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汇编(12篇)(第8/10页)
六、加强服务指导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各镇区、各部门要强化企业全员培训,紧盯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强化警示教育,确保在危险性较高的安全生产环节"不出事";加大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在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管控措施,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防范措施上"不缺位";持续加强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确保高处、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事故防范措施"不走样"。要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因材施教,实行差异化培训,以线下面授培训与线上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通过开展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安全"、安全管理人员"会安全"、从业人员"懂安全"。要强化安全生产服务,组织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对春节期间不停产的企业,开展全面大走访,进行一对一的服务指导,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通过数字化平台,给所有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员工适时发送安全提醒,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做好劳动防护,知晓紧急避险,拒绝违章操作,拒绝冒险作业,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危险性较高的企业,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派驻精干力量开展蹲点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共同开展组团式服务,及时指导、服务、解决企业开复工中安全生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开复工。
七、落实"六个一"保障节后复产复工安全
一是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现场,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明确复工复产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方案科学可行。二是组织一次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督促企业按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开展一次风险研判。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强化现场作业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四是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要采取集中宣讲、现场带教、事故警示等形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强化对节后新招、调岗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和逃生本领。五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企业复工复产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六是作出一个安全承诺。督促高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向属地政府作出安全复工复产承诺,报属地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复工。对"六个一"措施没有严格执行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八、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
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研判当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前谋划落实防范措施。要密切关注雨水、冰冻、大风、大雾灾害天气变化,加强预警提示,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的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春节、"两会"期间加密调度应急值守和救援队伍值班备勤情况。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加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部门,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各参建单位:
春节过后,将迎来开(复)工高峰期,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守安全底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节后施工易出现人员思想松懈、新招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机械设备和用电设施故障、安全防护设施可靠性降低等问题,造成安全风险增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夜不能寐"的紧迫感,持续发力一抓到底,牢牢守住施工安全底线。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杜绝麻痹思想,认真分析开(复)工高峰期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种危险因素,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确保年度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严格履行职责,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排查
各住建部门、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要严格执行节后开(复)工程序,严格把控开(复)工条件。在开(复)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复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现场其他参建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施工项目部自查后,经监理项目部监理复查、总监签字同意,并报属地住建部门或行业安监机构备案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一律不得施工。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情况及施工升降机情况;二是节后使用脚手架复查情况;三是深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四是临时设施与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施工用电;六是施工现场危化品管理使用情况;七是新招收工人、工人返场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八是施工现场施工车辆、电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三、强化隐患治理,狠抓排查整治闭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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