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省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和《〔…〕省"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3〕〔…〕号)、《〔…〕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3〕〔…〕号、《〔…〕县"九小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全乡"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养,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实战实效中推动基层应急消防力量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效能,切实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维护全乡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小学校(小幼儿园):班级数6个(不含本数,下同)以下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
米以下的诊所、门诊部、托育机构。
(三)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足浴店等场所。
(四)小网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电竞小站。
(五)小旅馆:客房数50间以下的旅馆(宾馆、饭店)。
(六)小餐饮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
(七)小商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商场、超市)。
(八)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
(九)小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煤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六)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七)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八)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九)教育培训:"九小场所"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底数清查。各村要对前期掌握的底数清单进行比对,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和有关科室精干力量按照《全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梳理《全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彻底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各有关科室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建立所负责场所的"九小场所"信息数据库和排查台账。
(二)推进集中治理。各村、有关科室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对隐患集中区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捆绑,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加强隐患跟踪督改,对当场能整改到位的一般问题,要督促单位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久拖不改的,要严厉查处、顶格处理;对存在区域性严重隐患问题的,要集中挂牌督办、销号整改。同时,各村要发动基层巡防力量,强化问题点位"回头看",严防隐患反弹,提升整治质效。
(三)加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七个一律"刚性措施: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住人合用场所不符合要求或者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的,一律予以清理;"九小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一懂三会"要求的,一律组织实操实训。
(四)落实巡查管控。各村将持续发动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针对"九小场所"开展常态化巡防检查。专项整治期间,乡级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巡查,各村每天落实"村企值守、夜巡打更",突出夜间0时至次日6时时段巡查力度,提醒单位主体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防违规住人、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等突出问题。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的消防宣传教育馆、体验室,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一懂三会"消防常识和技能。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传播"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的火灾危害性和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重要性,全面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六)推广"智治"平台。全面应用消防安全"智治"平台,将"九小场所"全数纳入管控,并动态更新底数信息,保证数据"鲜活",实现与"141"基层智治综合应用融合互通。根据"九小场所"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等级,分级分类明确检查重点、巡查频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村级领导、基层站所和网格员履职闭环,提升隐患排查、整改闭环、跟踪督促、宣传教育等工作质效。
五、职责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负责为主,各村牵头、科室参与,做到乡村一体、条抓块统。
(一)属地职责:各村负责具体落实,全面组织网格长、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全面落实"141"基层治理隐患三级闭环管控机制。对排查发现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网格员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乡综合指挥室落实相关办线跟进处置;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由乡和相关部门合力处置;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问题隐患突出的,由乡政府挂牌督办。
(二)线条职责:应急、消防、政法、建设、市场监管等线条要建立统筹协调、高效协同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消防线条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专项整治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综合评估等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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