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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合集7篇(市场监管)(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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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配合教育部门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xxx%。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网络"明厨亮灶"覆盖率。二是持续抓好网络"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积极动员,扎实推进,确保全市大型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车站、码头、学校、医疗机构、旅游景区以及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游客集中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各地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网络"明厨亮灶"全覆盖,并对接"一部手机游xx"平台,实现远程监控,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五)抓实网络订餐监管。依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线下检查力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含代理商、配送站)落实平台责任,加强对餐饮单位入网审查和动态监管,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规范配送行为。

(六)抓实餐饮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监管。贯彻执行《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访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持续开展餐饮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的备案工作,强化餐饮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的备案管理,做到应备尽备。加大餐饮服务早市、夜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针对餐饮食品摊贩和小餐饮、早夜市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点,强化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频次,规范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七)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合理设置配备废弃物存放容器和设施,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溯源追踪,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责任。鼓励餐饮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实行餐厨垃圾分类管理。

(八)抓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xx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规范》的规定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同时,鼓励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直接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提供服务,或与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联合经营农村集体聚餐。鼓励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九)抓实爱国卫生"净餐馆"行动,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依托"xx省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及"xx省市场监管通"APP,结合《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和"餐饮安心码"信息化应用平台。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由"人工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由"单一监管"向"监管服务融合"转变,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由经营主体"被动防御"向"主动自检"转变,由消费选择"随机盲选"向"透明公开"转变,以数字赋能、智慧监管方式转变,确保xxxx年在巩固和持续保持城区和重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环境卫生全达标的基础上,推动"净餐馆"行动向乡镇和农村深化拓展,中型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单位食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目标,小型餐馆和餐饮类食品摊贩实现场所干净、布局合理、餐具洁净、人员健康、食品安全"五个达标"目标。

四、食品抽检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抽检工作安排,各地按照《xx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xx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x食安委办〔xxxx〕x号)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制定食品抽检监测计划,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后处置工作,适时组织有关专家、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多方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风险分析,及时制定发布风险预警,严防严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所有抽检数据要按时上传国抽系统,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系统报送。

(一)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对抽检任务的要求。在对国本级、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及冷链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时,要由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抽样或陪同抽样的要求,保障抽样圆满完成。抽样的同时要同时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样品存放条件、票证等相关记录,并将抽样单号编号填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处置。

(二)充分发挥好省级抽检支撑作用。省抽监督抽检作为国抽监督抽检的补充,今年省抽任务要做到辖区内生产企业全覆盖,要全覆盖到辖区内生产企业的食品大类。今年省抽任务完成不少于xxx批次,省抽食用农产品专项不少于xxxx批次。在抽检工作时,做好服务发展工作,为生产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食品行业发展,食品质量持续稳定。

(三)力争地抽任务取得更好成效。今年地抽的抽样对象应重点关注农村、城郊结合部、乡村乡镇集市、学校(含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集体用餐或中央厨房配送、农村宴席(客堂)等重点环节,重点关注"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品种,还应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结合各地实际及当地产业优势,安排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地抽普通食品今年应完成不少于xxxxx批次,地抽食用农产品专项应完成不少于xxxx批次。

(四)做好抽检监测信息发布、风险预警和风险解析工作。要全面落实"一公开",按照组织实施的抽检任务严格审核相关信息并及时公布,原则上应每周公布相关抽检信息,全年不少于xx期,且抽检信息"应公布、尽公布"。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抽检监测任务中的不合格食品、问题产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形成分析报告。对抽检发现的明显问题,要针对性发出风险预警。每年组织风险分析不少于x次,风险解析不少于x次,风险预警不少于x期。

(五)按时完成国家总局、省局、市局的督办事项。每年国家总局、省局、市局会根据抽检进展情况、不合格项目等进行督办,对被列入督办的抽检事项,要一事一办,对每个督办事项、批次形成书面报告,按时上报。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一)食品生产环节。组织完成食品生产监管知识培训、高风险食品监管人员能力提升二期共xxx人培训班,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专业化水平。

(二)食品餐饮环节。依据《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xxxx年是"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的要求,充分运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平台,全面培训提升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素养。

(三)食品抽检监测环节。组织开展抽检业务培训,开展包括县局分管领导、食品业务科室负责人、抽检工作人员、基层监管所业务骨干、核查处置案件查办负责人、抽检各项数据上报人员的业务培训。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区县)

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以"四个最严"为遵循,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业发展成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一)推动完善"x冷链"平台。按照"应用尽用"的原则,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主体全面完成"x冷链"企业端注册,并按要求及时录入业务追溯信息。(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单位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入县域到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同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疫闭环管理。认真做好进口

