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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密智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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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密智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密智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做好较长时间应对疫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构建精密智控常态化防控体系,牢牢守住"环绍护城河"和各类"小门",确保不出现疫情新燃点,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重点场所不发生疫情,确保不发生医院内感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实现"两手硬、两战赢",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以变应变,持续加强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全民防控能力。

--快速响应,精密智控。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健全疫情快速处置机制,坚决做到疫情发现一起就地扑灭一起。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等现代技术和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机制、防输入闭环管控机制、"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等工作机制,实现疫情研判、监测、处置精准化,扎紧织密精密智控网。

--常态长效,依法防控。注重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三清一管好""一例双查""块抓条保"等经验做法。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序推进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落实责任,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社会责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社区(村)常态化防控主阵地,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各项防控机制

(一)境外来绍人员闭环管理服务机制。以"入境人员信息100%掌握、入绍人员100%受控、被感染者100%救治、非法入境100%打击"为目标,全力打赢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持久战。发挥海外侨团侨领、国内联系人和归侨侨眷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多渠道劝留侨胞,引导侨胞"非必须、不远行"。密切跟踪研判重点国家和地区疫情形势变化,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全面及时掌握拟入境来绍人员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入绍时间等信息,实现"提前知、提前控、全程知、全程控"。落实直接入境来绍人员、省外口岸入境隔离未满14天人员、确诊病例在市外治愈出院后来绍人员"点对点"受控转运,并严格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省外隔离满14天来绍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市外检测转阴后人员受控有序来绍,纳入健康监测。对已在香港、澳门隔离满14天且核酸等检测结果正常的来绍人员,根据粤港澳医学观察结果互认政策,经核验后不再健康检测和集中隔离。深入实施"净海"专项行动,强化非法入境防范打击,坚决防止我市成为非法入境人员目的地、中转站。做好重要科研、技术、经贸外籍人员来绍提前摸排,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条件、应回尽回、受控返回。做好留学生及境外滞留人员帮扶关怀和有序返回工作。开展对绍籍侨胞防疫物资援助,提供在线医疗等咨询服务。

(二)重点地区来绍人员管理服务机制。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疫情重点地区名单。扎实推进"三清一管好"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来绍人员提前摸排和轨迹追踪,认真开展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管理和转运引导,切实做到联动排查、精准研判、高效反馈、有效管控。对近期来自重点地区人员,需提供到达我市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保护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须第一时间"点对点"接转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检测。加强对重点地区来绍人员的关爱帮扶,坚决避免身份地域歧视。

(三)市内重点人员"应检尽检"机制。根据疫情风险科学确定健康检测必检范围。对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进行实验室检测,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学IgM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复工复产复学人员聚集的单位、场所优先做到"愿检尽检",鼓励其他人群"愿检尽检"。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中预约采样检测。"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进一步创新核酸检测机制,探索便捷化检测方式,提升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

(四)无症状感染者筛查管理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机制。坚持"重点+随机"检测筛查,加大无症状感染者风险摸排、主动检测和筛查力度,及时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对无症状感染者继续按照确诊病例的要求进行管控。无症状感染者一经检测发现后,立即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医疗机构观察期满且连续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按照确诊病例康复期管理要求,从定点医疗机构转至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符合标准后方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症状感染者出现临床表现的,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排感染来源,锁定可能的密切接触者,并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加强对出院患者精细化管理,对所有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严格实行14天隔离康复观察,落实跟踪随访、定期复诊复检、健康指导和消毒管理工作。

(五)"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强化"健康码"使用管理,居民进入小区(村)、学校、高铁(火车)站、汽车站、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民宿、金融经营网点、医疗机构、工厂、景区、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继续实行"健康码+测温"受控进入措施;对室内景点、展馆、运动场所及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实行预约、限流、"健康码+测温"进入;居民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应使用"健康码"。对入境人员推行"健康码"国际版或特别通行证应用。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把落实"健康码"管理机制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主要措施,纳入日常管理、行业监管的职责范围。

(六)个人防护及保障机制。加强健康知识教育,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群众健康素养,引导群众从自我做起,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减少人─7─群聚集,养成勤洗手、多运动、用公筷的良好卫生习惯。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居民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义务,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四、做好重点场所防控工作

