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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材料合集24篇,含领导讲话、表态发言、经验交流、方案细则、意见建议等(第7/7页)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75774个字,预计阅读时长253分钟

一、主要存在着几个问题

1.对中央发布的改革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

本届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很大,已取消下放了数千项行政审批事项,修改了一批行政法规,取消了很多不必要的管理环节。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在承接审批权力过程中遇到"梗阻"问题,有些事项取消了,但相关法规没修改;有的法规修改了,但公布不及时,宣传不够,一些地方仍在执行老的规定;一些关联性强的事项由于部门之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同步、衔接

不够,相关制度措施不配套等问题,改革成效未能实现。从这

个意义上说,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只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改革任务远未完成,持续改革的空间还很大。

2.缺乏宏观长远的整体性规划。

尽管多数地方政府部门已经按照国务院各部委的工作要求启动相关改革,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理念不明晰,被动接受中央的任务,对怎么"放"和怎么"管"始终不明所以。兼之在地方管理实践中,政府部门间责权利纠缠不清、信息无法共享、系统难以融合,行政效率低下。一些地方缺乏强有力的改革领导机构,或者虽有牵头机构但是无法承担相应职责,致使进退失据,协调乏力,党政无法形成合力,改革流于表面。鉴于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地方一级政府以整体责任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不断突破体制机制束缚,以全面深化改革取代过去碎片化的变革创新。

3.简政放权改革统筹性不够强。

市级部门下放权限时,相关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不够及时到位,致使区审批部门对市级下放的一些审批事项不掌握,工作衔接不畅。审批环节仍然较多。审批权虽然下放了,审批环节也减少了,有些审批环节中仍需要原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要件或技术证明材料,存在上口不主动、下口很被动的问题。

4.审批与监管结合不够紧密有效。

"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执行不到位,

行业主管部门对取消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跟踪落实和后续监

管不够,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5.对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

目前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多而杂,服务水平良莠不齐。有些中介机构出具的服务报告时间长且与标准差距很大,甚至达不到审批的要求,导致反复修改,直接影响整体项目办理的效率。而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惩罚措施和退出机制。

二、几点建议

1.加大放权力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秉承"应办尽办"的原则,拿出"说办就办"的效率,实现"一次办成"的目标,达到"办就办好"的效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完善"首问负责"的受理机制,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要指导负责到底;健全"一次办成"的办理流程,对审批事项再清理、再精简,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搭建"一网通办"的线上平台;创新"企业承诺"的审批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实战实用"的政策体系,凡是"外地能办的,我市也能办,而且要办得更好",决不让政策躺在"抽屉"里,确保政策落地。北京市出台了降低金融信贷成本、压缩金融信贷审批时间、拓展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实现动产抵押登记"一次办结"服务、建立"政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担保机构业务补助及奖励力度等政策。我们如何办?

2.加大放权的协同性问题。

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大量的监管服务工作随之下放,但与之相对应的人、财、物保障跟进不到位,人员培训不及时,导致基层服务质量不高,甚至短期内有所下滑。建议省政府及省级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分类论证,争取做到合理系统放权,尤其对基层暂时不具备承接落实能力的事项要暂缓下放,要深入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对下放事项要创造条件,统筹考虑配套政策资源划转,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3.加大落实简政放权过程中的问题突出。

主要表现为该放的没有放或放的不到位。一些地方虽出台文件但雷声大雨点小,看似改革力度不小实际未动真格;一些地方部门为了小团体利益变相截留中央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那些对本部门有利的审批事项,有的看似取消了某些审批事项,但需要审批的环节却合并到别的部门审批事项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备案、年检、认证等管理审批事项依然存在,与老百姓具体办事密切相关的地方部门说得多,做得少,使得群众来回奔波。一些部门虽然下放了某些审批权,但只是下放了初审权,还保留着终审权;一些审批事项虽说下放给了市场社会,但实际上却由某些中介机构承接,成了"二政府",群众办事情依然费尽周折。

4.加大放权的监管力度。

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亟待强化。行政审批改革不仅要简政

放权和创新审批方式,更要强化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分工。对下放给社会的权利,在充分相信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也要加强引导和监管,一方面要培育市场机构提供竞争性服务,另一方面也要制定行业标准和规则,建立投诉监督制度,纳入政府日常监管,防止产生生产安全等问题。一些地方平时对行业监管不重视不及时,一出问题才搞运动式检查。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亟须监管制度作为保障。

