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平安XX、法治XX建设,我中心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我中心积极配合,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维护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钱袋子。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源头治理"六项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立足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向参保企业、职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宣传养老诈骗方式,提高参保人员对养老诈骗的辩识力和防范力,增强参保人员自身防范意识。
三、组织领导
县社保中心成立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XX任组长,退管股股长XX任副组长,其余各股室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退管股,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资料报送。
四、职责分工
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迅速掀起集中宣传工作高潮,引导群众积极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切实提高参保人员防范养老诈骗意识。
(一)退管股。向离退休人员宣传养老诈骗方式,揭露养老诈骗骗局,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提醒离退休人员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金、钱袋子。负责工作资料报送、归档及线索移送工作。
(二)稽核股。排查养老诈骗风险,收集和筛查群众举报线索,向领导小组移交疑似养老诈骗线索。
(三)办公室。制作宣传资料,在社保办事大厅张贴公告、标语,通过办事QQ群等网络渠道开展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
(四)征缴股、工伤股。定期向参保企业、职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宣传社保参保缴费政策,重点揭露一次性缴纳社保费骗局,提高企业、职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反诈意识,依法依规参保缴费。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中旬至5月31日)。各股室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县专项行动办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发动群众提供养老诈骗线索。5月底前向参保企业和职工、离退休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网络结合方式向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宣传。
(二)线索核查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稽核股负责收集群众提供的线索,筛查后下发相关股室进行核查,各股室核查后将涉嫌养老诈骗的线索报本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移交县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初,约半个月时间)。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开展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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