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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24/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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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和群防群治。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安全生产一码通管理系统、物联感知平台及前端补盲、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等智慧XX项目,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多层大体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粉尘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城镇燃气、地下管网、桥梁隧道、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开展实时监测、自动预警、闭环管理。推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森林火灾防控、消防救援、"两客一危"等行业领域现代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实现"数据一屏览、应急一键灵、安全一码通"的智慧应急。(区应急管理局、区智慧中心、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应保尽保,鼓励其他行业生产单位积极投保,督促投保机构做好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双重预防能力。(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持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26.强化宣传教育和警示曝光。持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全面压实各专委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工作统筹部署和协调联动,强力推进各行业领域宣教工作常态化开展。拍摄制作典型事故系列警示片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播放。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积极承接、参与省、市重要活动的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消防安全普训不少于100000人次,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应急云广播、森林防火智慧杆、小喇叭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户外大屏、滚动字幕牌等,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安全宣传、法规常识宣传。(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牵头,其他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建立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7.持续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应急志愿服务管理体系,招募培训10000名应急志愿者,健全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机制。在步行街、坡子街、文和友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14个应急服务站,应急服务不少于10000人次。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和救援力量建设,推动街道应急站和消防所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具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队伍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技能竞赛,指导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筑牢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的第一道防线。研究建立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区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构建区域联动共享机制。积极参与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主动对接湘潭市昭山区、株洲市石峰区,构建长株潭跨地区联动机制,提升区域联合救援能力。深化军地等协同联动机制。结合灾害风险形势研判,动态调整应对较大灾害应急力量组成。编制应对较大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工作规程。部署2023年应急演练工作,指导街道(园区)、部门分类别、分层级编制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执法检查,依法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规范应急演练评估工作,完善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手段,实现以评促演、以评促改。(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XX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乡镇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

2.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月底前,结合年度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推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区实施办法,持续完善XX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推动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区安委会二十五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二十五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

推进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充实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推动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等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配合)

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城镇燃气、旅游景区、自建房、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监局、区住建局、各乡镇、社区办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及时消除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属地乡镇分工负责)

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监局)

大力推进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社区办)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协同)

3月底前,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完成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4月底前,根据省、市安委办对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情况,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有关乡镇)

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邮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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