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长:在全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第2/2页)
五要后续扶持到位,解决好"稳得住"的问题。安居必先乐业,不能让农民群众住得"高大上",过得"紧巴巴"。要抓好产业就业两个关键。把搬迁住房建设与农民就业、创业一并统筹好、兼顾好,确保农民有事做、有活干,有稳定的收入保障、持续的增收渠道。要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大力发展城镇二、三产业,增加城镇就业岗位,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提高进城入镇农民工资性收入;要结合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渠道增加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人口和中老年劳动力就业。要注重把握当地资源禀赋,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老等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另外,对家门口就业要充分落实好、实现好,特别是要把家门口的概念明确化、具体化,不能把"半径"拉得弹性过大,避免实实在在的福利变成食之无味的"鸡肋"。要配套健全公共服务。搬迁的目的既是要提升群众居住安全水平,更是要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农民群众的生活形态能否得到根本改变,关键还要看能否在更大范围内实行资源布局平衡,能否在更高程度上缩小城乡生活差距。这其中,不能只重"房子漂亮"不重"服务配套";不能只重"硬件工程"不重"软件资源",不能出现对农民享受公共服务权利的淡化漠视。要对照省里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持续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并建立健全管理、维护和运行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就学、就医、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水平,真正让农民出行更便捷、居住更安全、生活更便利、人身更安全。
三、要切实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
生态及地灾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会碰到形形色色的障碍、各种各样的困难、五花八门的矛盾,越是这样就越要强调担当、体现作为。各地各部门要把生态及地灾搬迁作为检验干部责任担当、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体现在对工作标准的坚守上,体现在对群众利益的负责上,体现在对长远发展的谋划上。要按照"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区落实"的要求,扛牢扛好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确保生态及地灾搬迁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业就、生活好。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规划设计是搬迁工作的纲和魂,纲举才能目张,塑形先要塑魂。一方面,要按照"四化同步"要求,合理确定城镇村人口布局;充分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类型,强化乡村特色风貌塑造;要在优化新一批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真正实行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坚决杜绝边规划、边建设或先建设、再规划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统筹安排搬迁次序,合理确定时间节点,坚持先建后拆的规划原则。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我们实施的生态及地灾搬迁工程,围绕的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着眼的是长远生计,解决的是根本问题,防止"村头搬到村尾""山顶搬到山腰"等现象。
二是完善责任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市州和县区的责任,做到密切配合、同向发力。省自然资源厅要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牵头抓总、调度协调作用,会同其他省直部门指导督促市县做好规划选址、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配套服务、产业指导、环境治理、质量监管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工作专班的力量要配强配优,聚焦5年长期任务,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专门抓、具体抓、常年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及时向相关国家部委汇报工作进展,掌握最新政策动态,争取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各县市区要切实扛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尤其是各级一把手要下沉一线,亲自研究解决搬迁中的各类问题,防止工作大而化之,不当"甩手掌柜"。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制定搬迁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搬迁转运、入住安置、社区融入等环节的安全保障,确保搬迁工作安全顺利。
三是做好政策配套。搬迁涉及区域范围广、面对家庭类别多,既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朝令夕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合理确定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做到市域内的安置补助政策相对平衡统一。各县的条件不尽一致,每户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因此,省里对每户10万元的补助是到县的,并不是直接给农户,这样就给地方留足了政策空间,每个县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统筹使用。要充分考虑家庭人员构成、经济条件、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方面的差异,合理制定房型面积标准,以满足农民群众的不同需求。要引导农民选择适合的户型和面积,避免盲目攀比、脱离实际,超出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要把推进农民市民化作为搬迁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地要认真研究并落实配套政策,确保进城入镇农民在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权利。对自愿申请确定进城入镇的农户,可采取货币化补偿、实物置换等方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其退出原宅基地和住宅,并确保生计有保障,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
四是跟踪督查问效。要建立搬迁工作调度、督查、通报机制,落实周报告、旬汇总、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制度,每半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工作进度报省政府,月底要通报。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省级抽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一月调度一次,个性问题形成清单及时反馈县区整改。要形成季调度的长效机制,在工作中树立"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鲜明导向,今后的调度会都要在搬迁工作进展快、安置效果好的地方召开,由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交流发言,工作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县区检讨表态,特别是对工作不积极、推进严重滞后、影响全省大局的要通报批评,并核减指标、收回资金,把钱和项目给愿意干、干得好的县区。对年底不能完成任务的、交不了账的、工程质量出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另外,生态及地灾搬迁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要坚决做到专款专用、物理隔离、封闭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审计、财政部门要随时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