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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合集7篇(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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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汇编(7篇)

目录

市场监管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局机关) 2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 12

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 33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区县) 45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镇乡) 58

2021年xx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 65

2021年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68

市场监管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局机关)

xxxx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着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谱写新篇章,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xx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和巡察监督。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基层食安办主任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推动各县区实施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四员"制度,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二)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实行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使用新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系统,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实施电子证书管理,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行小作坊登记证延续变更告知承诺制,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责任科室:登记注册局)

(三)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靶向作用;坚持广泛覆盖,推动抽样工作向乡镇和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下沉;细化市、县级工作分工,减少重复抽检。落实监管人员参与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样的工作要求。创新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成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依托专家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跟踪抽检,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规范抽检信息发布,督促县级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日常检查。(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牵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所配合)

(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品、食盐等重点品种,"两超一非"、重金属和生物毒素超标、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以及集中生产加工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风险、措施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重点整治。配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检查评估工作。撰写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定全覆盖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以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等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临保期食品的日常检查,鼓励食品销售者设立专区专柜销售临保期食品。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年度检查不少于x次。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六)深入开展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环节,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配合省局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第三方"双随机"检查,对大型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食品流通环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规范化治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检查,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市级"双随机"互查。餐饮服务环节,深化"翻箱倒柜"式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配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入网实体店等重点单位的检查,对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或风险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开展飞行检查。特殊食品环节,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综合行支队)

(七)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案件和外市、外部门移交案件,以及媒体广泛关注、举报问题较多的案件线索,实行专人督办。强化业务监管部门与执法稽查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执法稽查部门进行查处。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刑衔机制,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综合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八)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严格按照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党委政府调度指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冷链食品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加强进货查验,规范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加强集中监管仓建设并充分发挥作用,持续开展冷链食品市场排查、管控,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监督企业制定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面向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xxx%全覆盖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和公示栏设置。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实现自查报告率xxx%、发现问题整改率xxx%。(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二)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人员管理、经营过程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广泛发动有条件的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督促母婴店、商超等特殊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主体责任。(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食品安全自查,重点督促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开展自查,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四)推进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指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追溯。鼓励引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信息的追溯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三、开展示范建设和整治提升行动

(一)开展"食安xx"品牌示范创建活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安安徽"、"食安xx"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加强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和动态管理。推进食品安全"四项创建"。适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四项创建"现场会。持续推动各县区再创建x个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x条餐饮质量安全街区、x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x-xx家示范食品小作坊。建成x个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示范区,创成x条省级餐饮质量安全街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试点创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办公室等科室配合)

(二)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成品粮生产安全监管。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整治突出问题,积极培育示范食品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示范集中区(园区)和示范行业。(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三)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社会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天堂寨、万佛湖xA级景区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达xxx%。引导餐饮服务企业对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设施设备等实施标识管理,采用xD、x常、xT等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完成《安徽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xxxx-xxxx)》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县区局进一步强化对校长负责制的督促指导,压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HACCP或ISOxxxxx体系并通过认证。与教育部门继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评选活动。开展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督查。(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五)配合开展长江流城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做好"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有关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配合商务部门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节俭用餐。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推行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综合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xxxx-xxxx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牵头,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配合)

(七)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工作督导,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和生产过程控制专项检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提升行动,适时召开全市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推进会。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协调技术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工作。(责任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牵头,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广告监管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配合)

(八)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和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评议考核、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检查员队伍建设、重大活动保障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十四五"开篇谋好制度局。(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配合)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市、县建立完善本级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并发挥作用。(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牵头,食品各相关科室配合)

(三)加强人员培训。有区别、有侧重的开展职业化检查员和日常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和"现场检查+培训"。以新出台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制的宣贯培训工作。开展市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等配合)

(四)完善智慧监管。巩固完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成xx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继续提升推进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互联网+监管"建设,召开现场推进会,确保快检室规范化运行。加大快检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市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能竞赛。加强快检督查考评,提高快检效能,实行食品安全快检室快检任务完成情况月通报制。各县区快检车辆每月至少开展x次以上的随机抽检。(责任科室: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分别牵头,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所等配合)

