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日常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县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日常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干部考评和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励全县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促进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在日常工作中更加突出工作实绩、量化管理、奖优罚劣,能上能下,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全县后备干部实行日常积分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和范围
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
二、积分管理方式
主要以领导干部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管理。将全县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党组织建设、深化改革、生态治理、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积分管理的重点内容,全面收集掌握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在全县各项工作中的实绩情况,根据《xx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清单》和《xx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负面清单》(见附件)进行加减分,结合"月度统计、季度通报、年度汇总"三种考评方式,精准量化分数,把干部作了多少贡献、干了多少实事、解了多少难题等抽象性成绩转化为易收集、易管理、能体现先后的排名数值指标,用积分增减、排位优劣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争先进位新动能,促使全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三、积分规则及内容
(一)基础积分
积分基础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如未完成或完成效果有差距扣减相应分数,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分配。
1.政治合格方面(50分)。结合xx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巡访工作,重点对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0分);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10分);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10分)。
2.执行纪律合格(20分)。结合xx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巡防工作,重点对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国家领导干部相关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10分);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10分)。
3.发挥作用合格方面(20分)。结合xx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巡访工作,重点对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10分);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10分)。
4.品德合格方面(10分)。结合xx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巡访工作,重点对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员的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5分);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5分)。
(二)奖励加分
重点在服务发展、奉献社会、为民办事等方面树立先锋,激励干部队伍创先争优、创新作为,争当先锋表率。实行加分制,履行一项加相应分数,上不封顶。因同一事项重复加分的,取最高分值,最高分不超过10分。
1.因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受到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奖励或表彰的,分别计8分、4分、2分、1分。个人负责的单项工作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对应的分别计5分、3分、2分、1分。
2.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计1分。
3.抽调参与全县重点集中性工作成绩突出的计2分。
4.个人负责的单项工作在全市年度单项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分别计2分、1分、0.5分;
5.个人分管的工作得到刊物、媒体平台公开发表的,以刊物和媒体平台级别为准计分,国家级每篇计3分,省级每篇计2分,市级每篇计1分。
6.积极奉献社会树形象,结合自身特长、兴趣和意愿,在工作之余敢于亮出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认领公益岗位和服务项目,主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家庭,奉献爱心,树立党员先锋形象,能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计3分。
7.为民办事强化个人作风,强化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率,积极参与各级开展的重大创建主题活动,能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记3分。
(三)惩戒扣分(因同一事项重复扣分的,取最高分值)
1.不服从县委、政府相关安排,工作推进不力的,每次扣5分。
2.因个人工作原因,造成单项工作在全县年度单项工作考核中排名靠后的扣3分。
3.上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扣3分。
4.领导干部个人或工作在全县性会议上被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1分。
5.本单位部门工作被县委、政府通报批评的,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分别扣1分。
6.违反国家领导干部管理规定的,按照下列情形相应扣分:
(1)被诫勉谈话的扣2分。
(2)被通报批评的扣1分。
(3)被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函询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扣1分。
(4)其他符合《新巴尔虎右县干部监督管理负面清单》扣分的情形,每符合一项扣1分。
四、日常积分管理程序
1.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领导干部个人对照积分管理标准,如实向县委组织部申报积分事项,县委组织部对每名领导干部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并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建立个人积分台账。
2.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县委组织部将季度评定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并接受领导干部个人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3.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县委组织部对每名领导干部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年度结果,充分运用年度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结果运用
县委组织部逐人建立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积分档案,将积分排名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每年度按照15%、5%的比例分别提出先进人员和末位人员,存档备案,在全年4个季度排连续排在前15%、工作实绩明显的的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岗位调整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连续3个季度排在靠后5%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约谈;对连续4个季度排在靠后5%的领导干部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给予调整岗位或相应降职处理,进一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六、附则
xx县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积分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配合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如遇本制度规定以外情况的,由xx县委组织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