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报告)(第2/2页)
二、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虽然我市在推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实践看,离高质量巡察整改还有差距,监督力量、监督方式和监督成果运用上还存在着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监督合力还需有机整合。根据《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规程》规定,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但在实践中,尽管我市较早建立了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共同抓巡察整改监督的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由于基层人手力量较为薄弱,纪委监委牵头、组织部门配合开展日常监督实际上力不从心。此外,由于相关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一定磨合期,因此在贯通融合各方监督力量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改进。
成果应用还需有力推进。巡察成果运用是将巡察成果进行分类,反馈给被巡察的党组织整改落实,移交给相关机关或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并开展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的全过程。巡察能否取得实效,取决于巡察成果能否规范、及时、有效地得到运用。2018年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巡视成果运用的暂行办法》,为如何运用巡视成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作为基层,我市在巡察成果运用上尚未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推动巡察成果联享共用上方法还不多。
信息支撑还需有效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巡视工作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我市成立了巡察信息数据管理中心,巡察信息化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需要底子清、任务明,但目前我市还未建立完整的巡察信息数据库,整改监督反馈信息相对滞后,巡察工作各项数据相对细碎。对标上级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整改日常监督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落实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表现。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强化贯通融合,确保监督的协同性和持续性。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面广量大,只有贯通融合各方监督力量,才能有效发挥监督效应,让巡察整改真正落到实处。一要在思想上贯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及日常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为实现巡察整改与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深度融合奠定思想基础,增强巡察整改的内生动力。二要在机制上贯通。建立巡察整改报告"三方会审"机制,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共同把好巡察整改的认识关、措施关和效果关。探索建立巡察信息共享机制,市委巡察办协助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科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查阅巡察情况报告、问题底稿等巡察资料或协调巡察组介绍情况。三要在实战中贯通。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委常驻不走、掌握情况清的优势,由市纪委市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协调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共同实施巡察整改情况日常监督,持续推进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建章立制。由巡察组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明确整改要求,做到高标准整改。
强化成果运用,确保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要抓住重点、精准用力,用好巡察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持续放大监督综合效应。一是运用成果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整改日常监督与履行政治责任结合起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实行"四不放手",即问题线索没有查清弄实的不放手、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放手、相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不放手、制度建设不健全的不放手。二是运用成果推动源头治理。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打好"源头治理"组合拳,做到"发现一个、规范一片"。进一步用好巡察专报,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治理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函,推动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专题警示教育等。三是运用成果开展"回头看"。市委巡察办综合日常监督和质效评估情况,开展动态分析,梳理出推进巡察整改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或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启动回访督查或专项检查,杀"回马枪"。
强化统筹保障,确保监督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既要将贯通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提供有力抓手,也要发挥好市委巡察办在整改过程中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等职能,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和工作效率。一是建立巡察信息数据库。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数字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巡察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内网版)为基础,深化系统运用水平,完善基层巡察信息数据库,为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插上"科技翅膀"。将每一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移交的问题线索、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巡察建议函等信息一并入库,实行对账销号,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二是提升日常监督统筹力。市委巡察办要立足"再监督"定位,及时开展调研督促,统筹各方监督力量共同抓好巡察整改。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开展日常监督情况汇报,倒逼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三是扣紧整改落实责任链。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巡察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的党组织,根据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视情由相关领导约谈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及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情况,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视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