(七)社区(村)防控。加强基层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实现基层疫情防控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为主导,业委会、物业公司和社区(村)党员、志愿者、居民骨干等共同参与的基层社区防控架构。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继续落实社区(村)、小区出入口车辆和人员询问、"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建立"小门"长效管控机制。深入开展基层网格滚动排查,坚决筑牢防控安全屏障。

(八)企事业单位防控。压实企事业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落实"健康码"管理机制,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强化工作场所防控,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和安全工作,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加强防控宣传教育,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要求。完善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严防出现疫情传播。

(九)公共场所防控。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要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日常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经营和管理。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务工作人员等要佩戴口罩。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十)重点机构防控。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安全和个人卫生防护。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定期开展排查筛查,加强特殊场所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被监管人员等健康监测和管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十一)医疗机构防控。加强就医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健康码"查验、测体温、戴口罩管理要求。加强预检分诊和门诊筛查,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病毒核酸、抗体检测和肺部CT等进行诊断。严格住院病房管理,非必需不陪护,并加强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减少医院内人员流动。积极推进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大力推广互联网诊疗服务,减少医院内人员集聚。加强医护人员防护管理,加大严防院内感染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严防院内感染防护监督巡查制度,确保医务人员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对各级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对所有发热门诊患者和新住院患者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坚决防止交叉感染,确保医护人员"零感染"。

(十二)学校防控。压紧压实属地和学校责任,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全面落实"健康码"查验、测体温、核酸检测、系统错峰错时、班级固化管理、家校联动等校园防控措施,严格规范教学、住宿、就餐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以及卫生整治等工作,落实进校进园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完善发热学生处置流程,健全学校定点医院和送诊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和校园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等参照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防疫规定加强日常防控。

五、支撑保障

(十三)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推进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改造升级,在每个区、县(市)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具备核酸和抗体检测能力的基础上,5月底前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具备检测能力,6月底前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具备检测能力。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升检测能力。检测机构要制定、公布检测流程、预约程序,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十四)优化集中隔离场所运行。撤并乡镇(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以区、县(市)为单位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县(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无法满足集中隔离需求的,由市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规范安全运行;进行每日健康巡查,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对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并送医院治疗。改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条件,为接受隔离观察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并注重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

(十五)加强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健全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机制,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快速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和处置能力,推动疾病防控和临床治疗高效协同,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做到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尽快查明可能感染源,精准判定和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在基本恢复各项医疗服务基础上,保持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救治团队完整建制,随时启动状态。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监测作用,优化定点医院床位设置,确保留观病房、隔离病房随时待用状态,县级定点医院要保留不少于10张隔离留观床位,市级定点医院要保留一个病区单位,不少于20张床位;完善包括调配人员、物资保障、技术支持等在内的应对预案,确保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随收随治、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科学施治。强化省市县协同医疗集中救治机制、发热门诊工作机制,优化治疗方案,推进中西医结合,加强救治经验总结和提炼,提升危急重症紧急救治能力。加快推进镜湖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新院建设和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确保按时完成、早日投用。

(十六)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坚持平战结合,加快构建全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推进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和规模储备点建设。优化实物与流通储备规模结构,重点做好个人和医用防护用品、医用救治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备,切实做好检验检测、隔离观察点、定点救治医院等的能力储备,加快建设一批应急医疗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基地。因时制宜做好防疫物资生产调控,切实提高我市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加强"菜篮子""米袋子"保障,做到重要民生物资应保尽保。

(十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结合,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村)、单位和家庭中。大力推进城乡环境治理,落实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小区楼道电梯和封闭场所等的日常清洁、通风消毒措施。倡导文明生活新风尚,落实个人家庭防护责任,持续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

六、组织领导

(十八)加强组织保障。保留市、各区、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动态调整完善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组织构─架中,确保机制不变、工作不断、力量不散。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十九)加强督导检查。持续抓好"健康码"使用、"小门"管控等疫情防控重点和关键环节督查,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开展"互联网+督查"和大数据监测,积极组织"四不两直"暗访,探索非现场督查有效途径,严格落实暗访督查、典型案例发布和快速问责机制。完善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指导、工作和评价体系,将其纳入202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通报,对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对疫情防控成效、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推进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常态化防控意识,主动落实防护措施。健全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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