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议上的动员讲话
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议上的动员讲话
同志们: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天开始,县委第三巡察组正式进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刚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主持会议,这本身就体现了院党组对本次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的态度。在此,我代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次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此次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
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思想武器。特别是2024年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彰显了巡视巡察作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的制度权威。我们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第一,开展巡察是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的必然要求。政治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其根本任务在于"两个维护",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县域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否能够不折不扣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直接关系到县委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关系到我们党在〔*〕县的执政根基。此次巡察,就是要通过深入的政治体检,督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二,开展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检察机关不是"保险箱",检察干警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司法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等现象尚未根绝,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检察权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惩恶扬善、维护正义;运用得不好,则会损害司法公信、侵犯群众利益。因此,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必须更严、标准必须更高。此次巡察,就是要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深入查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特别是要紧盯"关键少数",看一看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看一看纪律作风建设是否存在宽松软的问题;看一看是否存在群众身边的司法腐败和不正之风。通过巡察,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县人民检察院加快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第三,开展巡察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途径。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巡察工作本身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群众身边的案件办得好不好,检察服务到不到位,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荣获"全市美丽机关"、"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这些成绩值得肯定。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不透明、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依然有反映。此次巡察,我们将坚持人民立场,把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诉求,推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一步站稳群众立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从这三个层面上,深刻理解和把握县委部署此次巡察的政治意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上来,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推进自我革命的宝贵机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二、坚守政治定位,准确把握巡察监督的重点任务,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我们不是来当"审计师",更不是来当"法官",而是要当好党和人民的"监督员"。我们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县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这是巡察监督的首要任务。我们将重点监督检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和广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并将其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实践的具体思路和举措的情况。我们将深入了解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的情况,看一看是否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是否担当作为。我们将对照检察机关的宪法法律定位和"三定"规定,检查党组履行核心职能职责的情况,看一看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方面,是否存在短板和弱项,比如之前绩效评价中提到的"入额院领导办案率未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改进。我们还将关注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看一看检察宣传和文化阵地管理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察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自身更要清正廉洁。我们将紧盯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案谋私、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我们将密切关注作风建设,深入查找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比如在服务群众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在案件办理中久拖不决、程序空转等问题。我们将重点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看其是否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同时,我们还将关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是否存在"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比如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是做好一切检察工作的基础。我们将重点检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情况,看一看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上是否坚强有力,民主集中制执行是否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健全。我们将关注选人用人工作,看一看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程序是否规范,风气是否清正。我们将深入了解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看一看是否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充分,比如"党旗红引领检察蓝"的党建品牌是否真正融入了业务、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我们还将了解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情况,看一看在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强化纪律约束、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队伍建设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破解。
四是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就在于整改。此次巡察,我们将把督促整改作为重要内容,对上次巡察、审计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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