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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统计局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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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统计局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清单,以"三服务"活动为契机,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牢记使命初心,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着力防范惩治统计弄虚作假,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监测和服务水平,为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统计贡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有为。

1.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车俊书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委、市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一总要求,牢筑数据质量之基,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围绕目标任务,早部署、抓落实,努力实现全年市委、市府提出的GDP增长目标。

2.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坚持依法统计,遵循经济规律,遵守统计法规,抓源头强基础,强化"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能源、人口、科技、低收入农户、特色小镇等统计监测工作,以真实数据全面反映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全貌。扎实做好名录库建设,实时动态更新,2019年共新增法人(产业)单位18420家,核实剔除7079家,努力实现名录库和专业库指标一致。截止2019年10月中旬,名录库现有法人单位18万余家,产业活动单位1.6万余家。

3.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全市统计系统主动思考、主动谋划、主动作为,紧密结合统计系统业务工作和统计队伍特长,加强统计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做好对省局的工作汇报,主动邀请省局领导来绍调研,实地走访增进了解,以求更好地反映我市发展成就。每季度召开全市统计局长工作例会,联系市级主要经济部门和区、县(市)及重点行业(项目)抓好落实。推进市县乡三级要事联商、质量联抓、难题联解、业务联通和队伍联建等"五联"体系,瞄准薄弱环节补齐短板,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工作,以"条"的形式增强"块"的活力,形成市县乡三级沟通顺畅、服务高效、推进迅速、共同发展的"大统计"工作协同机制。

(二)明确工作目标,努力完成任务。

1.全力抓好数据管控。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管控责任网。根据专业特性、岗位职责和监督专责,建立市级层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针对性落实防控举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数据全程监控审核,努力构建点、线、面、块"四位一体"的防控网络。二是加强数据质量源头管控,建立专业数据审核"三级"预警管理办法,仅工业就对全市2800余家企业发出三级预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三是创新GDP数据监测方式,改原来每周汇总一次为每天汇总一次,每月统计上报期间每日下午4点监测汇总"四上"单位和四项结构性投资指标,梳理存在问题,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动态监测情况。

2.全力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要求,制定出台《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梳理总结统计行为和方法违规违纪违法、源头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不严、数据造假惩治遏制不力、从严执纪不到位等5个方面33个问题,着眼规范行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落实责任、严格执纪等制定针对性措施办法,拉条挂帐列清单、逐项对照定措施、限期整改抓落实,不断提高数据质量,为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截至目前,重点落实了统计行为方法自查自纠,常态化组织了源头数据质量审核核查,高标准开展了数据质量月提升活动,基本完成了新一轮"双随机"抽查和省移交案件的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逐步形成。

3.抓好GDP分析评估。围绕GDP相关指标,在分析研判省局GDP下管一级统一核算方案的基础上,围绕GDP各项指标,加强对县级月度、季度数据的评估和指导。特别加强对区、县(市)季度GDP核算方法、核算基础数据的审核,增强县级季度GDP核算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开性。同时,针对GDP核算相关指标,按月发布GDP核算基础指标情况通报。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摸底,并做好相关测算,结合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和与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为GDP核算打好基础。

4.精准研判经济形势。按月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分析会,会商全市各经济领域经济运行情况。每季度开展经济形势调研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区、县(市)和相关经济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势,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探讨国际国内形势,努力做到分析精准,建议具有针对性。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情况,密切关注如规上工业、投资"4+1",服务业贸易等指标变动情况,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准确反映经济运行的"形"和"势"。深入分析中美经贸摩擦等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加强预测研判。

(三)围绕重点工作,逐项推动落实。

1.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绍兴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以"查清单位、查实总量"为目标,围绕焦点、抓住重点、把握节点、直面难点,有序推进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验收、资料开发等工作。普查阶段全市共划分普查区2688个,普查小区4549个,各级共聘用普查员5356人,落实普查经费1200余万元。共普查单位162395家,正常单位139981家,比三经普增长66.3%,登记个体样本户17637家,登记率为100.13%,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2.扎实推进"三服务"工作。我局制定了《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的十项举措》,全局领导干部积极投身"三服务"活动,前三季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乡镇(街道)39个,企业67家。全局统计干部主动下沉到企业一线,通过专题调研、业务指导、现场推进、质量核查、基层服务等形式,深入了解当前基层统计工作现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厘清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轻统计统计工作负担,共同推进解决实际困难。

