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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全省健全完善党内巡视制度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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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全省健全完善党内巡视制度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巡视制度是党的上级组织通过派出机构或人员对下级组织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落实政策等方面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的制度,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巡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巡视,发现了一批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力推动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健全完善党内巡视制度推进会,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进我省党内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新时代党内巡视制度的重要意义

《巡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巡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是党中央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党员干部队伍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巡视条例》以"严"为重要原则和根本保障,以"规"为监督尺度和衡量标准,使巡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把"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落到实处,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严守纪律和规矩作为一种自觉行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有力的基础支撑。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四个着力",发挥了"尖兵"和"利剑"作用,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巡视条例》提出聚焦中心、拓展巡视范围和对象、深化巡视内容、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明确纪律和责任,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大的制度武器,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握力度节奏,更好地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具有强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巡视工作正确开展的重要保障。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巡视。《巡视条例》充分吸收两年多来巡视实践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全面考量巡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巡视行为,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开展巡视,自觉把巡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按照中央精神,全面梳理现有巡视工作文件,做好废立改工作,形成既体现中央要求又具有广东特色的巡视制度体系,提升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巡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完善新时代党内巡视制度的紧迫感

(一)党内巡视制度的系统性建设不够

制度要想发挥应有的效能,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群,防止单一制度运行可能带来的弊端和风险。现阶段涉及巡视制度的党内法规主要有党章、准则、条例等,这些规章制度确定了党内巡视制度的基本架构,对促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党内巡视制度建设实践中依然面临着制度体系不够严密的问题。首先,相关配套制度供给相对不足。从应然层面讲,党内巡视制度应当具有严密性、协调性,这是提升党内巡视制度效能的关键所在。但当前党内巡视制度体系中仍存在着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而相对轻视程序性和保障性制度建设,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乏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缺乏衔接,巡视成果的转化率不高等问题。其次,部分制度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追求可操作性是党内巡视制度建设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制度规定原则化、宏观性的表述很容易给执行者和适用者留下自由裁量空间。比如,现行巡视条例规定纪检、组织部门负有反馈责任,但此后巡视机构能否对其办理情况进行再监督,有关单位怠于履行义务时如何问责等问题并未得到明确。最后,重巡视轻整改、"虎头蛇尾"现象较为突出。巡视工作的落脚点在于推动问题的解决。由于对整改情况的监督、评估和反馈等方面的程序机制较为欠缺,落实整改工作往往沦为被巡视对象"单线式"的书面汇报。尽管"回头看"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解决了轻整改问题,但会因其他巡视任务而无法专注于整改成效的检查,既增加了监督成本又加重了工作负担,难以从根本上保障巡视成果的转化。

(二)制度相关人的行为选择不够优化

制度从设计、运行到发展变迁的全过程离不开人的因素,相关人员对制度的认知与遵守直接影响着制度有效性的发挥。首先,就制度决策者而言,领导层的政治决心存在变动性的可能。比如,派出党组织是否充分授权巡视组并要求巡视组发现真问题,是否坚决地要求被巡视对象落实整改相关问题等。此外,在科层化的官僚体制中,政治决心也会随着组织链条的延长而出现"涟漪效应",从而造成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巡视工作的差异。其次,就制度执行者来讲,巡视干部存在着"代理风险"。巡视是一种委托监督,巡视干部以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具体工作,能够掌握派出党组织无法获取的巡视信息,由此造成了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巡视干部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会因委托人对其行为保持'理性无知'或不了解细节,而不受规则的恰当约束,产生败德行为"。最后,就制度适用者来看,部分被巡视对象缺乏自觉运用转化巡视成果的意识,选择性整改、闭门式整改、文字性整改、形式化整改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党员群众受人情社会、关系文化和"明哲保身"心态等影响,不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巡视监督工作。

(三)党内巡视制度与环境的契合度相对不高

制度的有效性是相对的、具体的和历史的,制度只有与其制度环境相契合才能发挥有效性。但是当前的巡视监督实践中不仅存在着巡视信息技术手段滞后于发展变化的问题,而且制度环境在党内巡视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比较有限。

第一,巡视信息技术手段仍滞后于时代发展需要。巡视是一个信息输入与输出的过程,巡视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直接影响着巡视成果的质量。在获取信息过程中,巡视组与被巡视对象、社会公众之间具有天然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上当前巡视工作侧重于"听汇报、找谈话、阅文件、搞测评"等传统方式,致使巡视组相对处于信息劣势。

第二,在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中,制度环境所起的作用不够突出。"领导权、总体性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和包括规范、意识形态、文化在内的观念"是影响制度变迁的三个重要因素。党内巡视制度的维系、变迁既取决于党及其领导者的政治理念以及推动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也深受制度环境发展变化的影响。反观党内巡视制度变迁历程,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政治意图是巡视制度变革与创新的主导性力量,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与价值观念的变化等因素在党内巡视制度变迁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缺乏民众的广泛参与以及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

