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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5篇(第20/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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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大资源投入,施工现场增加设备,延长作业时段。目前,铸钢街、景业路、铁东南北街四和铁东南北街五已经完成道路沥青混凝土铺装。根据天气情况待2023年4月上旬复工后,完成交通、照明和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二是龙江光谷产业园项目36栋标房现已全部封顶,可满足企业入驻需求。

下步措施:加快推进XX经济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产业项目服务配套工程,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推进优化升级,明确整改目标,完善施工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3)缺乏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日常工作的跟踪、考核和督办不到位。管委会副主任、分管经济工作的区领导半年时间主持召开开发区工作专题推进会议达24次;综合办发出督办工作提示函,近三分之一的部门未及时回复,工作落实不力。(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日常工作推进力度,定期分析汇总通报开发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工作以来,针对规划环评、水资源论证、产城运营等重点任务,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协调各方资源,统筹全区力量,攻坚克难,压实责任,分解任务,将具体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先后印发XX经济开发区工作简报15期,及时通报、反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2022年12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批复XX省XX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23年1月4日省水利厅批复XX省XX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由开发区综合办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发改、企投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龙江光谷公司的产城运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综合评定等级为优秀。

(4)开发区需征收220.97公顷,至巡察进驻,已征收84.43公顷,土地征收只完成38.2%。(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情况:XX经济开发区共分为10个区块,目前已完成开发区6条路、标准化厂房、智能制造产业项目区块4、区块6等项目征地工作,正在加速办理开发区区块5、区块7、铁东南北街四南段、景兴路、绿地及供水泵站(合计38.1公顷)的土地征收手续,预计2023年4月底完成净地工作。其余区块项目征地正在按照计划、流程加快推进。

下步措施:一是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形成工作流程图,保证土地征收工作稳步推进,加速办理涉征区域土地征收手续,确保净地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全力推进开发区土地征收,确定项目位置,明确工期进展,加速项目推进;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精准向群众做好土地征收补偿政策、标准的解释工作,争取群众最大理解支持,为加快土地征收创造有利条件。

3.立足根本着眼未来的规划滞后。

(1)2019年编制的《哈尔滨市XX区双井镇铁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因与调整后的产业布局不相适应,部分项目规划需进行调整,造成开发区整体建设周期延长。(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XXXX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的编制工作,现已如期编制完成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初稿,正在根据环评等约束条件修改完善。规划明确了开发区产业布局定位,立足于"智慧、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围绕食品工业组团、医药健康组团、智能制造组团三个组团,引入行业龙头企业。与大北农集团签约合作,大北农龙江(XX)产业园项目启动建设。同时,依托龙江光谷产业园,积极引进一批产业上下游中小型企业,着力打造配套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园区。

(2)2022年3月初,区政府召开《推进开发区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决定,调整蒸汽和供热专项规划,暂缓由区住建局负责的蒸汽、供热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因目前仍处于反复论证过程中,只能待新方案确定后重新启动,导致开发区建设推进较慢。(正在推进整改)

整改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XX经济开发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热、供汽项目,已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清洁能源供热企业的调研考察,并向区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按照区政府要求,区属国有平台公司与供热企业组建成立混改清洁能源供热公司,拟以龙江光谷产业园为试点、示范园区,采用分布式(风、光、电)智慧绿色能源推进产业园区蒸汽、供热建设,将XX经济开发区打造成高起点、智能化、数字化、绿色低碳的智能经济开发区。

目前,正在积极研究与供热企业的合作模式。

下步措施:根据区政府要求,加紧编制开发区供热规划,针对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制定合理化方案,做到供汽、供热服务高效、经济、安全。

(二)开发区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4.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开发区与相关平台公司之间各自权责不明晰,政企功能交叉错位,平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空话,项目审批与资金使用均由平台公司主管单位、部门(区住建局、综合办)主要领导审批,存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由区住建局投资设立的哈尔滨民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益公司),负责人金某是2019年由区住建局班子会议批准任命的事业在编人员,未经过市场化择优选聘,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未履行法律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对工程建设资金核算不规范,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立"在建工程"科目,工程支出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直接冲减,收益性与资本性支出相混淆,导致形成大量账外资产,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对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区政府授权区财政局履行监管责任,区财政局再委托企业主管部门时,缺乏绩效考核机制,协调指导不到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从今年9月份开始,哈尔滨民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XXXX经开区兰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向区财政局报送了企业财务月报,实现了对企业财务的动态监督。2022年底将上述两户企业纳入企业财务年报系统,随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是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审计工作,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三是完善国有企业管理机制。正在起草《XX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XX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下步措施: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现代企业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全面形成规范高效现代公司管理运转体系。

5.贯彻落实新发展环保理念不到位。

省政府在批复设立文件中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发展规划并进行环境评价。至巡察进驻,管委会未按要求完成开发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和审查工作,XX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至3月先后三次发出《关于加快规划环评工作的提示函》,该项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截止到6月30日仍未完成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论证报告的审批工作,一定程度影响入园项目的建设。(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已组织召开XX开发区规划环评行政审查会议,2022年12月28日批复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出具了关于的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认为《规划》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的建设项目,可依据《审查意见》适当简化相关内容。

(三)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方面

6.征收补偿工作体系存在漏洞。

在补偿款发放和征地工作中存在不规范问题。

7.破解难题推动经济发展的办法不多。

2020年9月,双井街道开始组织工农村委会与村民协商征地事宜以来,有20户村民因对地上附着物补偿价格有异议多次上访;另有张淑清等9户村民由于历史原因,因与他人对应得补偿款分配存在争议,导致按政策规定应付综合补偿款共639.6万元不能及时发放到位。双井街道作为征地责任部门,工作方法不多、效果不明显,未将矛盾化解在属地,至今仍有5户村民还在履行司法程序中,对开发区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带来不利影响。(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引导有异议的土地经营权人走司法程序,对地上附着物补偿价格有异议的20户已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部结案。其中,14起案件市中级法院判决如下:"一是确认被告哈尔滨市XX区人民政府对原告位于XX区双井街道工农村案涉土地上林木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二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14起案件有12起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村民均无异议。另外6起案件,市中级法院判决如下:"一是确认被告哈尔滨市XX区人民政府对原告位于XX区双井街道工农村案涉土地上林木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二是责令被告哈尔滨市XX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6起案件中有2起案件在未等到区政府出具处理意见时,再次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另有3起案件再次起诉到省高院,正在等待省高院二审判决。同时,对原土地承包人与他人因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分配存在争议的9户居民,XX法院已一审判决,确定原土地承包人的合同为有效合同,经市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目前9户中有2户与转包人达成一致,补偿到位。其他7户未达成一致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已提存到XX公证处。

(四)开发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情况方面

8.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不严格。

在招投标及债券资金使用方面不够规范。

(五)开发区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方面

9."三重一大"制度制定落实有欠缺

(1)管委会提供的《开发区建设工作制度汇编》中未包含"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项以及大额资金使用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由相关专班组成部门执行并落实,存在开会研究在具体执行之后的现象。(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区"三重一大"事项认真执行哈尔滨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哈呼政发〔2019〕17号)规定,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决策程序。二是参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XX开发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XX开发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XX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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