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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发展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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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发展布局规划

(2021-2035年)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到2035年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南中小学教育发展做出重要指示,为XX市办好中小学教育注入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13日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基础教育提质增效,支持海南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建设一批优质中小学,提升教育惠民水平。《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继续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必要的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省一级学校"覆盖所有市县。《海南省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对全省中小学发展布局做出具体性、阶段性安排,为XX办好中小学教育提供重要指引。

在一系列文件和要求指引下,XX市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中小学教育投入不断加大,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稳步前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有所增强,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果。但也要看到,中小学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与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热切期盼相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相比,XX中小学教育发展还有很大的差距和短板。

为全面补齐XX中小学发展短板,加速构建优质均衡的中小学公共服务体系,在科学认识XX中小学发展阶段特征基础上,编制实施《XX市中小学发展布局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在充分贯彻落实国家、海南省中小学教育发展政策前提下,在优质均衡发展思想指导下,对XX中小学教育发展阶段、现状特征、问题瓶颈、空间分布开展详细调查研究,对XX人口发展趋势、中小学学位需求变化开展科学预测,明确中小学发展布局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从布局上、时序上、用地上、规模上对全市中小学校建设做出明确具体的安排,为XX各部门各镇(区)实施中小学校项目建设立项、用地指标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土地征收储备提供依据和指导,为满足XX人民对优质普惠中小学教育的美好期待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规划内容

本规划是中小学发展布局专项规划,以各类中小学校布点控制和中小学教育发展为重点,明确全市中小学校发展的空间布局和实施保障。

本规划中的中小学指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不包括中职教育),办学类型包括小学教学点、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规划中远期为2026-2035年。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

第四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下好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先手棋。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小学初中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为方向,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用地供给,推进小学向镇集中、初中向主城区集中、普通高中向主城区集中,办好寄宿制中心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小学教学点,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保持高中教育水平全省头部的地位,突出教育项目谋划,全力以赴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教育的新期待,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条发展原则

统筹兼顾、公平发展。提升薄弱中小学校软硬件建设水平,在先建后撤的前提下审慎合理撤并教学点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大镇区寄宿制学校投入力度,保障城乡居民均衡享受中小学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困难家庭学生成长成才,继续健全教育脱贫攻坚服务体系,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生,彻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供给充足、均衡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在万城、兴隆等重点区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中小学校,补齐学位供给历史欠账,确保学位增长满足实际需要,小学和教学点设置满足就近入学需要,小学和初中发展满足优质均衡需要,普通高中教育满足特色发展需要,保障城乡居民相对就近享受公平有质量的中小学教育。

达标建设、规范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资源导入力度,着力补齐中小学教育资金投入不足、用地保障不足、设施设备更新慢、校舍空间局促、信息化水平不高、师资队伍数量质量不高等短板,显著提高全市中小学校软硬件水平,确保各类中小学校办学标准向优质均衡看齐。

适度超前、优质发展。把握海南建设自贸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XX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市(县)的新变化、新要求,服务万城镇城市发展方向,建设一批优质中小学,继续做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吸引先进教育集团进入,增加省一级和省规范化学校,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期盼。

第六条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上游水平,中小学教育学位供给和教学质量位列海南东部前茅,积极推进从"量的变化"到"质的飞跃",努力满足全市群众对"上好学"的美好期盼。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小学和初中标准班额比例达到80%,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5%,省一级学校数量达到3所,省级规范化学校达到50所,小学和初中班师比/生师比指标位居全省上游,数字校园实现全市基本覆盖,智慧教育与智慧学习得到广泛应用。

到2035年,中小学教育事业全面实现现代化,教育高质量发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优质充足的教育公共服务,教育成为XX参与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支撑。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小学和初中标准班额比例达到95%,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省一级学校数量达到5所,省级规范化学校达到全覆盖,小学和初中班师比/生师比指标位居全省上游,数字校园实现全市全面覆盖,智慧教育与智慧学习得到推广普及。

XX市中小学教育发展目标

指标 近期目标

(2025年) 中远期目标(2035年) 目标属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5% 97% 约束性 县(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 通过评估 预期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4% 97% 约束性 小学、初中标准班额比例注① ≥80% ≥95% 约束性 省级规范化学校数量 50所 全部 近期:约束性

中远期:预期性 省一级学校数量 3所 5所 约束性 信息化教学与学习 基本覆盖 全面覆盖 预期性 数字校园建设 基本覆盖 全面覆盖 预期性 智慧教育与智慧学习 广泛应用 推广普及 预期性 义务教育阶段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数 -- ≥0.9人 约束性 义务教育阶段每百名学生拥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 ≥1人 约束性 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75% >95% 约束性 注①:小学标准班额为每班少于等于45人,初中标准班额为每班少于等于50人