3.全面启动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提供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相关指标数据的通知》要求,汇总整理各部门相关的数据,开展高质量发展指标测算,完成高质量发展评价报告,及时完成《关于分领域研究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举措通知的落实情况》和《绍兴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议稿。研究制定《绍兴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高质量发展测评,用好高质量发展测算结果,从而引导各地围绕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和质效提升的互促互进,加快提高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

(四)强化统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1.积极优化统计服务。每月印刷统计月报600本、印刷各区、县(市)、全省及各市、长三角各城市三类塑封卡各110张,寄发给市四套班子领导、经济部门领导和有关需要的部门、单位。编印完成《2018年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提要》、《2019绍兴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发布《2018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季度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发布绍兴市经济运行情况,并通过市级主要媒体报道。每月通过《民情在线》公布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相关数据,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发布统计相关信息。截止目前,共撰写统计分析48篇,统计专报37篇。截止9月底(2018年12-2019年9月),全市录用政务信息市级442篇,省局录用240篇,国家局录用13篇,省两办录用2条。信息分析共获市领导批示31次,其中:马书记12次,盛市长12次,徐国龙副市长7次。

2."拉网式"统计培训。积极争取到省局来绍举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送服务下基层活动,7月组织高质量发展绍兴专题培训班,对280余名乡镇(街道)统计分管领导进行了培训。"拉网式"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统计业务员和项目单位统计员业务培训,全面系统讲解报表填报、取数依据、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入库把关以及数据异常情况审核等内容,参训人员达1200余人,投资数据报送质量明显提升。利用6月17日节能宣传周启动日,会同市发改委对全市重点乡镇、3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统计相关知识培训和工业系统节能及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3.推进部门调查项目。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提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建议》修改意见,配合做好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相关工作。完成全面小康实现度测算及短板分析,与市委办配合,搜集全面小康相关指标数据,对2020年完成全面小康目标实现度进行预测,分析材料报送市委办。根据市人大要求,组织开展了2018绍兴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调查。

4.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我局积极参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大会战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局全面排摸数据源情况,向各专业传达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工作安排,积极对接调整数据目录及数据需求内容。我局还派送人员到市行政中心参与大会战集中办公,根据前期各单位上报的数据目录与需求进行进一步的对接处理,更新本单位数据目录,增加调整数据目录数量,最终确认目录条数311,向其他单位提出并得到确认的数据需求57条。

5.启用数据浙江平台。省局建设的数据浙江平台推行后,绍兴局关停自建数据绍兴平台,正式启用数据浙江平台,根据数据浙江平台省局表样,结合绍兴本地化要求,定制了147张表样。由综合处牵头召开协调会,分解报表任务到各专业,数据中心集中各专业维护员讲解平台操作实务。各专业各司其职逐步录入本专业的综合数据,陆续补充往年历史数据。

(五)强化工作创新,构建统计体系。

1.扎实推进体系建设。认真研究工业增加值率统计体系,提高增加值率。深入到调查企业,客观、真实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抓好年报工业成本费用报表填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统计培训指导,去伪存真,确保我市被调查企业真实反映相关数据。工业增加值率从2017年的18.5%,增长到2018年的20%左右,提高了1.5个百分点。2018年规上工业年报增加值率21.69%,比2017年的18.63%提高了3.06个百分点。制订规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方案,指导各级统计人员规范工作,挖掘潜力,对市级样本村个体户进行摸排,为"个转企"摸清基数,发掘增量。

2.建立"三表一环"工作机制。成功运作"数据浙江"平台,建立数据中心描表、综合核算处分表、专业处室填表的工作闭环,现已上传全部月度卡片,发布20多张报表,数量列全省各地市第一,得到省统计局的肯定。各项数据已共享给大数据局与发改委,指导相关部门利用历史数据做好GDP预测工作。

3.积极组织开展调查。为预判全市经济开局发展动态,分两阶段对257家规上工业企业(238家制造业企业和19家热电企业)开展了春节开工情况快速调查,同时初七、初八两天由局领导带队分6组赴各区、县(市)实地调研走访,及时掌握企业节后开工、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调查之后及时上报《总体平稳向好困难依然存在-2019年春节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围绕市委、市府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组织开展了企业发展环境调查、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调查、非工人才调查、"平安浙江"、劳动力、规模以下、科技创新和投入产出等专项抽样调查。

