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34/280页)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大力发展民生社会事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抓好援企稳岗、灵活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稳就业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三年行动,强化"品牌高中"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织密多层次社会保障网,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助力健康天津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中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天津基地建设,开工建设市第三中心医院新址扩建、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南开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心等项目,完成市中心妇产科医院、胸科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提高居民医保一、二级医院高档缴费门诊报销比例,有序放开三级医院门诊报销,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继续实施居民免费接种疫苗政策,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大力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深入推进市民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惠民工程。持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排球之城""运动之都"建设。
支持加快建设美丽天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能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低碳技术应用示范、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等节能降碳重点项目。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渤海保卫战,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改燃并网、海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业污染地块治理、渤海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蓝色海湾"工程。稳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培育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供热旧管网和燃气管网改造。大力推动地铁4号线北段、7、8、10、11号线一期以及8、11号线延伸线建设,建成开通10号线一期,加快B1、Z2、Z4线建设,进一步提升"津城""滨城"双城间通达效率。推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加快建设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四)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扎实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支出结构。全力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推动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承担更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高标准推动海河实验室建设运行。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经费,聚焦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营。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升级加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快引进和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产业急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
扎实推进制造业立市战略实施。加快提升产业链竞争力,深入推进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等12条产业链提质增效,推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财税优惠政策,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持续强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均突破1万家,市级雏鹰、瞪羚、领军企业分别达到5000家、350家、240家。继续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举办第六届世界智能大会,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做实做强新动能"底盘"。发挥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实施智能制造赋能工程,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数字化重点平台和标杆企业。
(五)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压实区级保障责任,强化"三保"预算审核,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督导各区打足预算、不留硬缺口。加强区级财政运行监测,建立各区运行情况"自画像"和数据图谱,及时跟踪监测库款保障水平,精准调度资金,统筹加大对基层和财政困难区的支持力度。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合理把控民生政策调整节奏和力度,推动民生政策更可持续。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债务收支及还本付息等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内容、时间节点和公开渠道。建立健全债券项目安排协调、审核把关机制,完善债券使用管理负面清单,加强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严格落实我市债务化解"1+4"方案体系,压实各区各部门属地属事责任,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预防变量。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所有重大增支政策与当期财力规模和中期财政可承受能力相衔接,超财力项目支出一律不予安排,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六)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严格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适时调整市属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量入为出,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禁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积极盘活低效闲置资源资产。完善公用经费分类分档定额标准,结合部门工作性质、资产数量、业务特点等情况,精准保障运转需求。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重点行业绩效指标体系,推进运用成本分析方法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完善预算支出审核流程,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加快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密切跟踪消费税环节后移改革。加快财政大数据应用,开展财政应用场景建设,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协同推进财政管理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乱开口子。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在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优化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更好支持和服务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等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和绩效评价,强化政策跟踪问效。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有关财税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允许把财经纪律当"稻草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