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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态环境工作计划-21篇(第7/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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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生态环境实际需求,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政治过硬、对党忠诚、业务精通、本领高强、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干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相关机制,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常态化用人导向和机制。持续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导师带徒工作,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培育、管理、选拔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落实职务职级并行、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制度,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序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从源头上把好思想总开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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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区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材料,深入学习宣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

(二)开展宪法、民法典、黄河保护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

1.抓好宪法知识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通过分发宪法单行本,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2.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办理过程中,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向侵权人针对性地宣传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的有关内容。

3.加强黄河保护法宣传教育。各处室(单位)应将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纳入学法计划,围绕11章节122条具体内容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各处室(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服务管理中做好黄河保护法宣传解读,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积极参与黄河治理、共同保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

(三)深入学习党内法规

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习惯性遵守党内法规的良好风气,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纪律观念。

(四)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在立法、执法、服务等环节重点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将法治元素与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宣传基地。

(五)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好日常学习和宣传工作

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中国普法"、"XX普法"公众号等媒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新媒体矩阵等载体传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线上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细化普法工作措施,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推进各项普法工作落实。

(二)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各处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做到普法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两手抓,将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普法成效。

(三)及时做好普法经验工作总结。各处室(单位)要将开展普法工作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送,注重挖掘典型案例,提炼普法宣传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普法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中、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葫委办(文)发〔2021〕7号)、《葫芦岛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葫委发〔2022〕12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葫芦岛建设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葫政办发〔2023〕9号)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按照省工信厅和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衔接,紧密联系,一体推进。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装备与原材料科

2.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配合开展冶金、建材、石化化工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共同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会同投资与规划科、装备与原材料科

二、大力推行绿色制造

3.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培育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加大对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宣贯力度。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4.做好已有绿色制造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发展现状复核,组织省级绿色工厂针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鼓励企业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鼓励企业开展对标学习,交流创建经验,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5.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建设。围绕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项目建设,组织符合条件项目申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利用省政策资金支持企业绿色低碳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投资与规划科

三、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6.按照《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辽宁省2023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葫芦岛市2023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牵头做好全市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责任科室:投资与规划科

7.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落实化工园区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做好化工园区动态管理工作。督促连山区落实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剩余2户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加快搬迁居民工作进度,推动切实解决资金、政策等问题,力争提前完成、提前验收。

责任科室:装备与原材料科

四、促进工业能效提升

8.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相关工作,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9.开展节能诊断服务。聚焦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效诊断,围绕企业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强化用能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促进中小企业改进用能行为。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10.强化示范引领。对标对表国家先进指标,组织申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培育打造国家级能效"领跑者",加快推广国家鼓励的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装备。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五、促进工业高效用水

11.推动工业节水。加快先进适用的工业高效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实施节水、废水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促进企业节水能力提升。配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12.推动示范创建。配合有关部门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按照省工信厅工作部署,组织申报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13.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工业固废技术和装备,围绕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鼓励企业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14.加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企业管理。以工信部公告的再生资源准入和规范企业为通破口,推广应用再生资源产业数字化平台。鼓励并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对已公告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推动有关再生资源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责任科室:科技与资源科

七、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5.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鼓励环保装备项目申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进入目录范围的项目进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保险补偿范围。围绕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大气治理、固废处理等领域,推动企业申报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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