强化措施 优化服务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网络

意见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反映了一个地方思想解放的深度、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和行政执法水平,直接影响着经济建设的速度和对外开放的广度。前段时间,随市政协第二调研组就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走访,总的印象是,市级部门和区县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优化营商环境"管"的方面还存在"接"的问题、监管的问题和平台的问题及保障的问题等,需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放管服"从管的方面来说,就是要接得住,管的好,这也是我今天发言的主题。"放管服"改革,"管"是关键,是必然。今天我就"管"的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放得下还要接得住

一是上级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好上下衔接,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解决好人的问题。二是建立贯通上下的登记审批信息平台和制度,使上面放得下,下面能接得住。三是对审批服务等管理权限和流程等做出严格规定,将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通过网络等形式实时推送至各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为基层审

批单位及时处理行政许可事项提供保障,全力破除地区或部门审批关卡或证明围城,减少公章旅行、公文长征,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使我市营商环境更加规范、便利和透明。

二、突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按照"先照后证""宽进严管"要求,做到管住、管好、管到位。建立健全信息推送和共享平台,将行政审批部门办结完成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通过网络实时推送至各政府监管部门,有关部门能及时查询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查阅审批办件档案,实时反馈监管信息,为实现"无缝监管"提供信息支撑。二是加强大数据采集、更新、分析应用,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边界,各司其责、依法监管,彰显协同监管与大数据监管的作用。三是建立跨部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信用约束,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三、注重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平台建设,完善综合窗口运行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增强纵向衔接、横向配合的主动性,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审批制度改革长效运行机制。结合机构改革,

为相关职能部门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

办事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数据共享。通过推进数据共享,让公安、银行等部门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开办信息,提早做好相关工作,达到群众少跑路、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增强窗口力量配置。将能力强、敢担当的青年干部充实到一线窗口,抓好窗口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观念提升。

四、加大改革强化保障

一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于"证照分离"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二是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国有投资项目提供全过程中介服务事项,培育我市建设等领域中介服务市场。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相关政策宣传,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修订与"放管服"改革不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五、管服结合相互促进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管理和怎样管理的问题,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

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搞好服务中加强管理,在加强管理中

搞好服务。切实依法办事,处理好严与宽、硬与软的辩证关系,做到严有据、宽有边、硬有度、软有界,切实营造出一个开明、开放、优惠的政策环境,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环境,文明、诚信、热情的人文环境。

总之,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放到位、管到位,更大范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着力营造"亲商、富商、重商、安商"的发展氛围,为我市实现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政府服务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网络

意见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政府服务也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我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一些欠缺和不足,这些问题看似都是一些小问题,但对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转型发展压力很大、需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铜川来说,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一、调研发现的问题

1.基层技术设备和人员力量不足。

省市有些审批权下放后,基层缺乏相应的设备、人员和技术力量,承接能力不足,增加了基层行政成本。如对食品药品、化纤制品、珠宝、计量等方面的检测监管,基层因为没有财力购置相应的检测设备,缺乏相应的检测技术人员,很多检测项目只能去西安检测,增加了检测成本、影响了行政效率。

2.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到位。

部分工业园区、商场和企业存在水、电、气、路、通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问题;一些工业园区、农业基地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缺少公共交通,员工出行不便;

因基础设施不到位、城市服务功能不全,造成市内企业引进人

才难、留住人才更难。

3.个别部门政务效能不高。

部分职能部门存在工作人员业务不精通,不能有效指导企业办理注销业务,导致企业重复跑路办事,所办理事项也不能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办结现象;我市有资质承接水、电、气等施工项目的服务机构偏少,而且管理不规范、收费不规范,有些存在向企业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问题,施工效率也比较差;当前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能力跟不上激增的市场主体需要,加之各办税大厅周边存在停车难问题,导致企业和群众办税耗时费力。银行、电信等部门存在服务窗口多但开通少的问题,办理业务等待的时间很长;一些园区的大多数企业,已生产经营多年,但因各种原因手续仍不完善,给园区和企业后续发展留下隐患。

4.企业负担还有待减轻。

一些园区企业普遍反映按照建设项目性质、以建筑面积计算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费用过高,心理上难以接受,征收人防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加重了企业建立初期运行负担;部分从事服务性质的企业利润微薄,除部分核心员工外,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企业生存压力加大;省上出台的对商业用电、用水的一些优惠政策经过物业公司转供后落实不到位,导致价格较高;政府决策部门对于市场主体期盼的税