(五)强化社会共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深化区域和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省食品安全研学基地试点建设成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形成"一市一基地、一县一园、一镇一站、一村一栏"格局。(责任科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牵头,食品相关科室配合)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市级)

食品安全协调环节

一、以"两城联创"为引领,全面深化改革

(一)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安排部署,统筹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迎检工作,明确各地各部门责任分工,落实查漏补缺、经验提炼、创建宣传、领导访谈、创建自评自查、资料整理、现场迎考等,力争高质量完成国创任务。做好第一批食品安全县(市、区)的复评审工作。

(二)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督促各部门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实施。将全面深化改革、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市政府评议考核内容,确保落实到位。

(三)健全完善食药安委工作机制。协同相关处室健全完善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工作制度,理顺全市食药安全工作会议、市食药安委全体会议等重大工作事项衔接机制,提高食药安委及办公室工作效能。

二、以党政同责为载体,加强综合治理

(四)细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定xxxx年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清单,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确保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地有声。建立健全市级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工作制度,细化考评清单,有效落实部门工作责任。

(五)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基层食安办的分类分级管理和星级建设工作,新增xx个三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xx个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x个五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加强已创建的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督查检查,确保通过省级动态管理跟踪评价,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

(六)督导食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督促各地各部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明察暗访风险隐患,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完成相关目标任务。

三、以数字赋能为抓手,创新工作举措

(七)统筹推进"浙食链"有效应用。牵头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浙食链")应用,推动完成全市xxx家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追溯信息、xxx家食品经营单位接入"浙食链"系统的省定目标任务,构建"浙食链"食品安全追溯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从田间(车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模式。

(八)协同推进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人物并防"策略部署,协助物防专班进一步健全完善冷链食品物防精密智控体系,常态化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疫情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九)优化运用食安考核评价平台。整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专项任务等省、市食品安全考核评议项目,针对性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平台,形成任务清单化、资料电子化、考评闭环化的食品安全智慧考评模式,提高评议考核工作效能查验质效,增强考评工作的靶向性、精准度和高效性。

四、以共建共享为目标,深化社会共治

(十)深入推进食责险提质扩面。在公益险保持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商业险保障范围,探索创新"三小"主体、中央厨房、集体配送单位等影响面广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商业保险路径优化冷链食品和无害化处理新模式,拓展保险功能,提高保险服务监管的效果。

(十一)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协同修订《xx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严重失信惩戒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品领域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运用好食品"红黑榜"、企业主体信用评定、双随机检查等制度,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健全行业规范和行业公约,倒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十二)提升第三方机构协管效能。积极探索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工作措施,运用好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技术研发、人员力量、先进管理模式引进等方面的优势,形成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协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模式,有效助力监管。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深化媒体合作,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纳入公益广告范畴,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教互动活动,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完善食品安全协同应用"谣言智控"应用模块,实现网络谣言实时推送、及时处置。

食品抽检监测环节

一、纵深推进抽检分离改革

(一)深化食品抽检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食品"抽""检"分离改革,市级实施"大分离",县级xxx%实现"硬分离"工作。完善抽检任务"双随机"抽样、"五分离"制度,培育制度执行到位、特色鲜明的示范单位,引领全市面上工作不断深化拓展。

(二)科学编制抽检监测计划。定期梳理区域食品风险隐患清单,提高抽样区域、时间、业态、环节、品种的均衡性,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围绕大宗食品、薄弱环节、重要节令食品等,开展专项抽检。完善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模型,结合省级安排及我市膳食结构特点,开展xxxx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建立监管事中事后全程抽检机制,科学评价食品安全治理成效。充分听取和吸收相关专家、公众意见,运用大数据分析成果,提高抽检计划科学性、靶向性、有效性。

(三)强化检验源头保障。以"浙食链"应用为依托,重点加大地产食品抽检力度,市县联动,开展生产企业现场"全覆盖"抽检。加强特色地产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及时上传"浙食链",督促企业高效下架、召回问题食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和反复出现的企业食品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治理行动,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三、精准有效开展核查处置

