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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合集23篇(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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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2021年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2022年01月06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上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综合施策、部门协作,切实加强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现就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总如下:

一、落实进展、主要成效、特色亮点情况

1、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区、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巳全面建立,并在河道沿线醒目位置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临川区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全区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16条主要河流河(湖)长均由区领导分别担任。全区河湖长全面覆盖,其中区级河湖长6人,乡(镇)级河湖长24人,村级河湖长266人,专管员266人,保洁员646人。

2、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区河长办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和河堤管理单位分四组对全区河道、湖泊及河岸沿线进行全面巡查,形成问题清单,以总河长令形式进行督办,对巡查出的20个"清河行动"清单已全部整改完成。乡镇按照"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沿岸村组迅速开展"河道清理大行动",对全区范围内的大小河道、沟渠、山塘、水库等水域进行保洁作业,清理清运河道漂浮物,维护良好环境,确保全区河库水清河畅。截止到目前,全区共出动人次1000余人,挖机20多台,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将河道(库区)、河边岸边垃圾、水葫芦和漂浮物清理干净,共清理各类垃圾约520余吨。

3、严格落实区级河湖长巡河制度。区总河长董东明带头巡河,特别对水利部、省水利厅暗访的河湖"清四乱"问题、河湖"清四乱"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办公,现场解决。目前,水利部暗访的河湖"清四乱"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销号。

4、第二届"河湖工作周"宣传进乡镇、学校和小区,发放《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2000余本。环境宣传日在河滨广场宣传我区水生态文明自主创建情况。罗湖镇下饶村水生态文明村自主创建已通过省水利厅验收。

5、加大水利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水和谐环境。积极开展砂石清理和采砂船舶切割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抚河、宜黄河、崇仁河流域砂场设施已基本清理完毕,已全部完成抚河流域所有采砂船舶的改造或租约船办证工作,基本做到了采砂设施的全面清理。在水域采砂整治中,2021年初至今,临川区水利局出动执法车辆1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巡查河道长度2460公里,巡查水域面积600余平方公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7次,共查处非法采运砂案件14起,行政处罚金额19.128万元。通过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砂违法犯罪行为,我区进一步推进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了我区河道采砂管理稳定有序。对典型的有组织、有规模的非法采砂团伙进行严厉打击,该列入扫黑除恶对象的坚决列入扫黑除恶对象,以震慑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督促赣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廉政制度建设。

6、召开了第一、第二和第三季度河湖生态专业委员会会议。共同制定了生态抚河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表。河长制责任单位和乡镇参加。每月月底对责任单位上报清单进度进行调度,生态抚河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已全部完成。

7、推进V类水和劣V类水治理,将消灭V类水和劣V类水纳入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标志性战役三十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行名号管理,定期销号。到目前,临川区河流断面水质得到明显提升,水质保持在III类水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1、河长制工作开展进度不平衡。一些河长单位意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进度迟缓,尤其是一些三级河长(村委会)巡查台账记录不规范,巡查劝导力度不够,河长制工作尚未全面推开。一些二级河长(乡镇)对河长制工作的责任不够到位,对三级河长单位的协调、监管不够有力。区级责任单位重视不够。

2、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主要因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基层成员单位对推行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完全履职。

3、部分群众护河、护水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河道治理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人员力量薄弱且河长办人员身兼几职现象普遍存在,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2022年工作打算和重点工作

1、开展问题摸排。将我区涉及鄱阳湖流域上游抚河、崇仁河、临水、宜黄河、梦港河等支流水系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和水域采砂等5个方面纳入专项整治内容,各相关单位分别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的全面摸排,梳理和建立工作台账,逐个问题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时限。

2、狠抓问题整改。各部门要强化协调作,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调度推进。区河长办对整改工作清单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

3、强化监督考核。区河长办联合区纪委、政府督查室成立督查工作组,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促办,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任务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不力的地方,提请区委、区政府或区级河长湖长进行专项督查督导;对工作落实慢作为、不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地方和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相关整治内容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内容。

4.强化协调调度。区河长办根据治理任务分解的具体内容,专项调度涉及到的相关专业整治工作,及时掌握进度,督办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夯实各级河长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防止出现新的V类及劣V类水断面经出现,区环保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污染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区河长办根据环保部门意见,报告相关河长(湖长),督办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措施,限期治理。

5.加强水质监测。区生态环境局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全区地表水监测断面开展监测;对临水河断面,除开展正常例行监测外,每月中下旬随机加密监测一次,并将监测结果和水质变化原因及时通报给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和区河长办,抄报各相关区级河长。

四、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的履职到位。河长制工作不是河长办几个人的工作,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河长制管理的河道、水域范围极大极广,需要区、乡、村各级河长共同管理。