(六)强化基层基础,筑牢统计之基。

1.政策固基,多方位管控。一是以《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引,积极落实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岗位奖励政策,县、乡两级落实"以奖代补"经费3500余万元,既为企业减负,又充分调动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着眼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围绕内部管控、社会监督、基层反馈三个层面,积极构建多维度监督管控网络,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聘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构建形成舆论监督网。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每年一次主动聆听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质疑困惑,快速回应反馈,同步做好数据解读工作,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社会信心。

2.乘势而为,加强督促指导。联合市委督考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结合市委"三服务"活动,开展统计基层基础专题调研,压茬推进市县乡三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破解统计改革发展瓶颈,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下升上"工作,及时跟踪监测准规模企业的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检查,减少企业不愿进规上库而故意瞒报现象。结合形势变化和基层信息反馈,对照导向目录,横向沟通、上下衔接,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年度统计,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的数据占比情况。

3.筑牢"防火墙",扎紧制度笼子。全面落实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制订出台《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层认领并履行主体责任,织密织牢统计法治建设责任网。进一步压实内部责任,修订出台《绍兴市统计局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规程》《绍兴市统计局统计工作约谈制度》等系列规程和制度,建立重大统计执法决定集体议案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等台帐,以"痕迹化"管理,步步留痕倒逼事事尽责,着力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七)加强党的领导,抓好队伍建设。

1.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第十巡回指导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目标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扎实稳步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任务。目前,已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排查检视问题5个,形成调研成果6个,配合指导组完成领导班子及关键岗位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重视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下发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学习要点等文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优做精"绍兴统计大讲堂",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讲党课、中层干部讲业务、一般干部讲感悟。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抓紧抓实"学习强国"、网络学院等平台学习,严格落实机关党委集中学习、周一夜学、党员自学等各项制度,组织集中学习18次,全面党员提升政治观念、党性修养和核心意识。

3.抓好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全面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职责和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局党组每半年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特别加强对干部职工网络意识形态管控,着力举旗帜、把方向、聚民心。重视抓好统计文化建设,注重发挥共青团妇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更新完善文化走廊,丰富统计文化,活跃干部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团结活泼的机关氛围。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

4.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警示教育"等为主题,每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按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先锋指数评价、民主评议党员,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学党史、守党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大力开展"先锋工程""党建服务品牌"和"三个最佳"等争创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号召力、凝聚力。工业能源处、服务业处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党员先锋岗",5名党员受到各类先锋命名表彰。

5.加强干部培养。扎实做好局机关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部定岗、定则、定远和综合评估履职体系建设,开展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切实推动全局高效运行。今年对全局6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晋升2名同志为一级主任科员,3名同志为三级主任科员,选任2名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到局服务业统计处挂职副处长。选派市局和越城区局2名业务骨干到省统计局挂职锻炼。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实现重返'综合实力30强'"和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的目标,全力以赴稳增长、强基础、提效能、促规范、抓队伍,为助推绍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全力提高统计监测水平。一是进一步研判省统计局GDP下管一级统一核算方案,围绕GDP各项指标,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加强季度、月度数据监测,密切关注数据变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主要统计数据,精准预判绍兴经济社会发展走势和全省位次,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对策,为市委市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利用部门数据、横向数据、基层数据等大数据进行比较,通过行业、专业数据提出制约统计数据质量的短板。及时监测工业、投资、消费、对外贸易、财政、金融、价格等领域主要统计指标的变化趋势和以新产业、新业态、数字经济、新商业模式为核心的新兴经济发展的监测。三是围绕市县长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测调研,及时做好跟踪调研和预警预判。加强经济普查数据核算方法的探讨和研究,组织人员做好经普GDP核算,确保绍兴经济数据得到充分体现,指导县市统计部门开展经普GDP核算。加强重点指标监测,特别是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长速度和能源消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的监测工作。

