项内容,已组织对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管理考核。
三、生态破坏现象较多,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十六)花垣县矿业环境问题仍然存在。(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湘西州矿业产业整治整合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州矿业整治整合工作方案和花垣县矿业整治整合工作方案,印发了《花垣县矿业整治整合责任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推进问题整改。
2.突出重点领域,狠抓综合整治。矿区生态修复取得重大成效。对铅锌矿区内历史遗留的露采场、废石堆、矿部及工业广场等进行综合治理,全县矿山计划覆土5962亩,目前实际完成覆土6386亩,复绿4003亩,撒播花种2万斤,播撒草种1.3万斤,完成矿区公路绿化15.7公里、挡墙2100米、排水沟15300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依法取缔"小散乱污"浮选企业的要求,2017年底以来,全县163家铅锌浮选企业已关停162家,关停浮选产能9.3万吨,关停浮选厂全部覆土复绿。电解锰企业淘汰退出有序开展,花垣县原有电解锰企业15家、规模19.3万吨/年。2015年以来,已淘汰9家、11.1万吨落后产能。加强矿区道路建设与管理。规划建设矿山道路14条,其中重建村组损坏道路9条13.65公里,目前已完工;新建矿山专用道路5条22.5公里,其中2条3公里已完工,3条19.5公里已经完成水稳,现正组织路面施工。全面淘汰矿山老旧运输车辆,实行矿山公司化运输,成立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矿山专业运输车辆52台,25台已经上户。矿业深度整合取得重大进展。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标准、环保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深度整合。以湖南志弘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花垣矿业的整合主体,设立了整合企业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推进铅锌采区整合,35个铅锌采区全部签订整合协议、28个采区资产移交华林公司接管。35个矿权整合为6个矿权的整合方案已获得省自然资源厅认可,已完成4个整合矿权的实地核查、报告编制。推进铅锌浮选生产线整合,整合新建的7条全新浮选生产线已签订整合协议,3条生产线完成资产移交,环评报告已获批复。推进铅锌尾矿库整合,保留的7个铅锌浮选尾矿库有3座已完成资产移交,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尾矿库有5座,其余2座正在办理安全许可证。推进锰矿山矿业权整合,计划年内将锰矿山矿权数由5个整合减少到4个,目前正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