第三部分规划布局

第七条规划布局

规划近期2021-2025年,新建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小学、2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改扩建17所完全小学、3所完全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合并东和小学与东和中心学校为一所完小,合并新中中心学校和新中初级中学为新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撤并13个小学教学点、15所完全小学、2所初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规划中远期2026-2035年,新建2所完全小学,1所高级中学,改扩建2所完全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级中学,XX市第三中学改为初级中学并扩大初中规模,撤并18所完全小学、7个教学点、1所初级中学。

规划到2035年,XX市共有75所学校(含教学点及完小分校),其中,特殊教育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初中9所,完中4所,高级中学1所,完小49所,教学点3个。

全市计划撤并的小学教学点、完全小学、初级中学等教育用地,原则上优先发展公办幼儿园或其他公办教育,并作为教育储备用地给予保留。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

第八条加强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基于全市人口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科学预测全市和各镇(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位需求,测算各阶段学位缺口和需求。与全省教育规划、全市多规合一等上位规划有机衔接,细化学校选址地块、占地面积、学位规模等内容,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调整。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高中规模办学的原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在全市城乡区域进一步合理规划调整中小学校布局。乡村地区合理布局小学教学点和完全小学,办好镇中心小学、村级完全小学,保障学生就近上学需要,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保留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小学教学点。镇区和中心城区进一步集中优质充足教育资源,重点增加小学和初中学位数量,努力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为城乡群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教育服务。

按照先建后撤和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妥善解决学生入学、住宿、就餐、交通等需求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条件成熟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小学教学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的初中。

第九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努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推进开展"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吸引知名中小学教育机构设立教育项目。扩大主城区、重点镇区学位供给,尽早消除"大班额"和班额超标现象。积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中,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的要求,已建成居住区应多措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就近学位供给。

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质量,办好一批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努力保障学生就近接受有质量的教育,稳定乡村生源。利用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智慧教育等方式,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条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按照省定占地、绿化、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运动场地、配套设施等基本办学标准,合理规划中小学校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抓好农村薄弱学校和镇中心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学校布点分散、规模偏小、办学条件不标准和教学质量偏低问题。探索多所学校合建、与社区共建体育场馆和游泳馆,解决学校体育活动场馆设施不足问题。

加强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为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鼓励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建设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提高信息化设施设备利用率。开展中小学互联网提质增速工程,逐步实现光纤互联网全覆盖,优先在主城区教学条件良好的学校探索进行5G应用试点,为智能化校园建设提供基础,逐步探索并推广智能化教学与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健全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全面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全市中小学优质师资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职务评聘、晋升工资以及奖惩的依据。

继续实施并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探索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村小学、教学点任教的新机制。重视补充优秀教师,用好海南人才政策吸引岛外毕业生到XX任教,引进一批高层次的优秀校长和管理团队。

加强教师培训和交流,做好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定期组织全员培训、校本研训、跟班培训等。完善教师交流制度,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定期到村镇学校任课或兼课,有计划安排村镇学校教师到城镇学校或省级规范化学校跟班学习。加强与发达地区双向交流,为教师创造更多培训学习机会,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通过交流轮岗引导优质师资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全面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

第五部分实施保障

第十二条加强组织领导

XX市人民政府是全市中小学发展布局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以本规划为依据、以年度建设计划为抓手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社会发展部门年度建设计划、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年度土地开发计划、发展改革部门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部门年度财政预算,落实项目储备库中的学校建设项目。将本规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舆论监督。

第十三条保障建设用地

XX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本规划中的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纳入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做好本规划与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控规等规划的衔接,对中小学校建设用地进行充分合理的统筹安排,明确用地位置和地块,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预留中小学校建设用地的有关要求,并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与本规划有机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空壳学校、小学教学点、闲置学校等各类学校的教育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在用、闲置或预留教育用地的范围内不得兴建住宅、商业用房和其他任何与教育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有关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切实加强保护全市城乡各处教育用地不受侵占。需要对教育用地进行调整的,根据全市教育用地"规模总量不变、用地增减平衡"的原则,由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提出意见,报XX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持续加大中小学教育投入

落实政府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将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作为重点公共财政支出项目,不因学校布局调整而减少对教育的投入。完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第十五条加强宣传引导

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媒介宣传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学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保障个别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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