(二)全力抓好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全力抓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2020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要早做准备,根据国家、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机构组建,确保经费落实。在总结以往普查和调查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普查专题调研,谋划人口普查具体实施方式,重点做好人口普查试点、两员选调、户口整顿、普查员培训、广泛宣传、清查摸底和正式登记等工作。做好经济普查相关后续工作。普查登记过程中,市、县统计局相关处室(中心),对所有普查对象填报的每张普查表、每个调查指标进行逐一审核,不留死角。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抽取一个普查小区进行扩样检查,力求尽早发现现场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量采取有效措施查疑补漏,确保质量控制无死角。二是做精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加强与省统计局对接,了解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变化,分析高质量发展评价数据情况,掌握绍兴高质量发展短板。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及时搜集高质量评价相关指标数据,定期开展高质量预测评,指导相关区、县(市)开展高质量评价课题调研。积极参与设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各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提升统计服务质量。一是持续深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建立健全三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进一线,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帮助企业创新创业。二是加强与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对接,严格按照保密、有效、及时的原则提供数据,确保各类经济数据共享开放。配合做好数据依申请公开平台的运维工作,及时为相关群众分享数据,提供优质服务。三是以电话调查辅助系统平台为依托,拓展调查领域,扩大调查范围,提升社情民意调查能力,努力成为政府了解社会和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新渠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制定发展战略,出台扶持政策,建立交易、服务和统计监测平台。优化农村电商、现代农业产业等统计工作,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四)全力加强统计分析研究。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冲刺之年,统计局把"加强经济预判,服务宏观决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围绕制造业、投资、消费等重点指标开展分析解读,深入开展专题调查和统计分析,寻找挖掘地方、行业、企业、产品亮点,深度挖掘宏观经济数据、产业数据、行业数据及经营主体数据,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主动预警预报预判,特别是市委、市府领导关注重视的统计数据和经济指标进行预警预报预判性的分析研究,多出分析精准的专报,多出领导批示的专报,多出成效显著的专报,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谋。

(五)全力强化统计数据管控。一是坚决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分析监测,为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统计服务和坚实的数据支撑。二是以更加务实的精神做好县级部门的联系工作。在月、季、年统计报表上报期,及时向县局通报数据情况,指出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三是对数据上报异常企业进行认真核实查询,发放查询通知书,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统计数据反映客观实际。四是继续抓好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的"三级预警"管控制度,加强入库、在库比对,加强对平台中主要指标数据异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数据匹配性审核,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五是密切关注"下升上"、"小升规"工作,建立培育库、对接近规模标准的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及时纳入一套表统计。

(六)全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激励与监督相结合,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以《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行动指南,常态化组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情况检查督查,把统计工作规范化的触角延伸至乡镇一级,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抓好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岗位奖励政策落细落实。二是继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按标准配足基层统计人员,落实人员变更报备制度,确保基层统计队伍稳定高效,实施基层统计岗位培训工程,切实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素质。三是积极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加快信用监管机制建设,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广企业统计数据诚信认证制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建立健全失信企业和统计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企业的统计诚信信息和统计失信信息进行公示。四是继续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压实责任,强化考核,有效发挥其指导、帮扶、检查等积极作用,帮助企业厘清思路、挖掘亮点、提高增量,做到应统尽统、统全统准。要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落实到位。

(七)全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把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作为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措施和重要手段,依法依规开展统计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执法常态化、全覆盖。一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主动性,特别是对执法检查数量少,尤其是执法空白、罚款额为零的区、县(市)地方直接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执法薄弱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数量没有完成年初确定目标、罚款额下降较大的区、县(市),在年度法治工作考核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执法监督机构要加强与各专业的互动,各专业处室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二要加大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充分发挥各专业处室的作用,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对于源头数据异常修改、异常波动、异常增长,疑似造假的数据,必须查询核实到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决不允许放任不管,坚决防止产生新的数据虚报。要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资料比对,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逐步加大数据质量评估力度;要对审核、评估发现数据异常和疑似问题单位要及时开展实地抽查核查,进一步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三要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统计违法案件处理一定要依法依规秉公办理。对统计违法企业的处罚,要根据违法情节和裁量标准,按规按标准处罚处理,对虚报或瞒报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要进行统计失信认定或联合惩戒并在公示平台和信用平台上予以公示和惩戒。依法依规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处理,严重统计违法案件要将案情和处理情况报送组织部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人员在考核和选拔任用时实行"一票否决"。按照规定认真实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各种干预案件处理的行为,要如实记录。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要及时通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努力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压倒性态势。

(八)全力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一是以领导干部为关键、统计人员为重点、统计调查对象为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并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向领导干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推动统计调查对象学法守法,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人人学统计法"活动,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宣传,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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