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科2024年工作总结
财政监督科2024年工作总结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财政资金监管取得新成效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约束机制,严格审批年度部门预算,加快项目支出进度,落实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机制,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2.深化预算执行监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全部纳入监控系统,重点监控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调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以及预决算公开情况等;
3.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4.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为。严格落实《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为,完善评审流程,强化评审环节控制,提高评审效率;
5.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化债方案,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和偿债时间表,逐步化解存量债务;
6.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形成警示作用。
(二)会计监督检查实现新突破
1.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统筹组织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17个、企业68家;
2.依法查处会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账实不符、收入确认不及时、不按制度办理银行转账手续、现金交易未登记现金日记账等问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应单位进行了处理;
3.扎实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医药卫生、社会保障、住建、国有资产管理等行业领域;截至目前,已经完成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县区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三)资产管理监督迈上新台阶
1.加强国资收益管理。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做好利润收缴工作,足额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或股利;
2.督促资产清查和处置。分别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以及全市文物保护利用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完成资产清查和处置工作;
3.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贯彻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督促资产使用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对资产的使用、出租出借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四)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1.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用税费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有效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2.加强税收征管。以组织税收收入、优化纳税服务为抓手,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强化税收风险管控和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加大税收稽查力度,联合税务部门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专项整治等工作;
3.加快融资平台建设。将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服从省政府金融办的统一指挥调度,主动开展融资平台公司改革化险工作;同时加强与央企、省企的对接合作,引入多元化股东主体,提升平台公司市场化运营能力。
(五)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全面梳理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包括创业担保贷款、稳岗就业补贴等普惠性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困难群体负担;
2.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清理不合理限制规定和隐性壁垒;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促进财政协同快办的通知》,全面推进财政业务网上办理体系;
3.开展专项核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开展专项核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监督管理体系有待健全。部分财政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手段;
(二)检查手段和方法有待创新。部分财务检查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过于依赖查看账簿、凭证等传统方式,缺乏信息化查询手段;
(三)检查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部分财务检查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业务技能不足,检查结果不够准确、权威。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1.全面摸清存量资金底数。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台账,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管理,对暂付款、暂借款以及历年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要及时清理收回;
2.做好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扩大监控范围,提高监控效能,强化支出进度和绩效管理;
3.健全定期核查机制。在保持现有核查范围、内容和频率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定期核查比例和频次,做到应查尽查、凡举必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严肃追责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
(二)推进绩效管理改革
1.建立绩效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指标体系,科学设定各类指标的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2.构建全方位的绩效指标体系。推进绩效指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事后评价向实时跟踪转变、由单纯业务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
3.完善绩效评价由果溯因机制。建立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价嵌入预算编制、项目实施全过程;
4.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调整、资金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绩效评价信息参考作用。
(三)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1.促进政府采购更加公平竞争。逐步扩大采购领域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适用范围,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坚持采购需求和采购价格上网公开制度,引导供应商之间开展公平竞争;
3.优化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办法》,探索建立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制度与应用挂钩机制。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
1.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分析。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定期监测机制,加强对高风险地区的全口径债务监测研判;
2.制定化债方案措施。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化解方案以及应急预案措施;
3.建立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全市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系统,扎实推进债务数据采集、管理和应用工作;
4.加强债券利息管理。及时将债券利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债券利息。
(五)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1.突出审计监督重点。紧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2.拓展审计监督广度深度。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专项审计和联动审计;
3.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审计与其他监管部门案件移送机制,共同推进反腐败斗争顺利进行;
4.探索研究推行委托第三方审计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