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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01/2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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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2亿元,增长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4.6亿元,增长9.8%。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市县上解收入等5004.8亿元,收入总计5291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上解中央支出等3789亿元,支出总计4983.6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结转307.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0.3亿元,下降17.6%,主要是市县土地出让收入减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5.3亿元,下降27.9%,主要是市县土地出让收入减收及国家取消抗疫特别国债阶段性政策相应减支。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3亿元,下降18.3%,主要是2021年下半年农垦、森工系统土地出让收入由省级调整为市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2.7亿元,增长2.8%。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市县上解收入等646.5亿元,收入总计659.8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等547.8亿元,支出总计630.5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结转29.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亿元,下降16.9%,主要是市县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亿元,增长29.3%,主要是国家清算"三供一业"补助资金相应带动增支。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亿元,增长29%,主要是省属产业投资集团利润收入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8亿元,增长11.5倍,主要是国家清算"三供一业"补助资金集中在省本级支出。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和上年结转39.1亿元,收入总计40.8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和调出资金11.5亿元,支出总计20.3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结转20.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16.6亿元,增长8%;支出3099.4亿元,增长11.1%,收支相抵,年末结余117.2亿元。省本级收入2247.3亿元,增长8.4%;支出2213.7亿元,增长10.4%,收支相抵,年末结余33.6亿元。

(二)2021年法定债务情况

1.法定债务限额及余额。截至2021年末,全省法定债务限额6673.6亿元,其中:省本级832.7亿元,市县级5840.9亿元。预计全省法定债务余额6534.5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387亿元。按类别划分,发行一般债券780.5亿元,发行专项债券606.5亿元。按品种划分,发行新增债券885.7亿元,主要用于交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和补充地方中小银行资本;发行再融资债券501.3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全省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还本付息额744亿元,其中:本金521.6亿元,利息222.4亿元,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兑付风险。

(三)2021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统筹用好财政支农资金,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支持提升农业综合产能。省级筹集224.2亿元,支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保护性耕作、农作物秸秆还田、深松整地、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等项目,推动新建高标准农田1024.6万亩,促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助力粮食生产"十八连丰"。支持农业提质增效。省级筹集36.9亿元,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和优质粮食工程,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促进"两牛一猪"等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省级筹集484.9亿元,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及时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生产者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充分调动市县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147.9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58.7亿元,启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支持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省级筹集47.1亿元,突出供水保障、公路改建、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等重点,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筹集49.5亿元,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做到资金投入力度不减,推动"四个不摘"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全力推进减负惠企。全省新增减税降费63亿元以上。实行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政策,2793户市场主体的115.82亿元贷款得以延期。持续赋能产业发展。省级筹集12.2亿元,支持兑现"三篇大文章"、实体经济发展等产业扶持政策,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助推"双创"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扶持数字经济。省级筹集12.5亿元,创新政策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兑现落实大数据中心、5G基站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等奖补政策,支持实施哈尔滨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等重点项目。助力强化创新驱动。省级筹集22.4亿元,其中科技专项增长20%,支持实施5个"揭榜挂帅"榜单和107项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推动哈尔滨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扶持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保障"头雁行动"等人才政策落实,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积极推动服务业发展。省级筹集9.5亿元,引导扩大消费,支持举办第四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促进释放消费潜力。

三是强化财政政策保障引导,促进释放改革开放和区域发展活力。积极服务国企国资改革。省级筹集38.7亿元,全力支持解决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完成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收尾,助力组建龙煤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省级筹集157.9亿元,助推园区和开发区转型升级,大力推动自贸试验区和口岸通道建设,支持用好进博会、亚布力论坛等展会平台,促进提升全省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激发区域发展活力。省级筹集51.4亿元,加大对市(县)招商引资和百大项目建设奖励力度,支持推进兴边富民计划。支持完善基础设施。省级筹集675亿元,支持"百大项目"建设,加快牡佳客专、京哈高速(省界段)等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推动城镇老旧供热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取得新成效。

四是保持生态环境领域投入强度,促进培育放大绿色发展优势。支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省级筹集205.3亿元,全力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及田长制。支持深化生态保护修复。省级筹集208.8亿元,推动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取得新成效,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国土绿化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创新政策服务生态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压实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秸秆露天焚烧奖惩政策,助推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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