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建设现代化一流法院实施方案
〔*〕人民法院建设现代化一流法院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审判工作现代化部署要求,推动"十五五"时期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推进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审判管理现代化为主线,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驱动,着力打造现代化一流理念、一流效能、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科技、一流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时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司法根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全过程,确保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决策部署由党统领,"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践行"如我在诉"意识,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以科技赋能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激发法院工作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围绕"十五五"时期总体部署,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审判质效持续优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稳步提升,上诉率、申请再审率逐年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0%以上;多元解纷格局基本形成,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比例逐年提高,万人成讼率较"十四五"末明显下降;数字法院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网上立案率、电子送达率、智能辅助覆盖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干警综合素质明显增强,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比例显著提升;廉洁司法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满意度测评稳定在较高水平,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主要任务
(一)打造现代化一流理念
1.深植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1+N"学习培训体系,即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各部门学习小组为支撑,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学,每年组织全员轮训不少于1次,确保全院干警真学真信真用。建立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院领导每人每年至少讲授1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党课,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2.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如我在诉"意识落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践行"如我在诉"的具体要求和行为规范。每年开展"如我在诉"主题案例评析活动,从本院近年案件中选取正反典型,以案为镜,查找司法理念偏差。定期组织法官旁听当事人信访接待,直接感受群众诉求,增强司法为民的感性认知。推行"判后答疑"常态化制度,由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主动向当事人解释裁判依据,减少"赢了官司输了理解"的现象。
3.强化大局服务意识。每年年初由院党组专题研究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民生热点,形成"司法服务保障清单",逐项落实责任部门和对接机制。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司法工作情况,主动通报涉及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和司法数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司法参考。建立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二)打造现代化一流效能
1.全面提升审判质量。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设立立案监督岗,定期开展立案情况专项检查,对强制调解、拖延立案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制定简案、繁案识别标准清单,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适用条件和转换机制,确保简案快审比例逐年提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完善院庭长"阅核"权力清单,明确须经院庭长审批的案件类型和情形,既防止院庭长"大包大揽"干预审判,又确保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有效监督。推行"一案一档"全程留痕制度,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一个关键节点实施电子化记录,确保审判权力运行可追溯、可监督。
2.持续优化审判效率。建立案件流程节点预警机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实行系统自动预警、逐级提示,区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层级,倒逼案件按时结案。定期召开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调度会,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承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对无正当理由拖延的依规追责。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对庭审质量的事后评查,对庭审不规范、效率低下的法官及时开展针对性指导培训。建立案件质量"红黑榜"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审判质效指标排名,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双向发力,推动审判效率整体提升。
3.强化执行工作攻坚。建立"一案一策"执行方案制度,对标的额较大、执行难度较高的案件,由执行局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专项执行预案,明确财产查控、强制措施、和解谈判等具体路径。深化网络查控体系应用,依托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财产的快速全面查控,力争查控时间压缩至48小时以内。积极探索交叉执行机制,对本院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主动商请上级法院或兄弟法院开展交叉执行,破解地方关系网络干扰。推行"悬赏执行"和"直播执行"制度,对有财产线索的失联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对重大财产处置依法开展执行直播,以公开透明强化执行震慑。每年集中开展不少于2次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拒执犯罪,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三)打造现代化一流服务
1.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推动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设立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站,选派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定期驻站,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每周驻站时间不少于1天。建立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机构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规程》,明确案件移送、调解期限、协议效力确认等具体操作流程。推行"调解优先"立案模式,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先行引导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再正式立案,力争诉前调解分流率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每年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诉源治理分析报告,重点分析案件高发领域、多发纠纷类型,为党委、政府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治理提供司法参考。
