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61/280页)
(四)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1.支持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8.1亿元,其中省本级13.7亿元,省对下补助14.4亿元。具体为:科学技术支出5.8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和实施全面提升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落实科技馆免费开放政策,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业信息等支出12.1亿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亿元,支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服务业、平台经济和服务贸易发展。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亿元,支持自然资源发展、清洁能源勘查、地质勘查等。金融支出1.3亿元,支持地方金融发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安排资金44.6亿元,其中省本级19.9亿元,省对下补助24.7亿元。支持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稳妥做好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落实林业草原生态奖补政策,支持水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治理,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3.支持民生社会事业方面,安排资金297.2亿元,其中省本级153.2亿元,省对下补助144亿元。具体为:教育支出72亿元,保障各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支持西宁大学建设,落实各级各类学生生均拨款、困难学生资助,以及高海拔少数民族自治州教育资助政策,支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青南地区对口支教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3亿元,支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面落实社保基金财政补助、特困人员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优抚对象安置等政策,支持完善养老服务、高龄补贴等社会福利制度,做好军转及退役士兵待遇保障。卫生健康支出55.8亿元,支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政策,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控、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住房保障支出6.2亿元,支持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和高端创新人才住房保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亿元,支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经费保障。
4.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安排资金338.1亿元,其中省本级168.5亿元,省对下补助169.6亿元。具体为:农林水支出165.9亿元,支持衔接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发展、重大水利建设,落实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业综合改革、农业保险保费、林业改革,以及动物防疫等各项补助政策,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交通运输支出161.8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国道等重点公路建设和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落实民航铁路运输补贴及西宁城市公交车更新和运营补助,助力省交控集团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乡社区支出10.5亿元,支持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等工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5.支持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安排资金24.9亿元,其中省本级14.8亿元,省对下补助10.1亿元。具体为: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19.3亿元,支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财政支持政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亿元,支持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消防应急救援等,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亿元,加强地方储备粮油安全经费保障,落实重要物资储备贴息、军队粮油差价补贴政策。
6.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131.1亿元,其中省本级31.1亿元,省对下补助100亿元。重点支持西成铁路、西宁机场三期、西格段提质工程、三江源地区清洁取暖、青甘川交界平安振兴工程、特色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涉藏州县公益性项目配套、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
7.支持其他方面,安排资金196.9亿元,其中省本级164.1亿元,省对下补助32.8亿元。主要用于地方债务还本付息、规范工资津贴补贴、财政金融风险处置、人才发展及预备费等支出。上述重点支出中包括支持"四地"建设资金73.8亿元,其中: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及工业转型升级支出6.1亿元,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支出2.8亿元,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支出10.9亿元,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支出54亿元。此外,还拟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安排资金10亿元。共计83.8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
2022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围绕财政工作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狠抓地方收入组织。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挖潜增收,应收尽收。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监控,巩固财政收入虚假问题整治成果,堵塞制度漏洞,严防跑冒滴漏。加大中央补助争取力度。紧抓"十四五"规划政策密集出台的利好机遇,研究吃透政策,找准区位优势,深挖特殊因素,主动汇报衔接,努力扩大争取总量。落实争取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工作考核调度,切实把政策转化为资金。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优先支持"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继续推进"零基"预算,加大对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支出需求保障力度,大力压缩低效无效支出,严格控制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直接投入,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的支持。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完善财政预算调度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即期拉动作用。
(二)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围绕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落实以阶段性政策为主、制度性措施相结合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聚焦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和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准确把握国家跨周期调节项目投向和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要求,坚持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支持推动一批打基础、利长远、促转型、增后劲的项目,继续做好重大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稳定全省经济增长态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对贷款贴息、奖补引导、股权投资和资金周转池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促进财政金融联动,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和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支持综合保税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内外贸领域协同发展。落实创业贷款担保贴息政策,做好"青信融"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有效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