收优惠减免、残保金减免、财政扶持等还没有出台具体措施,

区县支持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短缺;金融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

二、四点建议

1.着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政策环境。

一是建议政府决策部门及时响应市场主体期盼,尽快出台税收优惠减免、残保金减免、财政扶持等具体政策措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调整税费目录和标准,切实为企业减负。三是从省级层面制定政策,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破解融资难题。四是制定配套奖励措施,表彰奖励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五是建议结合实际优化区县考核指标,将超出区县管理范围的水、电、气、土地、金融等考核指标划归市级部门考核体系之中,做到权责匹配、人员匹配。

2.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市场环境。

一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力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二是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要放宽对预期有收益或通过收费补偿可以获得收益的项目的准入,引导民间资本加速流动,

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四是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一次办、网

上办、一站办、就近办",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

3.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法治环境。

一是严打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影响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犯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二是对查办涉企的经济犯罪、公安行政案件慎用查封、冻结、扣押、停业整顿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高管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强化违约失信行为整治,全面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四是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职能部门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

一是加强园区道路、水、电、气、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水、电、气等供应企业压缩办理时限、加大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力度,坚决杜绝向企业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问题发生,切实满足企业生产运营需求。二是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在园区及周边配套建设住宿、餐饮、商务、休闲等生活设施,为入驻企业员工创造便利的生活条件。三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不断优化城市功能,建设方便快捷的生活置

业环境。四是积极搭建引进人才落地政策平台,落实完善人才

创业创新激励政策,优化服务效率、改善发展环境,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关于提升营商环境的建议

网络

意见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这些年来,我市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关注度不断升温,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不断完善,这是可喜的现象。

一、我市营商环境总体评价

全市现有私营企业7.8万余户,从业人员41万余人,近五年年均增长21.54%;注册资本(金)3800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33.18%。这表明,政府改善营商环境的努力得到了较好落实。我们素来有尊商、爱商、亲商、护商的氛围,尤其是以"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让企业享有更快审批服务;坚持"亩产论英雄",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好要素保障,营商环境正在发生明显变化。

二、当前我市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差距一是政策优化落地不够。由于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存在不平衡性,企业对政策的

关注度也有高低,某些需要申报才能获取的奖励,部分企业会由于错过信息而享受不到。有些以奖代补的政策资金,兑现难度大,申报材料要求高、过程长,存在推、拖现象;某些政策

缺少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影响政策兑现;有些政策力度小,

如人力资源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企业,能享受的政策优惠远低于周边城市,且兑现周期长,设有奖励上限,不利于优秀企业入

驻。

二是"精准服务"尚待加强。

企业引进人才存在缺乏后续发展支持等问题,土地供给等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新引进企业,对辖区内企业扩建或搬迁等少有政策支持,导致优质生产企业发展受限,容易外流。部门间重复布置工作任务,从内容雷同的报表多头上报到强制摊派业务,以及为应付检查或验收所做的各项准备等,都给企业增加了人力或财力上的负担。

三是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还不到位。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打循环。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得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很不方便。有些市县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一些已进驻的单位仍然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全市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

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优化落地。要立足企业生存发展环境,梳理优化政策,确保政策契合

实际;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企业及时知晓;要强化督

查,吸收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破解政策落实难问题;要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等,事先倾听企业家意见,让政策跟得上企业创新步伐。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推动"最多跑一次"事项扩面。厉行"减次数、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切实降低企业项目投资的时间成本、制度成本。要坚持企业需求导向,有针对性地优化服务内容,包括在一些专业领域比如针对涉外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给予企业急需的帮助。要以企业关注为切入点,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三是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公平竞争。

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行为。完善民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设立专项破产援助资金。同时对重整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保障重整企业正常经营和后续健康发

展。

四是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制定适应新常态下的企业和政府关系的行为准则,规范政商交往,明确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理解、支持、爱护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要完善各级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

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重点企业挂职。企业出了问题,要按企业

自查整改、检查完善整改的程序进行,慎用罚款、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对违法违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行为,当依法依规查处。

五是为企业减负减压,支持企业专心发展生产。

在制定招引人才政策的同时,要激励现有人才和企业参与公平竞争,更好地发挥现有资源,以商引商,以才引才。要尽可能减少部门对企业的干预,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每年评出一部分诚信企业。完善大数据共享机制,减少重复报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企业能力,建立机制,督促其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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