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汇报材料
市政务服务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汇报材料
2021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压实"两个责任",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建设最优营商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突出讲政治,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一)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二)聚焦主线抓好党史教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突出六大重点"和省、市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科学把握党史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三)坚持不懈抓好纪律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政治言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对党员干部平时的不妥言论、不当行为及时提醒纠正,推动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
二、强化抓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并坚持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两个责任"平台内容及时上传。
(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建立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强化廉政责任,各处室、中心、窗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全年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肩挑"。各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主任要切实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日常监督。
三、着力强监督,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
(六)深入开展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订《舟山市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牵头推进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协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充分运用交易数据分析手段,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串通投标等违法线索排查,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七)进一步解决规避招标、肢解发包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从严格招标内容审批(核准)、严格依法组织招标、加强非必招项目采购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等行为。协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切实加强对各功能区管委会履行项目招标内容审批(核准、备案)职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八)严格规范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审批。指导、协调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审批、核准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不定期对采用邀请招标、不进行招标的情况开展综合检查,强化源头管理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信息审核,完善通报制度,协调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应当招标而没有招标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处。
(九)健全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根据省统一制订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动交易应进必进,进一步开展好交易规则清理工作,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规定要求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快试行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全市招投标工作由标前管理向信用评价、综合监管、联合惩戒等标中标后监管过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市招投标工作市场秩序。
四、持续反"四风",打造政务极优服务新模式
(十)反对形式主义。坚持"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完善进驻中心例外事项清单制度,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100%可在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科学合理设置指标数据,理性回归到让群众企业更有获得感的政务服务环境,在政务办理、业务流程、便利程度等方面狠下功夫,打造舟山"掌上办事之市"。
(十一)反对官僚主义。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政务服务、便民惠企等领域,聚焦群众企业牵肠挂肚的关键民生小事或细节问题,推出一批适应需求的惠民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加强窗口事中事后回访评估工作,通过回访反馈了解群众办事体验,促进窗口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十二)反对享乐主义。完善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快递送达等措施。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完善残疾人、孕期妇女、军人等特殊办事群体"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加快建立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优化无障碍环境,健全重点项目投资服务等代办机制。
五、深化抓教育,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
(十三)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重点抓好党风党纪、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政专题教育,对普通党员干部和职工要重点抓好廉政法规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全年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作专题辅导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党组成员为联系支部党员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不少于1次,各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党员讲廉政专题党课不少于1次。
(十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并撰写观后感,从身边人的沉痛教训中得到警示,教育干部增强自律意识,老实做事,清白做人。开展形式多样的红色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意识,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全年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十五)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落实《舟山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管理制度的通知》,监督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管控,系统分析采购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及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衔接、强化内控管理、保证采购流程规范高效。加强办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规程和操作细则,发挥内部科室之间,相关业务、环节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防范廉政风险。
(十六)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廉政谈话、定期约谈、明查暗访等措施,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加强对党员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抓住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六、监督求实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优势
(十七)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有关情况并征求意见,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列席有关党组会议。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对问题线索和案件的调查,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说情。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