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66/280页)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7.4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2.4%,主要是2021年一次性结算中央驻赣单位保费较多。2022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302.8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3.7%。当年收支结余-55.4亿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多、养老金待遇上涨,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增长平缓,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大于收入。年末滚存结余711.3亿元。
5.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财政部下达我省2021年剩余新增债务限额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亿元;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7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64亿元。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各地财力水平和债务风险等因素,将债券资金优先用于能在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经过认真审核,2021年剩余新增债务限额32亿元,全部安排给省本级能在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省交通厅有关项目。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亿元用于普通公路项目建设,专项债务限额24亿元用于政府收费公路和水运项目建设。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793亿元,按因素法全部转贷市县。各设区市分配限额控制在当地上报的一季度在建和可开工项目需求范围内。以上825亿元新增债务限额已全部纳入2022年省级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
1.2021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并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时的债务限额为10009.4亿元,此次省人代会批准增加825亿元债务限额后,我省政府债务限额将达到10834.4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013.3亿元,控制在限额之内。
2022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754.9亿元,债券付息支出314.8亿元(不含2022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拟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
2.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初规模36.8亿元。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过紧日子系列措施,加大开源节流、统筹盘活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非税收支彻底脱钩,将原待清算非税支出等一律收回至财政,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基金结余292.2亿元。平衡2022年省级预算调出178.6亿元后,基金余额113.6亿元,控制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以内,符合国家规定。
3.自2022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10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亿元,对市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027.6亿元。
(四)省民政厅2022年部门预算、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省民政厅2022年部门预算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1.省民政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16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25万元,教育收费收入9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741万元。
(2)支出预算16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9万元,项目支出841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3198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202万元,中等职业教育2012万元,技校教育148万元,康复辅具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8万元,购房补贴58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6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2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万元,资本性支出3830万元。
2.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23.2亿元,其中:提前下达22.2亿元,预留1亿元用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资金按因素法方式进行分配。根据我省困难群众救助重点工作任务,主要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三、扎实做好2022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精准施策推动经济稳中求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更加精准有效的财政政策夯实经济增长"基本盘"。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支持人才引进和高水平创新队伍建设。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支持中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优势产业补链强链,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用好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适度超前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专项债券使用绩效,积极拉动有效投资;促进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商贸、交通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支持力度;推动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清理等政策落地,用好用足各类财政金融工具,健全"1+5+N"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
二是精心构建统筹协调发展格局。坚持在协调中优化、在优化中协调,推动区域互补、城乡融合、经济与生态协同共进。支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大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支持力度,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和县乡农贸市场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投向产业占比要求,按规定安排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强化高标准农田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初级产品供给保障,支持禁捕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和转产就业,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加强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提升省会经济首位度和辐射带动力,支持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推动赣江新区加快发展。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强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投入保障,研究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财税支持政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和产品采购;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三是精益求精提升人民品质生活。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大力支持幸福江西建设,着力办好51件民生实事,强化效果评估,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职业技能提升,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落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等"双减"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足额发放,加快补齐高中和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支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深化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实施健康江西行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疫苗免费接种等资金保障,推动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助费用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稳步推动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合理提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加大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和救助力度,推进养老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落实新的生育政策。同时,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推动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支持发挥公益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