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在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目的就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扎实开展好县委巡察工作,努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X同志宣读了关于成立县委巡察工作机构文件,X同志对我县开展巡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这些意见我都同意,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做好县委巡察工作,是中央、省、市对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大力推进巡视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巡视工作的实践看,县以下地方是巡视监督的空白,针对巡视工作存在的盲区,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探索市县巡察"的重要指示。今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也明确要求,各省在部署巡视全覆盖的同时,要同步谋划巡察工作。
建立县委巡察制度,将填补对县以下地方巡视监督的空白,构建起完整的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丰富党内监督的新路径,形成有效衔接、上下联动的新格局。去年5月,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工作,6月,省委印发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试行办法》,为我们做好这项全新的工作提供了遵循。9月,市委召开全市巡察工作动员会,对全市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安排,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近期将开展首轮巡察。
未来五年,是我县发展的关键阶段,推动X矢志创新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的任务繁重,大量工作任务落实在基层、落实靠基层。我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个别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基层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抓落实上,还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等问题。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方式,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自觉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把握巡察方向,努力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要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方面,引导各级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发展上来,为X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干部保障、作用保障、纪律保障。
一要聚焦是否忠诚,紧盯各级对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重点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进行巡察,严格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权威。特别是要注重巡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具体、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引导各级干部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对党忠诚的要求,转化为落实上级部署的坚决行动,确保政令畅通。
二要聚焦是否干净,巡察各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察乡镇、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深化。紧扣"六项纪律"(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个标尺,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行为,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要紧盯群众的关注关切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风"问题,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扶贫资金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敢当"包公"、敢唱"黑脸",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三要聚焦是否担当,更好为发展保驾护航。要强化对抓发展的巡察,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开放合作、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方面,巡察各级是否存在"怕出事不愿干事、怕麻烦不愿抓事、怕吃亏不愿揽事",不愿担当,不积极作为,不认真履职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中,要注意把干部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形成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同时,对于恶意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要坚决处理,理直气壮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要及时分类处理巡察中发展的问题线索,强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加强成果综合运用,把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通过巡察问题的反馈、整改、督办、公开、处置,推动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巡察工作强大合力
开展巡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组织有力配合。要统筹协调,同向发力,确保全县上下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党委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省、市、县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县委是巡察工作的指挥部,我是总指挥,李建国同志是我县巡察工作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具体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配合巡察工作、抓好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县委巡察办要抓好日常协调工作,全力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
二是巡察干部要当好标杆、做好表率,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利剑",巡察队伍必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全体巡察干部要牢记使命、敢于监督,忠诚履职、无私无畏、尽心尽力开展好巡察工作。坚定立场、坚持原则,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行为作斗争,做到担当担责。要严守纪律、依纪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忠诚忠实;严守组织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守口如瓶;严守廉洁纪律,做到干净干事,切实当好遵守纪律的标杆和严于律己的表率。
三是被巡察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开展巡察,不是要束缚基层的手脚,而是要帮助基层把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巡察作为对本地、本单位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健康体检",自觉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积极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巡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开展好县委巡察工作,为矢志创新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丘区经济文化生态强县和幸福美丽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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