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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2篇(第30/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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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查等监管责任人,未细化各类安全监管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七)其他整治内容

1.未保存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以下图纸:(1)地形地质图:(2)采剥工程年末图:(3)采场边坡工程平面及剖面图:(4)采场最终境界图;(5)排土场年末图;(6)排土场工程平面及剖面图;(7)供配电系统图;(8)防排水系统图。

2.设计接滚石平台的宽度不足或未经计算论证。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自卸式汽车、叉车、挖掘机、推土机、铲装机等)驾驶员无准驾证上岗作业;安全技术管理档案不全,未按规定定期检验。

4.破碎系统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5."三项岗位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擅自安排上岗作业。

6.未按设计要求在边坡等危险区域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工作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3月底前)。各露天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以及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要亲自组织实施,并对自查结果负责。自查发现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采取停产、限采等措施。自查自改结束后,要形成问题隐患、风险管控"两个清单"逐矿编制自查自改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

(二)重点矿山安全"体检"阶段(2023年8月底前)。组织专家,按照《金属非金属重点露天矿山安全"体检表"》(见附表1)对采场边坡现状高度100米及以上的、凹陷式开采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现状堆置高度100米及以上的排土场,以及井工转露天开采、可采储量不足3年、利用上部露天采坑排放尾的露天矿山开展安全"体检"。在汛期前完成重点露天矿山(见附表2)的安全"体检"工作。对每处矿山"体检"结束后,形成"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处置意见和针对性对策建议。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县应急局,县应急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局工矿商贸股负责督促矿山企业抓好"体检"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10月底前)。配合自治区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XX局督导组,对辖区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抽查检查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凡发现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一律推倒重来。对纳入"体检"范围的矿山开展"回头看"专项执法抽查,重点检查"体检"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底前)。督导检查结束后,要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及整改销号台账,深入分析本地区露天矿山开采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全面提升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统筹推进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工作调度、总结分析、通报等机制。将本次专项整治作为推动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建立完善工作调度、总结分析、通报等机制,带头深入一线,推动压实各方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二)重拳出击,严格执法检查。对安全"体检"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边坡失稳的,必须立即下达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的指令;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要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等需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同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和举报奖励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12350"举报电话等途径举报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对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兑现举报奖励。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强化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四)服务企业,开展指导帮扶。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示范检查等方式,指导缺乏足够专业技术力量的矿山企业制定自查方案,细化自查内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从优化采场布置、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对矿山企业开展帮扶,指导推动企业找准和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强化技术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矿山企业明确1名联系人负责专项整治对接工作,于4月3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至县应急局。3月份起,每月19日前将整治有关情况报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露天矿山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乡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安委会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一、检查内容;

(一)乡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坚持常态整治、长效治理,乡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领导定期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双控"机制高质量运行,常态化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严格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临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监管体系和法治体系,进一步提认识、夯基础、抓关键、建机制、保安全,努力避免一般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2022年全乡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双下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三)生产单位负责人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七项法定责任。将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乡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四)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安照有关规定配备执法装备。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各项要求,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和监管措施,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依法监管执法能力。

二、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清单"。各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履职。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完善部门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制,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安委会及办公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乡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会商研判、提示告知、情况通报、专项督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督办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考核巡查机制。组织签订《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临漳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强化过程考核、动态考核和结果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适时开展巡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实行排名通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督促责任落实。

(四)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和事故调查报告会审制度,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事故调查能力和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事故定期通报和评估机制,组织开展2021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注重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

三、抓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清单,迅速动员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下而上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工艺环节、所有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进一步强化"三年行动"专班力量,细化专班运行机制,保证专班实体化运行。组织开展2020年以来"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对2022年任务目标逐项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三年行动"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三)持续深化"双控"机制建设。坚持源头管理、系统治理,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部门监管执法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排查整治的事项、内容、频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员工"双控"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深入实施《临漳县燃气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清燃气安全底数,集中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建立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派出所、利坤燃气公司、乡执法队、乡应急办、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并组织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开展城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全乡燃气安全隐患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和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行为。加强农村气代煤"两员"管理,强化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做好长输管道占压及安全距离不足清理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长输管道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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