2、进一步加强"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的专项整治。河长巡河要围绕清理河湖"四乱"和治理水污染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清单,以河长令、督办单等形式予以交办,并跟踪整改;相关责任部门要齐心协力、分工合作,根据河长制工作重点,对照省考核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

3、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环保要加强工业污水排放管理,严禁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厉处罚偷排污水的行为;农业要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开展甲鱼养殖尾水处理,最大限度防止养殖污水直排;水利要巩固水库退养的成果,对水库退养"明退暗不退"的行为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水质不达标的水库要采取"人放天养"、清淤等方式进行整改。

4、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宣传引导。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其自觉参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治理保护河湖的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美好水环境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芦溪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28日

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在各河长制责任成员单位的团结协作下,切实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力加强河湖保护管理治理,加大河湖健康突出问题整治,河湖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河湖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河长制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充实调整了县级河湖长、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7名,乡镇级河长18名,村级河长116名,配备河湖管护、保洁人员144人,实现了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完善制定了《芦溪县河长制工作要点》,更新和规范了全县所有河长湖长公示牌。完成了全县6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技术审查和批复。加强了督办协调力度,全年召开县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1次,县河长办召开办公会议5次,集中研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问题10个,下发督办单8份,督办问题全部解决。

二是河长和部门履职不断强化。高位推动,全面部署河长制工作。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等7位县级河长深入开展巡河督导30次,签发总河长令1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共巡河8382次。组织部门将河长履职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各责任部门齐抓共管,大力开展非法采砂、河湖"清四乱"、入河湖排污口等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部门加大了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共推出河湖长制相关报道30余篇次;大力组织"河小青"志愿服务队活动,全年共开展"河小青"志愿活动10余次。

三是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从生活污水、城乡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对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2021年清河行动共计排查发现问题20项,全部完成整改。突出开展了"非法采砂"整治行动,对"蚂蚁搬家"式的人工非法采砂问题进行联合集中整治。[来自头条号:公文与课件(基层公务员的日常),更多资料请联系QQ215425891,海量优质文字材料和PPT课件]

四是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完成袁河圩堤项目建设,宣风圩堤项目建设,塘里河治理、城区三河治理等河流的治理,源南乡南溪村、上埠镇王源村、山口岩村3个水生态文明村建设获评省水利厅的通过命名,全域水环境治理30个水污染治理终端运行良好。通过流域内河湖修复及综合治理、水系连通治理、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系统建设,一系列治理措施有效提升我县水域环境质量。

五是持续加强河长制宣传。推进了河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灌区、进小区、进企业、进农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幸福河湖"为主题的摄影比赛、"推进河长制,共护家乡水"有奖征文活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等活动,积极的向广大群众宣传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形成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工作进展不平衡。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水治理体系工作的一个创新,有部分乡镇、会议成员单位对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意识淡化、站位不高、履职不到位、档案材料收集不及时,方案不规范等,全县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

2.部分河长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个别河长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现象,有的基层河长未能落实按时巡河制度,有的河长虽然组织巡河活动,但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社会参与度不高。虽然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经营造了较好了社会氛围,但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达到全民知晓和全民参与,还没有真正形成人人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4.河湖水质状况还不够理想。我县国家级考核断面杨村水质大部分时间在II类以上,但根据环保监测数据,2021年省级考核断面林家坊断面出现1次V类水,水环境质量仍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履职,推进各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对河湖的暗访督查,通过立规矩、固基础、建机制、强督查、求创新,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推动河湖面貌根本好转,努力建设幸福河湖。

一是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标准化。以《江西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机构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巡查、督办、考核等制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等,逐步实现河湖长制工作标准化。

二是进一步推进河湖治理系统化。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水陆间一起抓,突出堵源头与治污染同步,生态修复与治理并重,巩固和提升袁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成果。协调解决影响河湖水质的各个问题,重点督促提升各断面水质,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三是进一步推进河湖管护长效化。持续打造"清河行动"升级版,持续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开展问题摸排,梳理和建立工作台账,逐个问题落实到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通过通报、督办、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问题整改。

四是进一步推进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要求,推进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确保巡河履职不走样,河长更换不断档。指导通过省"掌上河湖"APP巡河,做到巡河有记录,问题有交办,交办必处理,确保巡河有记录、有实效。

五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参与多样化。进一步引导民众、企业加入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和"河小青"志愿服务队,健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通过各类媒体正面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多渠道、多形式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护水"的良好氛围。

青山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2年01月05日

2021年,在宁乡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河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全镇境内2条市管河流,1条乡管河流、1座小一型水库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持续加大境内河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现象,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河委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河长、镇长为副总河长的工作领导体系,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委会下设青山桥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简称河长办)。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镇人大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办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各河流(水库)分别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库长),各河流所在村支部书记担任河段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河道警长。各村(社区)分别成立了村级河长制办公室,对各小微水体实施分片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宁乡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订了《青山桥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计划》,明确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为河长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有力保障。印发了《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等十项制度,严格落实镇级河长一月一巡查,村级河长每周一巡查,促进河长制工作开展规范,落地生根。

