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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4篇(第5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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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鲜明的特征,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最高政治原则。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多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要点,把人大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视人大干部交流使用,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去年按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名,实现了市委干部任用意图。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扣省委"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四强"行动主抓手,紧盯市委"三地两点"功能定位和"2+6+N"产业集群发展思路,组织开展了长城文化重要标志地、新能源优势转换放大地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支撑--核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抓项目强工业、酒嘉"双城经济圈"、稳经济保主体促就业优环境等7项调研,调研成果均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做到了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就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一)强化代表履职培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能力不断提升。坚持需求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结合,就地培训与外出学习相结合,不断加强代表能力建设。以学思想为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等25次;以学法律为基,学习《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47次;以学经验为要,邀请8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传授履职经验。市人大代表培训实现了全覆盖,代表的政治领悟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履职热情和能力、法律素养得到显著提高。

(二)强化家(站)标准化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渠道逐步拓宽。我们按照家站建设标准化、运行规范化的要求,全市181名人大代表按选区全部驻家进站,宣传党的主张,倾听群众呼声。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相互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人大代表评家(站)活动,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加强对代表家(站)指导,家(站)运行更加规范顺畅,家(站)服务代表的热情动力普遍高涨、能力普遍提高、保障代表履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强化"三联系"制度落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式不断丰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政府工作部门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系"制度进一步落实。常委会召开代表座谈会4次,组成人员联系代表56人。市政府及39个工作部门在代表意见办理工作中,主动联系代表1773人次。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调研、执法检查398人次,开展"集中接待选民"和"代表向选民述职"3次,联系接待选民4580人次。代表主动接受选民监督,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落实代表履职积分制,全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均在150分以上,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大代表,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新风采。

(四)强化代表参与决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效充分显现。我们组织人大代表通过有序形式和法定程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立法中,23名人大代表和36名相关阶层人士全过程参与;在审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决算中,有42名人大代表参与,并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组织代表视察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按照事先沟通把质量、精准交办提效率、重点督办抓落实、办后测评看效果的办理模式,推进代表意见建议落地落实。去年政府为民所办7件实事中,有3件是根据代表意见建议而决定的,代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建议、围绕民生提建议成为显著特征。市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建议办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办、承办单位具体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办理情况专项报告,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194件意见建议办结率100%,意见建议答复满意度95%、落实满意度达92%,均高于往年,达到了"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色更加鲜浓。

四、依法履职行权,助推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我们遵守宪法和法律,加快推进立法,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全市高质量发展、民主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同频共振,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培训、"国家宪法日"和现行宪法颁行40周年活动。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充分发挥5个宪法联系点作用,深化"八五"普法活动,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更加浓厚。常态化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报告,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实现了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有效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

(二)加快立法提升治理效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当年立法计划,颁布《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已上报待批,全力推进市委重点立法任务落实落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政府及工作部门立法依托作用,面向基层立法联系点、面向立法关联群体、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聘任40名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广听民声、广汇民意、广聚民智,使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使全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

(三)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民生保障,搞调研、做决定、提建议,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一是围绕经济抓监督。按照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听取审议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2022年债券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率95.5%、审计问题整改率87.8%,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听取审议了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专项报告,对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专题询问,努力管好人民的"钱袋子"。聚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开展现代农业产业链情况调研和《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为促进乡村五大振兴、城乡深度融合,为探索具有嘉峪关特色的全域城市化发展之路提出建议。二是围绕生态抓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听取审议了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三是围绕司法公正抓监督。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专项报告,助推两院营造我市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8人(件)次,转办督办涉法涉诉信访件9件,回应了群众诉求,保障了合法权益。四是围绕民生抓监督。紧盯群众关心关切,开展社保、老龄、教育"双减"调研,对《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规范养犬开展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民生实事,去年7件政府为民办实事已全部完成并投运,较往年更早更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府两院"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及时高质量回复审议意见,体现出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体现出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司法公正的作为,体现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遵守。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和异常艰巨的任务,坚决落实市委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及时发出"致全市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迅速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立足岗位、行业优势提建议、捐款物,涌现出一批抗疫先进代表。落实好单位主体责任、个人防护责任,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卡口执勤和基层社区党员志愿服务,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贡献了人大力量。

五、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机关"能力有了新提升

我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建设"四个机关"定位,尊崇法治、守正创新、担当尽责,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丰富和拓展了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自身建设焕发出团结奋斗的蓬勃生机。

(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相融合。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出要点、列出清单定任务、狠抓落实见成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扬斗争精神,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深化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的整改。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22次,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共同落实。加强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委工作,健全机关和离退休党支部,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四抓两整治""互联共转"和乡村振兴精准帮扶等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提醒预警,做好个人事项、廉政档案填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4次,持续传导压力。支持和配合市委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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