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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环保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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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环保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上半年,天河区环保局在广州市环保局的有力指导和天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主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己任,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持续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全区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上半年我局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河涌水质状况。天河区在广州市环保局官网对外发布的3条河涌中,从1-6月数据平均值来看,猎德涌、棠下涌水质状况与去年持平,车陂涌水质状况与去年相比好转,水质指数同比降低21.8%,河涌水质总体上有所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1-6月,天河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59,同比下降1.7%,全市排名第8,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77.3%。SO2、PM10、PM2.5、CO等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且比广州市平均水平低。

声环境状况。上半年,我区1类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值为51.2分贝,区域28个网格点噪声均值为55.8分贝,交通噪声均值为69.6分贝,与去年同期的环境噪声质量状况基本持平。

二、2018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持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一是做好中央环保督察85宗案件"回头看"和市交办的184个突出环境问题办理工作;二是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期间的各项工作。6月5日至7月5日,根据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加大"回头看"交办案件的处理力度。督察期间,天河区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30批120件(含重点案件2件,不含协办案件2件),截至7月11日已全部办理,办结118件,办结率为98.3%,全市排名第一。

(二)持续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1.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6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0余家次,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开展50余次综合执法行动,立案122宗,发出行政处罚告知113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2宗,作出决定处罚金额约207.515545万元,罚款入库363.775054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8宗;环境投诉和环境信访受理案件1560宗次,办结1510宗次,办结率97%。

2.加大执法力度,整治河涌污染

(1)全力做好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迎检工作。制定了《天河区环保局迎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区辖内重点工业企业和"散乱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此外,与区府办、区河长办对接,及时整理报送迎检材料,每日报送工作简报。

(2)做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广州市天河区2018年深入开展"散乱污"场所排查工作方案》,对2018年市下达的"散乱污"场所排查任务进行分解;根据各街道任务量和网格划分情况,制定了《天河区"散乱污"场所年度清理整顿任务街道网格划分情况清单》,目前全区已排查并在微信公众号录入"散乱污"场所1007个。

(3)跟进珠江猎德断面整改工作情况。每周整理局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周报、工业及餐饮业污染源问题统计表、车陂涌水环境治理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等,按时报区河长办。

(4)严厉打击涉河涌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9人次,检查企业(含"散乱污"场所)669家次,发出调查约见通知书74份、环境保护问题改正通知书272份,涉水处罚案件有35宗,处罚金额53.4万元。办复涉河涌水环境交办通知、督办通知、广州河长APP投诉件57宗。

3.强化综合治理,改善大气质量

今年以来,在巩固"无燃煤区"、企业锅炉"油改气"、"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区"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以控源为主、治管并重,重点抓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控制等问题,全面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1)加强餐饮业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集约管理、网格监管、实时监控、部门联动等方面下功夫,加强执法监管,从快从严查处重点、敏感区域餐饮业环保违法行为。截至6月底,共受理1119宗餐饮业污染投诉,立案109宗。

(2)加强VOCs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印刷、汽车维修、加油站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企业的监管,推进天河区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VOCs污染综合治理"办理工作,核查80家设有喷漆项目的汽修企业列入整治计划;结合"散乱污"场所清理整顿,对广棠工业区印刷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定期组织对辖内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推进重点企业VOCs整治,广州金日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治和通过专家评审,广州市恒远彩印有限公司已制定VOCs"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现正组织施工。

(3)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制定《天河区建设工地"六个100%"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定期联合区住建水务局、区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6月底,累计出动324人次,检查133个建筑工地,逐家对落实"六个100%"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开展机动车尾气监测。按计划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抽检工作,提升道路行驶机动车环保监管水平,重点强化对冒黑烟车辆的监管。1-6月份,共遥感监测机动车17112台次,超标1457台次;路检302台次,超标1台次。

4.不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理处置情况的监管。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电子联单管理,落实省、市两级固体废物GIS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做好后续申报登记、台帐管理、计划上报、转移管理等工作。

(2)组织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执法。制定《天河区环保局固体废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针对存在问题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完善相关台账。截至6月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重点对危废产生企业进行执法检查,17家医疗汽修单位因涉嫌违反环评法、"三同时"和固废法等,被依法立案。

(3)开展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组织508家产废企业负责人和各街道环保中队业务骨干开展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日常管理要求,并组织现场答疑解惑。

(4)全面深入排查全区固体废物。制定印发了《天河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区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对照监管职责,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指导督促企业尽快抓好整改。

5.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止6月底,已完成6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将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二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已对辖内100家企业开展了核实工作,确定我区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其中5家已关停或搬迁,仅剩的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已与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三是加强污染地块污染的管理。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纳入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目前正在开展12个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录入工作,已录入5个地块。同时对工业企业退出后开发利用地块进行严格项目审批,强化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6.有序开展环境噪音控制

