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2018年 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8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推进税收现代化为目标,不忘初心促改革,牢记使命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激流勇进、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任务
上半年,我局坚持统一思想,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日常,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1.同心同德,机构改革全面深化。
一是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切实做到"四个确保"。联合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和税务总局、省政府动员部署会精神,不折不扣推进改革落地。二是积极汇报统一部署,争取地方支持指导。联合向区委区政府定期汇报机构改革推进部署情况,坚决落实上级和党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形成顺利推进税务机构改革的合力。三是严明纪律遵守规矩,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王军局长关于"五个责任制"的明确要求,严格实行横向纵向包干到底的责任制。落实"24小时"值班、"零报告"等制度。四是提前谋划开展调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人员结构、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等摸底。建立"微信咨询+舆情反馈+实体回应"机制,对干部群众关心的机构改革问题作出具体回应。五是积极发挥税企协会、事务所等第三方作用。协调做好配合支持,共同营造改革良好氛围,为下步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实施税务机构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2.多措并举,组织收入稳步推进。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税收形势,普陀区税务局坚定信心,对全区组织收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大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及调度力度,确保税收收入与时间进度的同步。2018年上半年,通过我区税务部门齐心协力,共组织税收收入24.34亿元,剔除财政调节因素后实现收入20.57亿元,同口径增收2.19亿元,增长11.93%。共实现区级地方可用财力13.66亿元,剔除财政调节因素后实现财力10.42亿元,同口径增收1亿元,增长10.46%。
3.税惠利企,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深化增值税三项改革为重点,积极为实体经济减税降负。共办理各类减免税1.46亿元,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款8959.82万元,受惠纳税人达42221户,受益面100%。二是完成房土两税减免集体审议上报。统筹考虑涵养税源,促进企业发展,办理符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条件56户,减免金额共1385.27万元。三是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严格落实出口退税新政,加强预警监控和调查评估。上半年,共办理退(免)税4.13亿元,其中先退后核1.36亿元。
4.创新管理,征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着力推广实名办税。至6月15日,共采集25981户纳税人信息,全面完成实名采集工作,比市局规定时间提前15天。二是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上半年,网络申报办理195109笔;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网上占91.71%,超出全省平均14.79%,处于全市领先水平。三是全面做好风险管理。完善重点税源风险识别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风险应对水平。上半年,原国、地税联合评估累计查补入库税费和滞纳金1602万元。四是提升信息管税能力。通过联合办税平台上半年共接收省局数据清理265条,完成省局重点税源企业纳税辅导等风险应对任务275户,完成总局上半年金三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清理数据1492条,入库税款4820.86万元。
5.服务增效,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一是继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上半年共举办各类纳税人培训班5次,涵盖"新版电子税务局操作"、"出口发票开具操作"、"汇算清缴及会计申报"、"深化增值税发票改革"等专题,参与培训人数近万名。二是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贯彻落实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改革部署与要求,对外公开143个"最多跑一次"事项,涵盖所有涉税业务类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成个人股权转让前置工作,便利纳税人。三是实现"一窗通办"全覆盖。积极落实省、市局关于全面推行原国地税业务"一厅通办"的工作要求,普陀区内两个办税服务厅除发票代开设专窗口外,已全部实现一人一窗双系统的"一窗通办"。四是完善纳税信用管理。联合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共计完成评价1万2千余户纳税人,评出A级纳税人560户。积极推广"税易贷"、"税银贷"等银税互动产品,上半年共为40户小微企业纳税人提供贷款1580万。
6.严管善待,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绩效管理。认真实施绩效管理6.0版,制定考评规则,优化指标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结合"数字人事"抓好个人绩效管理,全面记录干部职业基础、业务能力等信息。二是加强学习型队伍建设。落实日常业务学习制度,上半年共计867人次参加学习日培训。原国地税青年共同举办了第一期"青春正当时·共筑税务梦"青年成长大课堂活动,深化税务青年干部交流。三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召开创建专题会议,明确责任部门,分解落实创建任务。上半年,原普陀国税成功复评省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原普陀地税新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要求
在市局党委和区直机关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1.教育为先,夯实党建思想基础。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印发《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各支部认真落实,通过十九大知识测试、庆七·一党建知识竞赛等活动,促使全局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二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多层次经常性教育,建立健全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党支部学习为重点、个人自学为基础、全局性学习为拓展、青年学习为特色的学习教育格局。三是加强改革关键时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吃透改革方案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服从改革、积极投身改革。
2.落实责任,牢抓组织建设核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税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制定出台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二是优化组织架构。年初,原区国税局海上办税服务站党支部和原地税局机关二支部在联合办税服务厅组建联合党小组,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提高党建绩效考核分数占比,定性定量考核有机结合,注重考评工作实绩。
3.强化管理,扎实制度建设根本。
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等政治生活制度,专门发文对组织生活会作具体要求。各支部适时调整、按月落实年度计划,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在线督查制度,做到"有考勤、有记录、及时传"。二是坚持党员发展规范化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实施积分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接收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三是依托信息化平台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检查的反馈意见,设立党费专户,依托建行手机银行缴费平台,统一实行线上缴纳。
4.树立形象,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廉政建设八项规定和十五条禁令,把好廉政建设"生命线"二是树典型,强化先进引领。深入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参与区直机关"两优一先",省市税务系统"双佳双优"等评选,原海上办税服务站党支部被评为2017年度省国税系统"十佳党支部"。三是优服务,强化税企联系。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通过营商环境信息调查交流会、"两代表一委员"税企座谈会等了解企业需求,积极破解税收工作难题。
5.牢筑防线,稳固纪律建设保障。
一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对经费使用、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三重一大"监督检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上半年有3人次向局纪检组作了报告。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紧盯节假日、干部提拔任用等关键点,禁令常提,防患未然,共发送廉政短信444条。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半年,分别运用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对2名干部收受礼品未及时退还的情况给予了诫勉谈话和行政警告处分。三是加强巡视整改和自查自纠。认真抓好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针对上级巡察组反馈问题,坚持抓常抓长,将巡察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6.从严从实,优化示范品牌打造。
一是抓队伍,落实责任强担当。建立大党建工作体系,打通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信息互通、人才共享、品牌齐创、机制合建。二是抓学习,日常教育提素质。各支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十九大活动,平均每位党员学习十九大36小时。走出去交流学习,到登步岛、横坎头村、南湖红船等地现场教学。三是抓品牌,品牌创建优服务。深化党建服务发展品牌创建,上半年海上办税服务站党支部党员累计下海岛5次,为全区10余万离岛纳税人提供流动纳税服务,节约办税成本100余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