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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14/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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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每季度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并印发通报实施预警,对高风险地区和单位开展重点监管。(安全生产科负责)

15.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科牵头,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县安委会研究,确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美丽新赵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大力开展主题学习宣贯活动。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宣贯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学习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级分批组织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主题学习全覆盖。通过主题学习宣贯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在源头管控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坚持重防严管,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安全关,不得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名义降低安全门槛。紧盯施工中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运用线上检查和实地督导手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减少高危险性的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对直接关系安全的下放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工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赵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审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赵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述职考核、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内容。完善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对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紧盯事故多发、安全风险较高、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职责交叉单位,适时开展巡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赵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继续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督办、约谈、整改令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公益短信、广播电视等平台载体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部门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第一时间兑现奖励。将安全生产举报纳入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必修课程,列入执法检查必查内容。(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6.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瞒报的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办)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深挖原因、研究规律,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坚决做到"不贰过"。(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联合会商机制,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及时掌握动态、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服务、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8.完善复工(产)监管机制。利用风险监测预警、"双控"机制信息平台等系统,强化现场检查与网上巡查,对高危行业、高风险企业进行点对点调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台账,及时向复工复产企业下发安全提示,明确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压实签字验收责任,确保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常态化

9.开展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近期各类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照《赵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整治标准,在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农用机械、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专项督查、安委会抽查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0.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部门监管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信息统计报送系统,固化"一表三清单"(情况汇总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追责问责清单)制度,定期统计、调度、通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强化重点时期、特殊时段督查。健全重点时期安全生产调度制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全国"两会"、复工复产、暑期、汛期、国庆、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12.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策"安全提质升级,巩固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开展危化生产企业"五室"搬迁和"四库"整治"回头看",全面核查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完成情况,推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实现"四个系统"有效应用提升安全风险智能预警、主动防控能力,及时淘汰更新、改造老旧化工装置,开展液化烃储罐区专项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不断降低安全风险等级。深化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方位指导帮扶,创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标杆企业,推广标准化标杆示范经验和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模板运行,对氯化、硝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开展专项指导帮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13.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五年内(2022.1-2027.1)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各乡级政府、村(居)委会严格落实禁放和"打非治违"工作的主体责任与属地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

14.工商贸行业。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开展重点检查事项"回头看",推动"钢8条、铝7条、粉6条"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开展粉尘涉爆(涉粉作业10人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5.消防安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工程,紧盯高层建筑、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和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依法开展火灾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开展学校、医院、养老院和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深入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推动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和先期处置水平。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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