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爱国卫生运动提质年实施方案(第2/2页)
16.持续推进健康X行动暨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一是将健康X行动暨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围绕实现我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5岁的目标,推动各部门按照健康X行动暨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16个专项行动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确保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9大行动25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二是继续强化高血压、糖尿病、肝癌防治等专项行动,12月龄儿童乙肝表抗检测阳性率不高于1%,肝癌早诊率达到30%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不高于13%;降低人口死亡误报、漏报率,死因监测报告死亡率达到600/10万;高标准实施妇幼健康救治行动,婴幼儿死亡率不高于3.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高于5.5‰,孕产妇死亡率不高于10/10万。三是扎实推进意外伤害防控行动,道路交通事故十万人死亡率比上一年度下降5%以上,中小学生溺亡率同比下降8%以上。四是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行动,打造"15分钟健身圈",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低于9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低于40%。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7.开展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力争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以上。一是各镇(区)、村(社区、居)要发挥在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主导作用,以脱贫地区和村(社区)为重点进行健康素养知识宣传,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区、居)工作者、网格员、基层基本公卫工作人员、基层计生专干等人员作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健康素养66条"科普宣传活动。二是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建成率达到40%以上。三是发挥职能部门联动作用,通过"健康中国行""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等活动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机制,健康家庭建成率达到20%以上。加强健康校园建设,开展"小手拉大手"健康素养知识进校园活动,以"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公开课、健康素养科普绘画大赛、校园健康素养推荐官评选、校园健康素养活动日等活动,让疾病防治与健康素养知识通过校园走进千家万户,提升家庭对健康的关注与重视程度,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加快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文化宣传长廊等公共设施建设,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市融媒体中心开设健康类节目或专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爱卫办、市疾病预防控制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8.开展控烟行动。一是加大控烟(含电子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开展好"世界无烟日"活动。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景点景区、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二是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规范开设戒烟门诊,提供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三是严格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规定,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防线,有效减少吸烟人群。通过"家校联动",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确保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持续降低。(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以及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确保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市、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迅速部署,统筹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体系建设。
市政府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明确承担爱国卫生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居)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加强爱国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建立市级爱国卫生专家库,相关职能部门选派至少2名业务骨干担任市级爱国卫生专家,为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通过购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爱卫办将采取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爱卫专家和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不定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及时总结活动落实情况。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在爱国卫生月、专项整治行动、重大活动爱国卫生工作保障、周末大扫除结束后,及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