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设工作方案(12篇)(第4/4页)
牵头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装备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信息处、执法监督处、执法协调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信息处置中心。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廉政承诺制度,每名执法人员要做出公开书面承诺,自觉接受管理执法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西安市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十严禁"》和《西安市城市管理人员工作"十不准"》等制度规定,执法过程中坚持"四个做到"(即:做到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杜绝无证执法,严禁协管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发挥各级城管执法督察部门作用,结合日常督查和综合考核,加强城管执法人员落实制度规定的检查、通报和考核,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聘请市民监督员,做好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省住建厅将组织专门督察人员和聘请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队伍风纪、履职情况、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督察并通报。对严重违反纪律者,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对不符合城管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在本部门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调离岗位。
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装备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
(五)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查摆和纠正城管执法队伍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不良作风,增强执法人员担当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深入推行"721"工作法和效能革命,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争当城市管理工作的"五星级店小二"。深入企业、商户和社区,开展调研走访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培育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放心早餐、便民摊点、夜市烧烤、共享单车、停车管理、出土(拆迁)工地管理、"两拆"等工作入手,采取有力有效举措,解决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城管"。充分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升城管执法效能,提供精细化服务。
牵头处室:科技信息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广告牌匾管理处、公园广场管理处、建筑垃圾管理处、综合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执法协调处、违建执法处、行政审批处、宣传教育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信息处置中心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依托城管部门官网、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与群众和媒体的互动,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主动传播和弘扬城管执法队伍正能量。开展主题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和城管进社区、进校园及"执法体验日"、"执法公开日"等活动,增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传播城管文化。组织"12.4"法制宣传日、城管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畅通官网、微博、微信、城管特服热线等群众投诉建议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并回应关注热点。完善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机制,制定突发舆情应对预案,明确舆论引导的基本策略、任务分工、工作流程和步骤方法等,做到快速反应、主动发声、妥善处置。
牵头处室:办公室、科技信息处、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信息处置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三年行动是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根本要求。全市城管执法人员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西安城管铁军良好形象。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将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营造亮点。要主动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汇报三年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意外保险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并抓好整改落实。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区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范围并设置专项考评分值。
(四)注重宣传总结。要收集和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活动典型,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长效机制。每年12月前对本年度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用具体数据反映工作推进情况,用典型案件体现主要做法,用经验成果展现工作成效,用存在问题引出下步措施。
【十二】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巩固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决定自2019年至2019年,继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规范执法行为年(2019年):通过严肃执法纪律,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2019年):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2019年):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上有明显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履行好新时代新使命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引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二是加强基层队伍党建。强化基层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配备政治工作干部。主动与辖区街道、企业沟通,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创新基层队伍党建工作,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借助高校、党校、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定期开展全员培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立足于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目标任务,拓展教育培训渠道,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类、专业类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构建城市管理执法的培训体系,确保中心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组织岗位练兵。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案卷评选、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军事化训练等系列活动,系统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破创新能力。积极培育、评选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让执法人员学有榜样,提升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基本策略、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并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惩处。发生执法冲突事件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报告,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要从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一线执法人员,及时化解执法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恶意炒作抹黑执法人员的,要及时澄清,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执法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地区,要为执法人员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三)加强法治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坚持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规范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权责清单。编印执法手册,因地制宜确定手册内容,明确岗位职责、相关法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装备使用等制度,做到因岗而异、人手必备。执法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达到"应知应会",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线执法人员要能够正确使用、管理执法记录设备,每次执法行动中应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并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推行"律师驻队"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禁令。对违反纪律发生执法责任事故的,经查实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已不符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留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调离。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要文明执法,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制定协管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人员辅助执法行为。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聚焦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整治。
一是践行"共同缔造"理念。要深入一线,开展深调研、大走访等主题活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吸纳企业、学校、媒体、志愿者、商户、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收集并解决大家反映的问题,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二是继续推行"721"工作法。要增强为民便民亲民意识,通过设立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窗口等方式,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和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推动优化公共厕所、便民市场等便民生活圈布局,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高效执法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六)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强化对执法风纪、履职履责、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树立典型,奖优罚劣。
一是加强执法督察。围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督察质量和水平。领导干部要定期带队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
二是加强考核评优。要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为目标,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三是拓宽公众监督。扩宽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app)、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开展行风效能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邀请媒体、公众全程参与观摩现场执法活动,适当开展网络直播,促进队伍规范执法、高效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也是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步骤、时间安排等。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把做好新时代舆论引导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大事来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各地要用足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传播正能量。选择一批主题鲜明、符合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城管口号,在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公益宣传。通过"城管宣传周""城管微电影"评选、"城管故事"征文大赛、"城管知识"有奖答题等系列活动,讲好城管故事,发出城管好声音,树立典型单位和人物,传播城管主题文化,打造城管服务管理品牌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省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等相关机制,定期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书面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并将专项行动督察结果报送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评选的重要参考。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