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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22/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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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紧盯重大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密集出行时段,定期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建立风险点清单和风险管控措施,精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2.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严格执行省上修订完善的《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南》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街道相应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管执法模式,推广"教科书式"执法。定期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择优向应急管理局报送涉及刑事案件的执法案例。

13.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14.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快编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事故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备案与定期修订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监督检查,推动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以街道应急救援队伍为参照,推动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街道、社区两级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加强基层救援力量,街道实现"七有"目标、社区实现"五有"目标,提升街道、社区应急救援能力。

1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陇原行"宣传周专题宣教活动。

XX市XX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安全与发展,围绕"两个根本",全面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细"四最"要求,紧紧围绕省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织牢织密安全防控网络,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大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确保成功创建省级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区(以简称"三坚决两确保"),为"智慧XX、融城核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贯

1.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研究出台落实举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各街道(园区)、各部门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区街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轮训学习并登记在册。区安委办结合巡查督查考核工作,对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成效进行随机抽考。将安全宣传"五进"纳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舆情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应急管理局牵头,XX经开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强化4·29事故警示反思。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层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企业都要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各自实际从思想理念、责任落实、监管执法、基础提升、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应急救援等方面查找问题与不足,切实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分工负责,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自负责)

二、紧盯事故防控,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

3.落细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有关规定,党委主要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工作报告,政府主要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安全生产巡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园区)、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发展工作或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以及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或检查指导不少于2次。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不少于4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规划、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区各专委会主任每年组织召开专委会议例会不少于4次,调度检查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根据国十五硬措施,推行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强化统筹协调,主动协调加强铁路、电力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区委办、区政府办会同区安委办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等分工负责,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自负责)。建立健全并理顺街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区委编办、区安委办牵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

4.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三个必须"原则,依法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各专委会要健全发挥协调议事机构牵头抓总作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着力防范并化解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各专委会于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将半年度和本年度工作情况提交至区安委会(区各专委会办公室)。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企业100%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通知》(天安发〔2022〕22号)有关规定,由牵头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研判,组织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滑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室内冰雪场所等安全监管。(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体育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等分别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分工负责)。

5.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含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一会三卡"(班前会、风险卡、作业卡、应急卡)制度,一会三卡100%覆盖,达标验收一会三卡示范企业23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制订与政府部门相衔接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演练,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坚持培训与考核、定责与追责相结合,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行业组织安全管理能力抽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依法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并整治各类风险事故,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对重大风险100%管控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落实"一单四制"管理并实行动态清零。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和企业领导带班等制度规定。(区安委办牵头,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6.加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将安全生产纳入区委政治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巩固仗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巡查的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靶向发力,按照3年全覆盖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综合巡查。对发生较大事故的、连续30天内发生2起一般事故的街道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扎实做好巡查"后半篇文章",运用好巡查成果,切实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根据省市区年度重点工作,按照"紧扣年度重点、评定标准合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要求,科学编制《XX市XX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运用好"黄牌警告"预警告、"一票否决"预否决措施,强化过程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做好上级安委办挂牌督办整改督查工作,聚焦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的安全风险防控,聚焦重大活动、两会及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紧盯发生典型事故和事故高发频发的街道和行业,以督查帮扶的实效促事故防控的成效。(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7.强化事故调查问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调查,延伸调查至文件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和直管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的挂牌督办,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街道(园区)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各街道(园区)党政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区安委会、区纪委监委牵头,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区安委会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警大队等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区人民政府提级调查。(区安委会牵头,区纪委监委、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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