(三)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公示牌的制作设立,明确乡级河长、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通过压力传达,推动乡村河长责任落实到位。全街道制作设立河塘长公示牌70块,水深危险警示牌260块,公示牌安装于河流的显要位置,按市河长办的要求对所有公示牌内容进行了整改完善,并增设了河长联系电话,确保群众举报、监管、投诉渠道的畅通。

(四)推进重点工作。一是整治河道乱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执法,研究制定了河道"清四乱"行动方案,清理四乱现象200余处。二是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渔政执法、严厉打击河道采砂等违法行为,刑拘违规电鱼2人,没收违法采砂工具10余套,处罚河道采砂20余人。三是改善人居环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厕工作作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2021年度,拆除旱厕28座;要求村级保洁员每天巡查河堤排口,确保河道卫生整洁。四是开展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党员干部,对河道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水生植物进行清理,确保水面整洁。

(五)抓好督查考核。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等方式,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由各村(居)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组成检查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定期督查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数,确保全面落实到位。坚持把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倒逼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参与度不高,向河沟里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同时上游流入我镇境内漂浮垃圾及水生藻类较多,拦截清理难度大。

(二)监管难度大。我镇境内河流分布多、流域广,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加之人力物力投入不足,部分地段、时段巡查监督不够。

(三)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村级河长一般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对水利知识了解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今后打算

(一)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镇村河长的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媒体,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镇上下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河道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上栗县水利局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24日

我县自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不断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扎实开展综合整治行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岸线管理、水景观建设上下功夫,改善水域水质、打造美丽河道。通过几年的综合治理,我县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省控、市控断面水质均在III类以上,河长制工作成效突显。

1、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组织体系。出台了《上栗县2021年河(库)长制工作要点》、《2021年上栗县河长制考核方案》、《2021年县级河长巡河督导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河长制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县、乡、村三级河长,同时完善河长制公示的设置。

2、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制定出台了"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按照鄱阳湖环境专项整治和建设行动,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大力开展河湖清理集中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等,截止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共计发现河库问题20个,并逐个销号,做到区域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达到保护好、维护好全县河库水生态环境效果。

3、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按照《栗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流域内河库修复及综合治理、水系连通治理、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系统建设。通过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2021年,水生态文明村建设等获省水利厅奖补资金60万元。

4、加强河道日常保洁工作。打全县明确河道保洁员188人,对河道及水库沿岸管护区内的垃圾进行日常清理,建立了河库保洁长效机制,做了河库保洁无死角,全县河库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5、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河长制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氛围,号召全县人民身体力行维护上栗水生态,确保河畅、岸绿、水清、景美。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河长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个别河长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现象,有的基层河长未能落实按时巡河制度,有的河长虽然组织巡河活动,但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社会参与度不高。虽然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经营造了较好了社会氛围,但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达到全民知晓和全民参与,还没有真正形成人人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3.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目前河长制虽然制定了考核方案,但推进仍然缺乏具体的实施流程、考核及问责机制,尚需相应的配套监督考核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

2022年,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履职,推进各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对河湖的暗访督查,通过立规矩、固基础、建机制、强督查、求创新,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推动河湖面貌根本好转,努力建设幸福河湖。

一是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标准化。以《江西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机构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巡查、督办、考核等制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等,逐步实现河湖长制工作标准化。

二是进一步推进河湖治理系统化。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水陆间一起抓,突出堵源头与治污染同步,生态修复与治理并重,巩固和提升萍水、栗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成果,重点打造栗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协调解决影响河湖水质的各个问题,重点督促提升各断面水质,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三是进一步推进河湖管护长效化。持续打造"清河行动"升级版,持续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开展问题摸排,梳理和建立工作台账,逐个问题落实到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通过通报、督办、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问题整改。

四是进一步推进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要求,推进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确保巡河履职不走样,河长更换不断档。指导通过省"掌上河湖"APP巡河,做到巡河有记录,问题有交办,交办必处理,确保巡河有记录、有实效。

五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参与多样化。进一步引导民众、企业加入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和"河小青"志愿服务队,健全检长+河长工作机制。通过各类媒体正面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多渠道、多形式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护水"的良好氛围。

天桥区宝华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20日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工作部署,根据《天桥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济天办字[2017]21号)要求,天桥区宝华街街道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着力提升河长管理能力和水平,扎实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的目标导向,深化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扎实维护辖区河库健康生命,强化保障河库功能永续利用。宝华街河长制工作始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宝华街地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街道河长制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新提升,为全面加快宝华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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