三、靶向施策,不断汇聚新时代提升党内巡视制度效能的工作合力

(一)构建系统完备、衔接紧密的党内巡视制度体系

第一,加大制度供给,提高党内巡视制度的权威性。一方面,制度设计部门应当根据巡视实践中面临的相关规定缺乏、制度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等现象罗列问题清单,及时加强程序性和保障性机制的编制,建立完善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信息保密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并将实务部门破解以上问题的有效经验转化为细则办法。另一方面,不断促进党纪与国法之间的衔接,用法治力量推动党内巡视制度的长效运行。比如,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增加有关巡视监督的条款,将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工作人员纳入监察官范围,并根据兼职与专职、退休与现职分类明确身份和职权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加强有关公务员纪律方面的规定;明确规定巡视成果要公开和如何公布于众以及落实整改程序与处罚措施等;适时出台《举报人保护法》,严格规范举报工作流程,为"吹哨人"提供有力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保障,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双向增长。

第二,增强制度操作性,提升党内巡视制度的执行力。党内巡视制度的顺利实施有赖于各个环节配套机制的有力支撑。因此,强化党内巡视制度的可操作性,应当着力制定完善涵盖人员选拔、线索发现、移交反馈、信息公开、成果运用、监督问责等环节的实施细则。在这一过程中,可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相关专家团队,发挥其专业化水平,找出需要重点完善的部位和环节,确保每项环节都有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

第三,培育制度意识,提高巡视成果的转化率。制度意识是党组织及其党员群众对党内巡视制度的地位和作用等一系列问题的认知与看法,是他们自觉遵守制度规定、维护制度运行、落实巡视成果的来源。一方面,应当借助思想建党系列活动,通过制度化的学习教育机制,使广大党员群众认识到开展巡视监督的重要性,逐渐培养党员群众对党内巡视制度的认同意识和执行观念。另一方面,应当明确责任归属,建立常态化的监督问责机制,以责任追究的压力倒逼党员干部树立"有职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观念,从而推动巡视成果的运用转化。

(二)不断优化相关人的行为选择

第一,要持续强化派出主体的政治决心。"一个有权制定和打破规则的领导者,只有身先士卒、'捆住自己的双手',才能取得他人的认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贤能政治的传统,领导者的言行举止具有强烈的示范性和辐射性。因此,政治领导者不仅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还要严格管教身边的家人、亲属和工作人员,严禁他们利用其影响力去行违法乱纪之事。另外,派出主体要给予巡视机构充分的资源保障,必要时可将巡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且实行单列。

第二,建立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一是坚持量化考核与一般考核相结合,除了将巡视结果与个人绩效直接挂钩外,还应综合考察巡视干部的思想态度、行为表现、遵纪守规等情况,通过组长考评、成员互评、群众参评、个人自评等方式,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二是出台包括发放奖金福利、授予荣誉称号等在内的多元化激励办法。比如在职位晋升方面,可对巡视干部适当缩短考察期限,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提拔。三是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和相关工作机制。通过采取视频录制、工作台账、工作组会等方式,对巡视工作过程进行民主监督,防止巡视组组长搞"家长制""一言堂",最大程度地避免"灯下黑"。

第三,增强被巡视对象自觉落实整改成果和民众参与巡视工作的积极性。一是建立回访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巡视组负责人到巡视对象督办制度、派员复查验收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制度,以及巡视工作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年终考核、询问质询相结合的制度和巡视干部拟任用时征求巡视组意见制度等,提高巡视成果的运用质量。二是建立"第三方"主体参与机制和巡视顾问制度,可以考虑吸纳部分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专家学者和优秀群众等参与其中,以弥补巡视组在人员队伍、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提升巡视监督的科学性。此外,可借鉴香港廉政公署机构设置模式,在巡视办公室设立社会关系委员会和举报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巡视宣传教育和巡视线索评估。一方面,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介,以政论片、微视频等方式,讲述与公众生活相关的巡视知识;另一方面,对提供重大问题线索的群众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以此增强群众参与巡视工作的意愿。

(三)不断提高党内巡视制度与环境的契合度

第一,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构建"互联网+巡视"的工作模式。各级巡视机构应当大力开展数字化建设,开设巡视网络举报"直通车",建立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网络论坛等载体,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便捷、高效的举报渠道,减轻举报者的心理压力和举报成本。此外,巡视办公室可以成立信息工作小组,引进一批专兼结合的网络技术人才,定期就被巡视对象的舆情进行研判,为巡视组输送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引入或开发相关数据库和电子平台,整合干部财产申报、行政审批、资金流动等数据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巡视中的海量信息进行科学化筛查、比对和分析,最大程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提升信息资源利用的精准性与高效化。

第二,发挥党员群众在党内巡视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努力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有机结合。党内巡视制度与环境的契合要求其变迁速率与社会环境的变化步伐相一致,将民众的意愿和诉求输入到政治系统中,经过转换输出为制度变迁的有关决策。因此,提高党内巡视制度与环境的契合度必须从提高党内巡视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参与度着手,在坚持中央顶层设计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调动他们参与党内巡视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积极性,进而提升党内巡视制度的运行效能。

同志们,健全完善党内巡视制度,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我省巡视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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