2.提升诉讼服务便民水平。推广要素式诉状示范文本,在诉讼服务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各类案件的标准诉状模板,配套"一问一答"式填写指引,降低群众诉讼门槛。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实现立案咨询、案件查询、投诉建议"一号通",明确热线接听响应时限,确保工作日接通率不低于95%。推进"跨域立案"全覆盖,与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司法局、公证处建立跨域立案协作机制,让群众在就近的服务网点即可完成立案手续。建立"老弱病残孕"特殊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个性化服务,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20件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制定人民法庭建设标准,推动法庭与村(社区)网格深度融合,实现每个法庭辖区至少建立3个以上"法庭联系点",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3.加强重点领域司法保障。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专项举措,明确涉企案件办理的时限要求和服务标准,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保全申请,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快速审查、快速裁定。每年开展"法企面对面"活动不少于2次,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听取司法需求,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医疗损害、产品质量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完善"圆桌审判"制度,推行"一站式"询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隐私。
(四)打造现代化一流管理
1.健全审判管理体系。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年初由审判管理部门会同各业务部门,结合上级法院最新要求和本院实际,对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指标体系始终导向正确、科学合理。推行案件质量"一案一评"制度,对所有裁判文书实行系统自动质量检测,对发现的格式错误、引用法条不当、说理不充分等问题,由系统自动推送至承办法官限期整改。建立案件评查通报制度,每季度由审判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案件专项评查,评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个人,由主管院领导约谈,限期整改。深化庭审质量评查,每年对各业务部门庭审录像开展抽查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庭审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2.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过问案件登记台账,实行每月汇总、每季通报制度,确保过问案件100%登记在册、100%依规处置。制定《院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明确院领导每月至少参与1次信访接待,直接化解重点信访案件,推动涉诉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每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不少于1次。建立干警廉洁档案,对干警参加培训、廉政谈话、接受监督等情况实行全程记录,作为干部考核、晋升的重要参考。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审判类、综合类、执行类"三类岗位分别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对一线审判人员重点考核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和服判息诉率;对综合保障人员重点考核服务保障质量和工作完成情况;对执行人员重点考核执结率、到位率和当事人满意度。建立"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双轨机制,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干警,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交流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依规启动调整程序。推行"积分制"日常管理,对干警日常工作表现、参加学习培训、完成临时任务等情况实行积分记录,积分结果与年终绩效挂钩,激发干警日常工作积极性。
(五)打造现代化一流科技
1.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制定本院数字法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各年度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逐年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智能归档等核心功能上线运行。推进网上立案全覆盖,力争2026年底网上立案率达到60%以上,2027年底达到75%以上,2028年底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案件全面网上立案。深化电子送达应用,建立当事人电子送达意愿采集机制,在立案时一次性收集当事人的电子送达同意书,推动电子送达率逐年提升,有效破解"送达难"问题。推广在线庭审应用,制定《在线庭审操作规程》,明确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范围和操作标准,对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且符合条件的案件,优先采用在线方式开庭,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2.强化智能辅助审判。积极对接上级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类案推送、量刑辅助、文书纠错、法条关联等智能功能在本院全面应用,力争智能辅助覆盖主要业务领域。建立人工智能辅助审判质量评估机制,定期收集法官对智能辅助功能的使用反馈,及时向上级法院反映系统优化需求,推动智能辅助功能持续迭代升级。探索建立本院案例数据库,将本院近五年典型案例进行结构化整理入库,为法官裁判提供本地化的参考依据,提升裁判尺度统一性。推进智慧执行建设,深化网络查控、网络拍卖等系统应用,推动执行财产处置全程线上化,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3.推动科技赋能社会治理。建立司法大数据分析定期报送制度,每半年向党委、政府提交一份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报告,重点分析本地区案件类型变化趋势、高发纠纷领域、社会风险隐患,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司法建议跟踪落实机制,对发出的每一份司法建议,明确跟踪部门和跟踪周期,定期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司法建议"发出有回音、落实有结果",每年发出司法建议不少于10份,回复率达到100%。推进与公安、检察、行政机关的数据共享,重点推动涉执行财产查控、失信惩戒、涉诉企业信息共享等场景落地,以数据联通提升社会治理协同效能。
(六)打造现代化一流队伍
1.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建立"政治轮训+专题培训+日常学习"三位一体的政治教育体系。每年举办1期全院政治轮训班,重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参训率达到100%。建立干部政治表现档案,对干警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的立场态度、执行党纪国法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新录用干警的政治教育,建立新入职干警"政治导师"制度,由院领导或资深党员担任政治导师,一对一开展政治引导,确保新干警一入职就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警制定差异化培训方案。对员额法官,重点围绕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说理三大核心能力开展培训,每年组织专项培训不少于2次,人均培训学时不低于40学时。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重点围绕庭审辅助、文书制作、送达规范等实务技能开展培训。建立"以案代训"机制,定期选取本院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析,以实战促能力提升。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支持,每年选派不少于3名优秀
上一篇:乡镇综合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