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力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力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力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动员全市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开展为期半年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力攻坚行动,全力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刚才,〔*〕同志就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作了说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力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
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全局维度、民生角度,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攻坚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开展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反复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住建领域涵盖建筑施工、既有房屋、市政设施等多个方面,安全风险点多、线长、面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发生的房屋倒塌、建筑施工事故等,教训极其惨痛,再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攻坚行动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开展攻坚行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迫切需要。从统计数据看,2023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8%、47.9%,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6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分别下降10.6%、22.5%。总体来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向好态势。但也要清醒看到,住建领域安全风险仍然突出。2023年,大祥区全年发生各类事故8起、死亡8人,其中房屋建设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存量大,截至2025年5月,某县共排查自建房屋〔*〕栋,拆除有安全隐患房屋〔*〕栋;大祥区摸排房屋〔*〕栋,查出风险隐患自建房864栋。这些数据表明,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风险想在前、把隐患查在前、把漏洞补在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第三,开展攻坚行动,是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安全生产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住建领域项目多、任务重、压力大。如果安全生产出了问题,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开展此次攻坚行动,就是要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夯实安全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准确把握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重点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此次攻坚行动从4月份开始,为期半年,重点聚焦建筑市场、危大工程、施工管理、消防审验、监管执法、既有房屋安全等领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全覆盖排查整改,全力消除隐患存量。要围绕城乡危大工程、既有房屋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排查既要查建筑和工程自身质量安全,又要查外部高边坡、山体滑坡等风险因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要建立"排查-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逐项跟踪整改落实。要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加快推进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建筑工地人员管理、设备运行、视频监控、环境监测等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分析和智能预警。要推进平台与省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第二,全链条审核把关,从源头控制隐患增量。要深化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超资质承揽、挂靠借用资质、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审批要求,杜绝项目"带病上马"。要严把资质准入关,加强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审查,杜绝人员"带病入场"。要严把工程验收关,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和程序,杜绝建筑"带病运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许可;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
第三,全过程监督执法,动态管控风险变量。要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用好数字化手段,依托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推动监督执法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要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线上巡查、联合执法等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要保持高压态势,对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强大震慑。要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加大隐患举报奖励力度,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该办法已于2026年3月26日起施行,明确了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和举报方式,要广泛宣传发动,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形成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第四,全方位整治既有房屋,坚决防范倒塌事故。要把既有房屋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深化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对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老旧危房等重点对象,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隐患底数清楚。要分类推进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该停用的停用、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确保隐患见底清零。要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要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风险。要强化财政保障,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全面压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责任链条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县市区要把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一线调度。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要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充实专业监管人员,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住建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攻坚行动,加强建筑市场、建筑施工、既有房屋等领域的监管执法。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协调处置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规划许可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消防审验和消防安全监管,防范火灾事故。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监管无缝衔接。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第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到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停业整顿、吊销资质。
第四,强化监督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把攻坚行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严肃查处工作失职失责行为,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震慑效应。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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