(四)切实提升核查处置水平。建立"检打结合"机制,推动实现抽样、核查、办案"三位一体",完善核查处置闭环管理流程,提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效能。对重点难点案件采取督查督办、联合约谈等措施,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推进"检管结合",及时交流、交办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研讨会商技术难题,强化风险治理。持续跟踪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规律性隐患,及时制定相应监督抽检计划,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五)提升预警交流水平。完善风险交流机制,编制发布年度食品安全白皮书,继续协同卫健、农业农村、xx海关等部门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加快建立完善全链条、全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会商、预警、交流工作机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开展"你点我检"等抽检互动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公众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构建食安闭环管控机制。

(六)完善风险预警平台。迭代升级xx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借鉴运用我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和"浙食链"平台建设成果,结合我市实际,错位开发有xx特色的功能模块,服务抽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闭环管理问题智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预警防控机制,依托"浙食链"数据源和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风险智控,拓展检测性预警、流通性预警、快检预警、舆情预警和趋势性预警等功能,形成"追溯+联动""风险+防控""预警+处置"的食品安全闭环管控机制,实现系统融合、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管控有效。

五、全面提升抽检质量效益

(八)有效构建督考长效机制。坚持考核目标引领,各地切实配强配齐抽检工作力量。完善市本级食品抽检秘书处工作机制,指导各县级局食品抽检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抽检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化素质。深入调查研究,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参与抽样,及时解决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根据省局"周提醒""月通报""季督查"制度,建立我市督查通报工作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九)强化承检机构质量管理。出台食品检测承检机构管理办法,完善考核细则,将不合格率、企业覆盖率、重复率等指标列为考核主要内容。会同省、市相关专家团队,对全市承检机构开展巡回检查和飞行检查。组织研究新检验方法,增强工作预见性科学性。鼓励相关食品检测机构加大物联感知设备投入,抽样过程全程采集视频、检验过程全程记录,推动建设"阳光实验室"。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备样复核、盲样比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限期整改、责任约谈、暂停任务、取消资格、公开通报等措施。

六、有力推进抽检规范管理

(十)高质量完成任务。按照省局提出的围绕机构与人员、制度与规范、硬件与保障三方面"xx个有"具体要求,确保xx%以上的县级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十一)高标准规范建设。优化基层食品抽检工作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改善设施装备条件,确保基层执法人员抽样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深化创新基层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新路径,总结推广基层好做法好经验,为科学抽检、规范抽检提供基础保障。

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一、带好一支队伍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反对"四风",强化对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整合线上线下培训资源,结合季度工作例会、审查员培训、体系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创新培训载体,搭建学习平台,加强法律法规及标准理论知识学习、监管经验交流和现场业务实操教学,全方位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专业化水平。

二、完善两个体系

(一)充实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xxx%全覆盖风险评级,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分类实施监督检查,对一般风险企业由县级局实施全覆盖的"双随机"体系检查;市局组织对问题线索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实施飞行检查,采取异地交叉检查的方式,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

(二)健全食品生产许可体系。在全省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基本建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化系统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和功能。严把准入关口,高质量做好许可审查、现场核查和证后检查,切实把握好品种明细和证书有效期的准确性。适时开展许可监督评审工作,重点检查现场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许可规范情况。

三、推出三大举措

(三)推进食品生产智慧监管。推进"浙食链"应用场景建设,指导企业增加必要的设施设备改造投入,加快产品追溯数据对接进度,完成xxx家食品生产企业"浙食链"应用任务。推进"阳光工厂"建设,完成xxx家创建任务。加快推进"特殊食品风险智控"场景应用,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接入该场景。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引导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和自主研发产品品质,推动产业振兴发展。督促企业加强食品质量标准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食品多样化需求。探索开展"专家进企业""集中诊脉"等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帮扶活动,帮助企业答疑解难,促进高质量发展。开展规上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行动,委托专业机构对我市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HACCP和ISOxxxxx认证,确保规上企业认证率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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