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总结-8篇(第14/15页)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以创建"平安先行学校"为基础,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主体,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把安全、普法、综治、WW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协防安全防范体系,把安全制度落到实处。组织师生开展"宪法教育日"、"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9.3消防安全日"、防恐、禁毒等教育活动。2015年4月16日,在新罗公安分局、市教育局、东城派出所等单位指导下,协同公安特警等部门,组织了一次反恐袭击应急演练。组织师生参加网络普法知识竞赛、市普法知识考试,参与率达100%。按新罗区道安办统一部署,开展了一个月的交通"两违"集中整治,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基建工地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事故发生。由于我校对安全WW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措施有力,防范到位,一年来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实现了"四无"WW工作目标,确保了学校的安全稳定。
八、加强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
(一)工会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突出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在民主办学、服务教学、构建和谐校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1.以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为合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主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推进民主办学进程,努力维护广大教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活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2015年召开了两次教代会,讨论审议了《学校五年发展规划》、《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修订)》、《第三轮岗位评聘方案》等,还组织与会代表对校领导班子和建家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2.组织教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教工文化生活,如组织教职工运动会,组织女教工"三·八"节期间外出春游,组织女教工参加市教育系统教工广播操比赛并获二等奖,与特教学校举行排球赛等。3.开展好关心教职工送温暖活动。积极解决教工子女入学入园问题,探望生病住院、困难职工。组织40周岁以上教工进行体检,完成了医疗互助申办工作。4.开展文明户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我校工会的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2016年1月,校工会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二)团委、少先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富有自身特点的工作。
1.加强和完善团组织少先队自身建设,加强对团干、少干的培养。努力提高团组织、少先队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2.办好业余团校,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严把质量关,发展新团员。3.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前往市福利中心、特殊学校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4.结合重大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办"五四"青春歌会暨第八届校园十佳歌手竞赛,"青春龙高·梦想舞台"新生风采大赛,"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龙高书香"书法、摄影展,征文比赛,社团风采展,科技小作品制作比赛,校园趣味运动会及"绽放激情·播洒希望"为主题的2015年艺术节暨元旦迎新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了校园文体生活。
团学工作收获颇丰。校少先队大队被评为"2014年福建省少先队'先锋大队'" 原七(6)中队被评为市"先锋中队",陈旸朗同学作为我校少先队集体代表出席了第七次全国少代会。
一年来,校党委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学校各项事业得到持续发展。新的一年,我们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加快转变、跨跃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保障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共xx市高级中学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第8篇:唐家墩街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
唐家墩街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
工作规则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为了发挥区域单位党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推行"大党建"、实现"大服务",加强集中领导,推进分类指导,构建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的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街工委决定成立唐家墩街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是由街辖省、市、区属单位党组织代表组成的非常设区域性党建工作机构。
第二条 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原则与基本职责是:在街工委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的研究、决策、执行与落实;以项目管理方式推进区域党建工作创新,组织和动员区域范围内各级各类党组织与党员广泛参与社区共建;按照统一领导、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与实施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分类管理活动方式与保障机制,监督检查工作成效。
组织设置
第三条 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单位党组织推荐后,经街工委研究决定。
第四条 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5-9名。
第五条 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建立街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负责项目的管理、收集、选题、立项、协调、检查以及项目资金的审核、投入、审计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成员、办公室、秘书处工作人员若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应及时予以调整。
主要任务
第七条 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部署,探讨构建"大党建"、实现"大服务"的新途径。
第八条 审议本组织的工作规划,听取工作组的工作安排。研究开展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的实施方案。第九条 组织指导区域单位之间、单位与街道、社区开展党建和精神文明共建活动;通报区域单位党建工作情况,交流各级党组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第十条 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利用优势资源,解决单位职工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合力,为职工服好务,创造环境优美整洁、社会秩序安定、居民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街道。
第十一条 依靠区域单位党的政治优势,动员和组织在职党员在单位做好干部(职工)的同时,在社会做好公民,在社区做好居民。积极参加所在地街道、社区公益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研究分析社情民意和党员思想动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