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57/142页)
10.关于"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已就思明区何厝某停车场及同安区某海蛎公司非法占用海域等2起违法用海行为予以立案,目前两个案件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海沧鳌冠47号图斑非法占用海域行为进行立案并调查终结。(2)83号图斑场地已纳入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用海范围,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目前正在依法依规补办用海手续。83号图斑所在场地现已由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业主单位进行围档管控。(3)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切实严格内部监督。
11.关于"敏感海域安全防控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通过完善厦漳泉等大XX湾协同执法机制、海陆联动机制、涉海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敏感海域渔业生产秩序逐步规范,管控形势不断向好发展,2022年至今尚未发生被扣事件。(1)完善厦漳泉等大XX湾协同执法机制,构建紧密的"外围"协同管控网络。保持与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及漳州、泉州等地海上执法部门的良好沟通,针对年度重要节点特别是黄花鱼等季节性渔讯,互通意见,制定对策,按照"分区设防、守点巡线、加强协作、海陆联动"原则,组织开展敏感海域协同执法9次,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联处,形成区域性管控"外围"网络,有力保障XX湾相关海域的平安稳定。(2)密切海陆联动机制,构建严密的"纵向"源头管控网络。通过加强部署、积极保障和开展督导,助力属地政府不断加强岸线管控、完善停泊点建设和规范报备制度,进一步消除敏感海域管控各类风险点,推动"海陆同防、以岸制海"的闭环监管,构建严密的"纵向"源头管控网络。(3)深化涉海联合执法机制,构建高效的"横向"涉海管控网络。加强与海警、海事、港航等涉海部门协调配合,采取守点控面结合、技防和人防结合、执法和宣传结合的方式,牵头组织我市涉海部门开展联合行动9次(其中海上24小时联合屯兵行动共7期、167天),针对性加强重点海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管控。同时加强部门会商,深入分析研判海上形势变化,动态评估管控措施和效果,因时制宜调整部署,构建高效的"横向"涉海管控网络。(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自觉意识。深入社区、港口、船舶停泊点发放《致全市渔船民朋友的一封信》,面对面交流,积极引导渔船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提高自身防护意识。2022年已发放宣传折页材料3000余份,张贴宣传画报300余张,宣传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
12.关于"海洋人才引进培育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与涉海企业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召开海洋高新产业专题培训班,邀请涉海企业代表参加,拓展产学研政金交流问题汇通。(2)起草制定《XX市海洋发展局海洋人才工作手册》政策汇编,并在涉海企业中做好人才政策的宣传工作。
13.关于"海洋智库建设跟不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组织研究第二届南方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专家顾问团专家咨询机构名单,通过其他专家推荐、自我推荐等方式拟定初步候选名单,并根据两个智库不同定位多次深入研讨具体人选。目前两个专家咨询机构已批准成立,后续即转入日常工作,通过线上等方式提供常态化的咨询、建议等服务。(2)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两个专家组成员的作用,对我市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方案、发展定位、规划政策、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参谋服务,对加快发展我市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政策体系及有关工作成效提出建议,不断扩大提升我市国际国内影响力。
14.关于"人才奖励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在市海洋发展局官方网站、"XX海洋"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受理2022年XX市海洋经济重点发展产业中层以上技术和管理人才个税奖励申报通知,拓宽涉海企业政策知晓面,进一步强化政策公开度。(2)2022年已对涉海企业申报的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专业人才提交的个税奖励申报补助。
1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局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意识。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软约束"变成"硬指标",推动基层党组织每年切实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2)局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成员都报告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16.关于"未落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加强培训教育。组织深入学习《中共XX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的通知》,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申请、刊发等全过程进行系统了解,为申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奠定基础。(2)及时规范内部资料《XX海洋》编印。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有关规定,向市文旅局申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已于2022年6月取得《XX海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闽)内资准字D第071号,并按时提供《XX海洋》出版物样本。
17.关于"网络宣传阵地存在管理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强化分析研判。结合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在局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上进一步学习和强调信息发布工作要求。(2)强化制度完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宣传阵地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局宣传工作制度和流程,结合《XX市海洋发展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办法的通知》(厦海办〔2019〕9号)实施情况以及本轮巡察整改最新要求,制定并出台了《XX市海洋发展局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厦海党组〔2022〕27号)。(3)强化隐患排除。协商微信公众号运营商,于2022年7月对"鹭海潮"微信公众号的账号完成注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8.关于"协助推动退养渔民转岗就业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编制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监督落实。(2)课程设置中以渔业产业提升方向为主,要加强课程的组织制定,在专家充分论证后确立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师资、进度安排、培训管理、经费使用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对报名的培训渔民的身份加强审核。(3)积极走访渔业企业,点对点了解渔业企业需求。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渔业企业申报XX都市渔业升级补助,促进渔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