一是加强噪声源头污染控制和监测。对新建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加强源头控制。定期开展环境噪声监测,上半年我区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28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29个,功能区定点监测点1个;二是有效监管社会生活噪声。完善社会生活噪声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道路交通和餐饮、娱乐、商铺、公园等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管。2018年1-6月份,共受理1024宗环境噪声污染投诉。中、高考期间,天河区共出动80人次到各考场点一带进行巡查及噪声监测。

(三)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1.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编制了《天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天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工作计划》,成立我区污普领导工作小组,开展了生活源锅炉和工业源清查工作,经清查,我区纳入生活源锅炉清查普查对象共26个单位、46台锅炉,其中承压锅炉33台锅炉,常压锅炉13台。截止6月19日,合计已完成清查名录数量为11084家,天河区纳入下阶段普查名录企业共957家,均已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清查表、录入清查软件并生成db文件。

2.高度重视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2018年1月16日至1月19日开展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大检查,4月27日至4月28日开展"五一"节前环境安全大检查,5月23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36车次,执法人员184人次,检查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源企业79家。二是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环境安全隐患防范工作,向辖区重点污染源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天环管〔2018〕21号),敦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制度。三是强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做到责任到人,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安排专人坐班值守。四是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1次,应急演练1次,妥善处理环境应急事件4件。截止目前,未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四)从严落实环保行政许可

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中旬,受理项目审批数16个,其中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项目16个,登记表备案项目657个,自主验收项目26个。截止2018年6月17日,天河区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43个,其中新证124个,变更15个,续证15个,注销89个。

1.依法开展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

对1152家日常监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录入排污收费管理系统后按季度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1-4月份,开征排污费约248.95万元,入库约246.75万元(其中滞纳金约1.32万元);开征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其中,开征扬尘排污费约32.28万元,入库约31.90万元;VOCs排污费开征744.41元,入库745.33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废止。

2.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控制污染

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对新建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项目不批;对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新建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新建有群众投诉的项目在投诉期间一律不批。按照市环保局总量替代工作要求,对氨氮项目实行2倍替代。2018年至今,主要完成了110kV猎桥变电站项目审批;完成《猎德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在6月22日举行专家评审会;完成天河区智慧城AT0305123-1地块办公区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

3.牵头我区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制定了《天河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按照《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指引》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以及城市土规建设用地进行了核减。3月30日我区按照要求提交了天河区生态保护红线核减成果,其中我区扣减的重点区域及项目涉及20个项目,核减面积约326127.36平方米,增补区域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内"天窗"区域,合计面积为386123.9平方米。

(五)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1.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一方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环保局、各主流媒体发布我区环保工作动态和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天河环保的正面形象,上半年共发布信息稿21篇;另一方面,主办了六五环保公益行徒步活动、天河区第49个世界地球日纪念活动,协办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共建平安广州·共享幸福生活"等宣传活动,并且大力开展环境教育共建项目,推动环保宣传进学校、社区、家庭,形成人人关注环保的良好氛围。

2.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始终保持防腐拒变的高压态势和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干部队伍。

3.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区环保局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重要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落实保密工作。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天河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部署,贯彻落实新时期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逐步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为有力武器,严格环境监管,加大污染整治,扎实做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生态天河创建。

(一)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实行"网格化"精细管理,以新法新规赋予的执法利器,进一步强化环境污染源监管,顶格处罚一切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合公安部门严格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企业。

(二)扎实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做好水、气、声、渣、辐射等各类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VOCs和锅炉企业监管、餐饮业污染防治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辖内河涌的巡查监管,严查超标排放、偷排和"双超"行为,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1.强力推进河涌污染源整治

按照区"散乱污"场所清理整顿和违法建设治理誓师大会精神和《广州市天河区2018年深入开展"散乱污"场所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协调做好"散乱污"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抓好河涌流域环境质量,加强对河涌周边企业的巡查监管,严查一切违法排污行为,打击不法企业,为改善我区河涌质量提供保障。

2.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大气污染精准防治力度,准备分东南西北中五片,对我区大气污染物的构成、浓度进行分析,对症下药,形成天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动态图,实现挂图作战,力争在精细化监管和信息化管控上实现突破,不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空间。继续加强对餐饮业和印刷、汽车维修、加油站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企业的监管,继续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继续按计划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抽检。

(三)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继续开展对各产危险废物企业的抽查和专项执法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严查废物分类不清、存放点不标准、转移处置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

(四)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采取有效有力措施,继续推进源头防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企业监管等相关工作,摸清我区土壤污染状况,建立健全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确保所有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做到底数清、重点明。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扼制土壤污染。多管齐下,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及人居环境安全。

(五)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按照"重点案件重点处理、重点跟踪;热点问题上门沟通;投诉件必须书面或电话回复投诉人"的规范开展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打造出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的高效环境信访办理体系。

(六)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将四风问题整改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长效常态工作来抓,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风清气正的环保执法环境;加强各科室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特别是新进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完善街道环保专管员队伍建设,夯实基础环保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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