冷链食品检疫及风险监测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四不(不得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x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形势的综合分析研判,指导各经营单位科学进行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核酸检测,安排相关人员优先进行疫苗接种。(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进一步健全早研判、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发声进口冷链食品"五早"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监督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人物同防"的要求,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防疫和安全意识;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清洁消毒,对公众开放的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严防食品污染风险。重点抓好进口冷链食品批发市场、批发企业、连锁经营超市、连锁经营餐饮企业、冷库等监管对象的疫情防护责任落实,指导把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作为新建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疫情和食品安全防控能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发中心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示范引领,深化食品安全省建设

(四)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工程。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大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倾斜力度,保障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xx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细化督导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标创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维护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争取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维护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对创建成果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六)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逐步启动和推进农业农村的白色(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调整种植结构、调整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七)强化农业投入品污染治理。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农药利用率达到x%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xx%以上。加强绿色植保技术推广应用,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xx%以上。启动实施"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全面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加强可降解农膜开发推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入)强化污染粮食治理。严把政策性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当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推动将镉列入政策性稻米收储入库和销售出库的必检项目。(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强化生产经营环节问题治理。继续开展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建立问题发现率评价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xxx%,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xx%。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考覆盖率达到xxx%,合格率达到xx%;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xxx%,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xxx%;年度总体抽检合格率稳定在xx%以上。开展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规范一批提档升级样板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推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xxx%,"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xx%以上;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相关方责任,保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全面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救助、医院、建筑工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机场等食品安全管理。(县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xx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未成年人、老年人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严格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清真食品牌证管理,重点治理"清真"概念泛化等问题。(县民族宗教局负责)

四、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十)健全会商协作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风险会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判和管理能力。加强与邻县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推进密切协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风险评估结果通报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对蔬菜、食用菌、生猪、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风险评估,摸清风险隐患,提出防控意见。(县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统筹开展抽检工作,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x批次/千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抽检监测,将小农户纳入监测范围,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信息,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xx%以上,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xxx%,处置完成率达到xxx%,按时完成率达到xx%;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xxx%,处置完成率达到xx%,按时完成率达到xx%。(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考核,逐步提高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风险排查能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林产品质量监测批次任务。(县林业局负责)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进出口食品抽检监测。(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各地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工作,监测点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委负责)针对舆情热点、突发事件和案件查办,加大专项抽检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监检、监稽结合机制,探索抽检分离机制,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二)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在食品安全监管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网上办证、网上检查、网上办案及数据共享。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平台系统,及时与国家、省、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辅助系统对接。完成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供需对接,实现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实施清单、办件数据以及"好差评"数据等实时汇聚。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年底前xxx%实现许可网上办理,xxx%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全县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更多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平台注册,优化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等功能;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三)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将食品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平台建设纳入全县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科技项目,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建科技创新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全产业链研发体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快检设备。(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双认证"步伐,推动检测全覆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

(十四)夯实产业安全基础。实施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在生产方式上,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支持我县绿色食品业高质量发展。(县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广"明厨亮灶"、风险分级管理,重点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人员水平。引导支持大型企业建立ISx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型以上企业建立以HACCP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小型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推行食品安全"xS"标准化管理,推动开展"车间革命"、"货架革命"和"厨房革命",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的产业基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加快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全过程的冷链物流体系,推厂广"生鲜电商+冷链字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等统一配送新模式。(县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维护我县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良好的增长态势,促进优质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提质增效。

(十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修订完善《xx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健全市场监管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县市场监管局)

五、完善法规标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十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及跟踪评价等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清理工作;鼓励我县科研院所、重点骨干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制修订符合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我县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开展农药兽药残留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业通过标准评价认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十七)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建设,配合省局开展《xx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修订和《xx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落实《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民法典》要求,加强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探索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完善重大、复杂、疑难食品安全会商督办制度,协同研究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监管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xx学时,新入职监管人员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xx学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八)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积极推动食药环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专业装备配备。(县公安局负责)开展"昆仑xxxx"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县公安局负责)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查处一批有影响、跨区域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农产品、食品和进出口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严惩违法犯罪合力。(县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县法院负责)

六、压紧压实责任,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十九)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压紧靠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高度关注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和通报信息,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把保障食品安全列入当地十四五"规划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政府重点督办内容。探索研究各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首要职责的具体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xx"建设,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评重要指标。(县委政法委负责)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权重达到x%以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县委组织部负责)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和"监管卫士";《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继续完善各级食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定期共享食品安全相关数据,推动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县政府食安办、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十)推动社会共治。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县委宣传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协调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委网信办负责)全县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市场、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国民营养计划落实,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问题发现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一)加大工作保障。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条件和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县财政局负责)依法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信息公开。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完善食品安全征信平台,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消费量大、风险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将学校食品安全和农村集体聚餐责任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发挥保险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担作用。(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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