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
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会议安排,现将2024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下简称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密切配合,依法、积极、有效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落实"有件必备",着力提高备案工作质量
1.实现备案工作全覆盖。贯彻落实党中央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着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2024年,一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本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件。总体上看,各报备机关能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
2.促进备案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通报制度,年初对上一年度报备情况进行核查,核定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并书面进行通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形式审查,发现报备不规范问题,及时与报备机关沟通,督促其规范报备行为、提高报备质量。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保持在95%以上。
3.推动电子报备常态化。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积极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实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报备。截至2024年12月,我市有关单位一共上传100件规范性文件至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电子报备全覆盖和常态化。在此基础上,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6月份,组织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街道)人大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将1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移出数据库、6件规范性文件补录入数据库,保证入库文件准确完整。
二、推进"有备必审",持续提升审查工作质效
1.健全审查机制,积极开展主动审查。健全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审查工作机制,将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法工委同步开展审查。健全第三方协助审查机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审查研究。延伸审查工作链条,委托基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就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提升审查工作"民主"含量。健全联合审查机制,对审查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法工委会同有关专(工)委协商研究,提出审查意见。
2.回应公众关切,认真办理审查建议。2024年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2件。法工委会同市司法局法制股相关负责人认真组织审查研究,采取发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文件制定机关和审查建议提出人的情况说明,提出审查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处理好审查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回复。
3.聚焦重点领域,稳妥推进专项审查。围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工作要求,8月份,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清理废止了9个涉企政策文件。
三、坚持"有错必纠",切实增强纠错工作刚性
1.细化纠错标准,严格落实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坚持纠错工作的原则性和方式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审慎处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使审查和纠错工作有规可循、有标可依,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9月份,审查发现市政府有关部门2020年印发的《关于规范货运车辆装载行为联防联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因与《〔...〕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不相符,经与起草单位沟通,现已重新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制定修改和备案。
2.加强跟踪督办,增强纠错实效。对文件制定机关同意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电话沟通、调研座谈等方式,跟踪了解纠错工作进度,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明确提出纠错工作计划,如期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避免久拖不决。
四、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1.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制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规范化、常态化。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按照备案审查"七个一"有关要求,9月5日至6日,法工委联合市司法局组成检查组,重点对市政府办及教体局、住建局等13个部门,〔...〕镇、〔...〕镇、〔...〕镇3个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
2.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备案审查专项报告机制,坚持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年初对相关单位上年度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和各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备案审查学习培训制度,9月份,举办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组织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23个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人大副主席(副主任)及人大秘书,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干部共150余人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业培训辅导,提升备案审查队伍业务素养。
3.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渠道,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倾听民声、汇聚民智、体现民意。发挥基层人大代表工作联系站"民意直通车"作用,委托基层人大代表工作联络站,组织群众对部分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将备案审查工作向基层延伸,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强化市乡工作联动。坚持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一盘棋",统筹推进市、乡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协同联动。组织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总结备案审查经验做法,部署工作任务,以会代训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深入了解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5.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上传至〔...〕人大微信公众号和〔...〕数字人大平台,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和平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宣传,讲好备案审查故事,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在〔...〕人大微信公众号、〔...〕数字人大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7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5年工作安排
过去的一年,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省人大、宜春人大的部署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关切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报备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备案审查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等。2025年,法工委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工作质效。严格落实有件必备,进一步压实报备责任、规范报备行为、提高报备质量。严格落实有备必审,坚持政策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创新审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查质效。严格落实有错必纠,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依法纠错,强化纠错实效。
二是着力完善工作制度。组织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新修订的《〔...〕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结合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街道)人大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备案审查制度更加完备、有效。
三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更好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打通备案审查工作"最后一公里"。
四是着力发展人民民主。坚持备案审查工作与代表工作相结合,发挥代表作用,回应代表关切。认真做好审查建议的审查、处理、反馈工作,积极发挥基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备案审查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形式和制度载体。
五是着力强化联系指导。加强部门联动,鼓励和支持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打造备案审查工作亮点品牌,引领带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加强交流互鉴,总结实践经验,推动市、乡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